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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归自己所有,户口还在另一方,该怎么过户?

2023-02-02 来源:华拓网

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当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往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后想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遗产继承所需流程及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流程: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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