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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适用刑事裁定书

2024-07-28 来源:华拓网

法律主观: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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