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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讲座20190418

2021-10-09 来源:华拓网
各位工友、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职教中心的孙老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受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的邀请和职教中心领导的委派,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关于外出务工方面的安全知识,希望给大家在今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第一节:务工准备

一、心理准备

乡村和城市、个人和集体,在生活观念、风俗习惯上都不一样,外出工作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在城市的工作。因此,外出前一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做好吃苦受累的准备

首先是住的问题。比如:住集体宿舍、住工棚,甚至住地下室,条件远不如自己家里的大床舒服;然后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岗位不如意、说话听不懂等等问题。这些与在农村所受的苦累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外出前要做好吃苦耐劳、接受生活磨炼的准备。

2.要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在外边不比咱家,人也生、地儿也不熟,遇到挫折是正常的。所以不要怨天尤人,埋怨命不好。困难如弹簧,你弱它就强。只要不放弃、坚持好,办法总比困难多。有时可能会感到没有出路可走,但坚持下去,就又会出现转机。总之,一定要相信自己。

3.要虚心学习

人们常说,“活到老、学到老,活到八十还学巧”。你只要虚心学,人家才能耐心教。向谁学?向老职工学、向技术好的学,人家干的时间长了,技术熟练、经验丰富,还积累了有很多生活技巧,只要虚心学习就能快速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进入城市,不但要学习和掌握工作岗位的操作技能,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要了解和适应当地的生活方式、礼节礼仪等行为规范。

4.要有一颗平常心

在繁华的城市,由于个别社会群体心理不健康,会有人对我们的产生歧视、看不起或者遭受不公正的待遇,这往往会给大家造成心理冲击,导致气不顺、心里窝火。这很容易使自己抬不起头来甚至走向极端,他们看不起人的的想法固然可耻,但我们自己千万不能看不起自己,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谁也不多长个脑袋。所以,对自己、对别人要做到保持平常的心,关键是树立自信心、少说话、不惹事、面带微笑。

二、外出年龄要求及需办理的证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需办理的证件:(1)身份证。身份证只证明本人身份,不能转借给他人,如遇公安人员检查身份证时,要先看清楚他们的工作证件,避免不法分子借此手段行骗或者勒索。(2)必要证件。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在公共场所工作,还需要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属大中专毕业生,应携带学历证、职业技术等级证,以便在用人单位招聘时提供。

第二节:行程安全

一、旅途中应该注意些什么?

1.保管好钱物。旅途中情况复杂,难免会遇到不法分子。所以,钱最好存入银行卡,留出少量零用钱放在身边,不要轻易在众人面前掏钱或者数钱,切忌财富不外漏,以免被坏人盯上。不要把装有钱的背包或上衣随手挂放,这很容易让坏人得手。随身携带的箱包也要保管好,保持不离自己的视线,暂时离开时最好能请旁边信得过的人帮忙照看。

2.注意饮食卫生。注意随身携带水杯,到任何地方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路上最好吃一些清淡的、容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酗酒。旅途中生病,不容易得到及时救治,要随身带一些治疗感冒、止泻、晕车药等。

3.控制好奇心,不凑热闹。在旅途中注意不要围观凑热闹。不要轻易接受你还没有了解的人递的香烟,不随便吃陌生人送来的饮料。和对方交谈时,要从对方的言谈举止中分析对方的诚意,小心上当受骗。如果是女性,不要轻易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随便跟不认识的人走。现在车上骗子种类繁多、花样百出,诸如易拉罐中奖、兑换外币、扑克猜宝、下象棋的一律不要信,轻则损财上当,重则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4.讲礼貌,懂宽容。在旅途中要注意礼节、礼貌,要与他人友好的相处,不要与他人发生冲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无意中冒犯或者伤害到他人,要及时地道歉。中途换车不要远离车站,最好选择在车站休息,或离车站较近的场所稍作停留。

二、途中走失了怎么办?

遇到与同行的朋友走散或者迷失方向的情况,千万不要慌张, 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打电话。说清楚当前所处的地点或附近标志性建筑物,不来人不要急于离开当前地点;二、求助。求助当地年龄较大的居民或附近的商店、门市,还可以找警察问路。三、看路牌。在城镇每条道路的路口一般都设有路牌,上面写明了路名和该路的走向,由此可以确定方向。找到自己的目的地,座公交车回去。四、查地图。若是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一般都出售有该地的交通图,找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再找要去的地方,然后确定怎么去。

第三节:劳动合同

一、合同的签订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平等自愿的原则;二是协商一致原则;三是公平合法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者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合同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及有关事项的主要规定有: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防止签订哪几种合同?

1.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

2.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企业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卫生义务,在签订合同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对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一旦发生事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这些条款无效。

3.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劳动者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这类合同是法律文明禁止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是在无法拒绝,也一定要保留收据,以备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作为证据。

4.卖身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动听从单位的安排“,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和拘禁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不能忍气吞声,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权利与义务

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知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我们有哪些权益、有哪些义务以及发生权益争议时应该如何处理。知道了以上这些,我们才能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保护自己。

一、劳动保护权益

作为劳动者,我们拥有的劳动保护权益,使我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面对上岗操作、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工时安排以及个人生理特点等情况,能有效地保障我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在劳动保护方面具有如下的权利:

1.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我们有权要求企业: (1)为我们进行“三级”(入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对我们进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对我们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我们的安全知识水平。

2.工伤事故预防的权利。我们有权要求企业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造成伤害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例如:有计划地检修、保养设备,定期进行检验,使设备经常地处于良好的状态。

3.职业病预防的权利。我们有权要求企业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改善作业场所的作业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例如:

(1)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

(2)采用通风、吸热等措施,降低高温作业环境的温度,预防中暑;

(3)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定期为我们进行体检。

4.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依法进行休息的权利。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连续休息一天。单位安排加班,必须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劳务工自愿的原则:单位不得强迫劳务工加班加点; (2)总量控制的原则: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3)取得合理报酬的原则:单位安排加班必须支付高于劳务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那么,加班加点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基本比率是1:1.5:3,即:正常工作日加班每小时1.5倍,周六、周日休息日加班每小时2倍,法定休假日每小时3倍。

二、工伤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造成丧失劳动能力,都应该得到补偿。我国目前正在推行工伤保险制度,即企业按国家强制规定,定期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用(即参加工伤保险),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可以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1.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劳动者一旦在生产劳动中发生意外,出现工伤事故时,不要着急,也不要“私了”,应及时地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和咨询,按规定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

2.发生工伤后可享有的主要待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受到意外伤害,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按当地规定标准予以报销,住院伙食费及转外地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也可按当地的规定予以一定比例的报销或补贴;

(2)工伤工资待遇

工伤劳动者在所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之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享受工伤工资,工伤工资的标准相当于工伤劳动者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3)工伤伤残补偿待遇

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为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享受补偿待遇;

(4)工伤死亡抚恤待遇

劳动者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3、如何获得工伤待遇

劳务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先进行治疗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待病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的等级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伤残待遇。

如果企业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企业或工伤劳动者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支付工伤待遇的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向受伤劳动者或死亡劳动者的遗属

统一支付工伤待遇。

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其工伤待遇一律由企业支付。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待遇与企业发生争议,可按规定向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会组织或法律援助机构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

三、遵章守纪的义务

劳动者在依法享有以上劳动保护权益的同时,还必须切实履行以下劳动保护义务。

1.克服侥幸心理,提高安全意识

很多工伤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肇事者心理上的麻痹与侥幸,以为不会有事,结果偏偏就出了事,归根结底就是安全意识不强,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脑子里缺了安全这根“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举不完的事例来证明选择侥幸就是选择伤害。例如:不看红绿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不走人行道翻越隔离栏;工作中不切断电源修理用电器,不带安全帽进入作业区,造成的事故不胜枚举。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决不能只顾赚钱冒险蛮干,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博,一定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世上的事情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也许“勇敢者”有过9999次的侥幸历险而平安无事,但只要有一次发生了意外,他就会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了。

2.学习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工伤事故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低是发生工伤事故的重要原因。那些什么都不懂便冒险蛮干的人,想不出事都很难。安全知识和技术与我们劳务工的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我们应该认真地参加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安全技能,注意积累工作中的安全经验,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

3.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其中的许多内容都是用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因此,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就是珍惜血的教训,尊重科学,就可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事故。反之,不讲科学,冒险作业,就会发生事故。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相互提醒,相互支持,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努力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所伤害。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企业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打卡、考勤、就餐、住宿等各方面的厂纪厂规。这些规章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动纪律。我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自觉地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这也是保障我们安全和健康的必要条件。

职业道德是人们从事某种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我们应当认真地对待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每个人都应当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心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而且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自身综合文明素质提高的要求。

第五节:安全常识

虽然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会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但由于某种偶然原因,也可能导致事故(诸如火灾、触电、中暑等)的发生,因此,作为劳动者要学会报警、学会逃生、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还要学会基本的用电安全知识。

一、发生火灾

遇有火灾发生时,应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要

讲清着火的单位名称、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大小以及报警人的姓名与电话号码。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

势蔓延。当火势难以控制时,就要镇定情绪,设法逃生。

当被烟火包围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势走出现场。当逃生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排水管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栓绳子,顺绳子逃离火场。如果上述措施行不通,则应退回室内,关闭通往火区的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放弃救生的希望,更不要跳楼。

二、发生触电事故

当发现有人触电后,应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动作迅速、方法准确最为关键。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距离较远,可用绝缘物体拉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线。切勿用金属材料或潮湿物体作救护工具,更不可接触触电者身体,以防自己触电。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

三、发现中暑病人

中暑是人在高温的环境下,由于身体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体温失调而引起的一种疾病。轻者会全身乏力、头晕、心慌;重者可能昏迷不醒。一旦发生中暑,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急救。

让患者躺在阴凉通风处,松开衣扣和腰带。能喝水时,应马上喝凉开(茶)水、淡盐水或糖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霍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同时用湿毛巾包敷患者的头部和胸部,不断给其扇风吹凉。患者高热、昏迷、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预防中暑的简便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四、用电安全

城市生活、企业生产经营都离不开电,电在人类的生产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电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危险,若操作使用不当,也会毁坏设备,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劳动者掌握一定的用电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日常生活和生产中通常使用两种电压,一种是动力用电,其电压为380V;一种是照明和家用电器用电,其电压为220V。目前我国常用的最高安全电压为36V,超过36V电压更容易对人体造成电击或电伤,而且电压越高,危险就越大。

从事电气安装维修,国家规定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以后方能上岗。但是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电器设备种类很多,外出务工接触电器设备的机会也较多,因此,在操作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如下操作规程:

(1)车间内的电器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能带故障运行;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裸露;

(3)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导线被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在雷雨下,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时发生触电。

(6)打扫卫生、擦拭电器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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