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 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②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 强制性减排措施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短流程钢铁:(1)电炉炼钢企业停止车辆运输。(2)独立烧结、球团、轧钢企业停产;停止车辆运输。
铁合金: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产能规模和设备数量计。
碳素行业:焙烧工序停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煅烧工序停产。
水泥制造业: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陶瓷、石灰窑:停产;禁止运输。
煤制氮肥:固定床气化炉全部停产,其余气化炉停产50%,以气化炉数量计。
家具制造: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的木质家具、竹藤家具、金属家具和其他家具企业实施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包装印刷业:使用非溶剂型油墨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印刷机数量计。
人造板制造:人造板企业调胶、施胶、预压、热压、干燥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塑料制造:再生塑料制造、塑料人造革制造、合成革制造企业停产。
塑料制品行业:熔融、挤出、拉丝、注塑、成型等涉VOCs排放的工序停产50%
(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橡胶制品行业: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的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使用溶剂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的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煤炭洗选:停产。
饲料加工:粉碎、配料、混合、烘干、包装等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印染行业:原料成分含化纤织物的企业,烘干、定型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烘干机和定型机数量计。
建材行业:破碎、切割等涉颗粒物排放的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工业锅炉(不包括居民供暖锅炉):按所属行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及燃煤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各类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达到《技术指南》绩效分级管控B级的企业,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相应级别的
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②主干道保洁在正常工作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三次吸扫作业频次。
③除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禁行国三及以下的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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