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情况变动申报表
申请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情况是否有变动: □是 □否 申请人 姓名 联系地址 与申请 婚姻状况 人关系 本人 申请家庭成员提交的材料 1.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家庭成员有新生儿出生,提交婴儿的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2)如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如家庭成员中有离婚情况,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2006年以后杭州市区离婚登记的可只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4)如家庭成员有结婚情况,提交结婚证(2006年以后杭州市区结婚登记除外)、配偶身份证。非杭州市区户籍的申请家庭成员还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户籍证明。配偶如原属余杭区农业户口、农转非、户口落在农村的非农户口需提供批地建房证明。 2. 如申请人未在余杭区内缴纳社保或公积金,需提供区内近6个月(含)以上的个税缴交清单;或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本人承诺遵照《余杭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余人才办〔2015〕6号)和《余杭区人才购(租)房补贴发放操作办法》(余人才办〔2017〕9号)等文件及受理公告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并对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申请人工作单位确认盖章: 日期: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确认盖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人才类别 申请家庭成员 咨询电话: 89186527
备注:因申请家庭联系地址(电话)提供有误通知不到,或变动后未及时与区住房保障办联系调
整变更,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申请家庭承担。本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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