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公司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逐步改善和优化配电网网架,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等技术文件的规定及我省城市配电网的现状,特编制《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细则》,作为我省各市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本实施细则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实施细则由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起草。
参与本实施细则的研讨的单位有合肥公司、芜湖公司、六安等公司、。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吴少雷、陆巍、章元德 赵成、凌松、傅卫国、丁春蓉、
康健、杨波、崔春洪等
本实施细则由安徽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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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2 3
范围..........................................................................................................................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术语和定义 ............................................................................................................... 5 3.1 3.2 4 5
配电设备分类 ................................................................................................. 5 供电区域分类 ................................................................................................. 5
总则.......................................................................................................................... 6 目标.......................................................................................................................... 7 5.1 5.2 5.3 5.4 5.5
中压配电网 N-1安全准则............................................................................... 7 用户用电可靠性.............................................................................................. 7 供电半径 ........................................................................................................ 8 各供电区域配电网目标值................................................................................ 8 导线截面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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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10kV线路 ............................................................................................ 9 5.5.2 低压线路.............................................................................................. 9 配电网网架结构及要求............................................................................................ 10 6.1 一般性原则................................................................................................... 10 6.2 6.3
10kV进出线规划原则.................................................................................... 10 主要接线方式 ............................................................................................... 11 6.3.1 6.3.2 6.3.3
A类区域............................................................................................ 12 B类区域 ............................................................................................ 14 C类区域 ............................................................................................ 14
6.3.4 D类区域............................................................................................ 15 6.4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15 6.5
中性点运行方式............................................................................................ 16 6.5.1 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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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低压中性点接地方式 .......................................................................... 16 配电设备................................................................................................................. 16 7.1
开闭所.......................................................................................................... 16 7.1.1 开闭所的适用场合.............................................................................. 16 7.1.2 开闭所分类 ........................................................................................ 17 7.1.3 7.1.4
一级开闭所 ........................................................................................ 17 二级开闭所 ........................................................................................ 17
7.1.5 开闭所典型设计技术要求 ................................................................... 17 7.1.6 开闭所典型设计分类 .......................................................................... 18 7.2 环网柜和分支箱............................................................................................ 18
7.2.1 适用场合............................................................................................ 18
7.2.2 7.2.3
分类................................................................................................... 18 典型设计技术要求.............................................................................. 19
7.2.4 典型设计分类..................................................................................... 20 7.3 配电室.......................................................................................................... 20 7.4 箱式变电站................................................................................................... 21 7.5 7.6
柱上变压器................................................................................................... 21 柱上开关设备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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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架空配电线路和电力电缆典型设计要求 ................................................................... 23
8.1 线路部分 ...................................................................................................... 23 8.2 电缆部分 ...................................................................................................... 25 9 自动化、保护及通信 ............................................................................................... 27 10 用户供电技术原则............................................................................................ 28 11
防雷与接地 ...................................................................................................... 29 11.1 10kV配电设备的防雷.................................................................................... 29 11.2 10kV配电线路的防雷.................................................................................... 29 12 噪声标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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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安徽省城市 10kV 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技术原则和要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相关环节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2 本细则适用于安徽省电力公司管辖的城市中低压公用配电网(包括郊区电网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对于接入安徽城市电网中低压等级供电的用户,应执行本细则中有关的条款。直供县公司和趸售县公司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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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Q/GDW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212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Q/GDW370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GDW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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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令第8 号《供电营业规则》
国家电网营销[2007]655号《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 国网营销[2008]1097 号 关于转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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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3.1
配电设备分类
中压开关站也称开闭所,是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开闭所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
本标准所指开闭所均按户内方式建设。根据在配电网中的重要程度,开闭所分为一级开闭所和二级开闭所。
环网单元 也称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采用环网供电结线方式,具备3~8路进出线的10kV户内外配电设施,站内有穿越功率,不设配电变压器。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电缆分接箱是用于电缆线路中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不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
配电室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出线转供范围在同一小区或单位)、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统称为配电室。
箱式变电站 简称箱变,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根据不同结构形式分为美式箱变(10kV 开关、配电变压器为一体化)和欧式箱变(10kV 开关、配电变压器为组装式)。
3.2
供电区域分类
考虑城市各区域功能定位不同,对城市配电网的安全要求、输送容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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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质量等要求也有所不同,为便于规范中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标准,根据中期负荷密度和负荷重要程度划分供电区域类别,现将城市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成以下A、B、C、D四种区域类型。
A类区域 指城市的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其参考中期负荷密度大于12MW/km2;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场合也应划入A类区域,如省市人民政府、重要保供电用户、特殊用户、国家AAAA以上的旅游景区。A类区域一般以高可靠性方式供电。
B类区域 主要指城市的居民生活区、一般建成区及规划区,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其参考中期负荷密度介于6MW~12MW/km2;同时包括对供电可靠性有同等要求的区域,如区政府所在地。。
C类区域 城市的郊区以及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C类区域中期负荷密度低于6MW/km2,主要以架空线方式供电。
D类区域 属市管辖的农村行政区域;D类区域以架空线方式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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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4.1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节能降损为目标。
4.2 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城市规划的定位、经济发展水平、负荷性质和负荷密度等条件划分供电区。不同类别的供电区应采用与其相适应的建设标准。各供电区配电网技术目标应按规划分年完善、动态调整,新建与改造项目应按本细则要求严格控制。
4.3 市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选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少维或免维护)、操作简单、环保节能的设备,设备应尽量统一、简化型号,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尽量避免在一个网络中一种设备多种型号混用。所选用配电设备应用有良好运行经验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运行故障多、安全可靠性差的产品。
A类供电区域配电设备应优先选用长寿命、免维护、运行可靠的国际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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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D类供电区域配电设备应优先选用长寿命、少维护的国内知名品牌。 4.4 积极采用适合国情的新技术、新设备,中压配电设备应向绝缘化、无油化、紧凑型及智能型发展,并具备实现配电自动化的功能,满足配电自动化发展的需要。
4.5 配电网中使用的设备应采用动态质量评价体系对设备进行动态跟踪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设备选型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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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5.1
中压配电网 N-1安全准则
中压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容量裕度满足自身的N-1安全准则,并根据区域情况向上级电网提供一定供电能力的支撑。
A、B、C、D 四类区域的配电网安全准则目标如下:
A 类区域:中压配电网中一条线路发生故障停运,非故障段经倒闸操作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停电,其它设备不过负荷。在计划停运的情况下,又发生故障停运,允许部分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当一个变电站中失去所有进线或所有降压变压器时,可以通过10kV 网络进行负荷转移,继续向用户供电,10kV线路不过载。
B 类区域:中压配电网中一条线路发生故障停运,非故障段经倒闸操作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停电,其它设备不过负荷。当一个变电站中失去一台降压变压器或一段10kV母线时,可以通过10kV 网络对重要负荷进行转移,并保证其余主变不超载。支线和用户故障可隔离。
C类区域:能实现非检修(故障)段的负荷转移。
5.2
用户用电可靠性
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允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是: A、两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
B、三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 再失去一回路后,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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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50~70%用电。
C、一回路和多回路供电的用户,电源全停时,恢复供电的时间为一回路故障处理的时间;
D、开环网路中的用户,环网故障时需通过电网操作恢复供电的时间为操作所需的时间。
5.3
供电半径
1 10kV供电半径
A类区域不超过3公里,开闭所出线原则上控制在1000m以内;B类区域不超过4公里,开闭所出线控制在1500m;C类区域不超过5公里;D类区域不超过6公里,在电源点建设受制、无电力路径等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要求,但应做好电压校核工作。
2 低压供电半径
城市配电网遵循“小容量、多布点、延伸 10kV、缩短低压供电半径”的控制原则,其中A 类、B 类区域低压供电半径一般应控制在150米以内,最大不应超过250米;C类区域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400米;D类地区低压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500米,超过时应对客户端电压损失进行校核,保证电压损失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5.4
各供电区域配电网目标值
配电网改造应按照各供电区域的不同指标有针对性安排,不同供电分区域配电规划目标值应体现差异性,以提高投资经济性。各供电区域配电目标值见表1。
表1 各供电区域配电网参考目标值
供电区域 A 指标类别 参考负荷密度(MW/km2) 供电可靠性 12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3小时/户;单次停电时间<30分钟。 99.6 4 3 8
B C D 电压合格率(%) 10kV综合线损率(%) 10kV供电半径(km)
6~12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4小时/户;单次停电时间<40分钟 96 4.5 4.0 6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5小时/户;单次停电时间<60分钟 93.5 5.5 5 单次停电时间<8小时 93 8 6 - 9 -
低压供电半径(km) N-1比例(%) 绝缘化率(%) 电缆化(%) 开关无油化率(%) 0.15 85 100 50 100 0.25 70 100 20 100 0.4 50 50 100 0.5 30 50 10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家AAAA以上的旅游景区在确定供电半径时可以参照C、D类供电区域的建设标准。
5.5
导线截面
5.5.1 10kV线路
1 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主干线截面应按远期规划一次选定。 2 变电站馈出至一级开闭所的干线截面采用铜芯400mm电缆或240mm绝缘导线;开闭所馈出宜采用240 mm2铜芯电缆或185 mm2绝缘导线;用户线的导线截面应满足载流量及动热稳定的要求一次选定。具体要求如下:
A、B类区域环网主干线路采用300 mm2及以上电缆或240 mm2绝缘导线,分支线采用240 mm2电缆或185 mm2绝缘导线。
C类区域环网主干线路采用240 mm2绝缘导线或185 mm2裸导线,分支线采用185 mm绝缘导线或150 mm裸导线。
D类区域主干线路采用185 mm2裸导线,分支线采用或150 mm2裸导线。 其他线路其它专线电缆截面应满足载流量及动热稳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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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低压线路
1 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技术和工艺标准与相线一致。
2 低压架空线以橡皮绝缘线为主,特殊情况可采用低压集束导线。导线截面为:主干线不小于150平方毫米,分支线不小于95平方毫米。接户线宜采用铜芯绝缘线,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
3 低压电缆宜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的低压铜芯电缆,单根截面不宜超过240 mm2。如果单根载流量不足,可采用两根低压电缆并联使用。进出站室集中敷设的低压电缆宜选用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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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网架结构及要求
6.1
一般性原则
1 城市中压配电网应根据变电站布点、负荷密度和城市规划小区或功能区划分,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有明确供电范围,不交叉重叠。根据分区负荷预测和负荷转供能力的需要,确定中压线路容量和网架结构。每个分区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电源供电,重要的应有两个变电站供电。分区的划分要随着新的变电站的投入和负荷密度的增长而进行调整。
2 城市中压配电网络应有较强的适应性和供电能力,主干线截面应按长远规划一次选定;在不能满足负荷发展需要时,可增加新的中压供电馈线或建设新的变电站,并为新的变电站划分新的供电分区;新建的开关站、配电站的规模应按远期规划要求设计,土建工程一次建成,电气设备分步建设。
3 配电网的建设在设备选型等方面应考虑配电自动化的需要,在中压配电网建设的同时应考虑进行通讯通道的建设,合理利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排管及架空线路的路由资源。
4 馈线分段原则:每条主干线均应装设分段开关进行分段,按供电范围和负荷分布宜分为3至4段,每段配变容量控制在2000kVA以下或配变户数5至6个左右,A,B供电区线路0.5~1km左右装设分段开关,C、D供电区线路2km左右装设分段开关。电缆线路主干的连接采用开闭所或环网柜作为节点,严禁采用将分支箱直接串接在主干线上。
5 10kV线路分支线超过1km或后端负荷超过1500kVA的应在分支线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A、B类区域应装设断路器、C、D类区域可装设负荷开关),其它分支线可装设刀闸或跌落开关。与高压用户分界点应加装具有短路和接地保护功能的分界开关,确保用户端故障不影响主线供电。
6 中压配电网短路电流一般应限定在16kA及以下,最大不应超过20kA,其具体限定值应与使用设备的制造水平相适应。
6.2
10kV进出线规划原则
1. 10kV线路按用途分为公用线路、专用线路和变电站之间的专用纯联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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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变电站之间的纯联络线路主要用在网架相对薄弱、不满足N-1安全准则的A、B类供电区域,起到保障高危重要客户的用电安全作用。
2. 为提高主干线路利用率,应积极发展10kV公用线路,严格限制专线建设。 3 . 变电站出线主要进一级开闭所和环网柜,由开闭所或环网柜供较大用户或馈出到公用配电系统。
4. 10kV专线严格限制于容量较大及对安全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其他
高压客户应从开闭所出线。具体规定如下:
a) 报装容量超过50kVA应采用高压供电方式;累计装接容量超过2000kVA时应采用专线供电;
b) 累计装接容量在2000kVA~3000kVA应采用开闭所10kV出线;装接容量超过5000kVA 以上,在电网条件允许下可采用变电站10kV专线供电,
c) 累计装接容量超过15000kVA时应采用高于10kV 电压等级供电。 d)当单回路电源线路容量不满足负荷需求且附近无上一级电压等级供电时,可合理的增加供电回路数,采用多回路供电。
5. 为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变电站10kV专用线客户2年内达不到申报容量的,供电公司有权收回专用线间隔。
6. A、B类供电区域用户专线应采用电缆线路。
7. 为提高可靠性,达不到N-1安全准则的A、B类区域每座变电站每段母线预留1个间隔建设纯联络线,与相邻变电站进行联络。
8. A、B类区域变电站与变电站间联络线较弱时,非两路独立电源进线的一级开闭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考虑建设开闭所间专用联络线(进线联络)。对于二级开闭所不考虑专用纯联络线,
6.3
主要接线方式
配电网的网架结构宜简洁、标准化,并尽量减少结构种类,以利于配电网的调度和运行,以利于配电自动化的实施。
电缆网络的接线方式选择应结合区域的负荷水平进行,并充分考虑线路接线模式的过渡,依据负荷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适合的接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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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A类区域
架空线路应采用单联络(图1)、两分段两联络、三分段三联络(图2)方式,电源取自同一供电区域的不同变电站的中压母线或不同一级开闭所的中压母线,分段和联络开关优先采用环网柜(开关单元配置断路器),落点困难时可采用柱上断路器;
图1 10kV架空双侧电源多分段、单联络
图2 10kV架空单侧电源多分段、多联络
电缆线路接线采用双环网接线方式(如图3),双环网接线方式条件不具备时,可先行采用双射式接线方式(如图4)或对射式接线方式(如图5)。
图3 10kV电缆双侧电源双环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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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10kV电缆单侧电源双射式接线方式
图5 10kV电缆双侧电源双射式(对射)
双环网接线方式是由同一供电区域的两个变电站(或两个一级开闭所)的不同中压母线各引出一回线路构成;对射接线方式由自不同方向电源的两个变电站(或两个一级开闭所)的中压母线馈出单回线路构成组成;双射接线方式由自同一个变电站、或同一个一级开闭所的不同中压母线引出双回线路形成(也可以自同一供电区域的不同变电站引出双回线路形成)。
A类区域电缆线路中所有的环网柜进出线必须配置为断路器单元。断路器应按相关规程规定投入继电保护并配置相应的配电自动化功能,确保支线故障不影响主线正常运行并能实现远程遥控操作。
每条线路配变装接容量控制在10000kVA以内。正常运行方式下,三分段三联络线路允许负载率应控制在67%以下。环网线路、双射式、对射式线路每条线路允许负载率应控制在50%以下。
环网主干线路采用300 mm2及以上电缆或240 mm2绝缘导线,分支线采用240 mm2
电缆或185 mm绝缘导线。
在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的地方可以采用开闭所接线模式,有关开闭所建设要求参见本细则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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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电源用户甲站双电源用户或环网单元乙站电缆10kV母线开闭所单电源用户
图6 2个变电站经开闭所向用户供电的接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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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B类区域
架空线路应采用单联络(图1)、两分段两联络、三分段三联络(图2)方式,电源可取自同一变电站(或一级开闭所)的不同中压母线,联络开关优先采用环网柜(开关单元配置断路器),落点困难时可采用柱上断路器;
电缆化区域应采用单环接线方式(如图7),其电源优先取自不同变电站,不具备条件时可取自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
图7 10kV电缆双侧电源单环式
B类区域电缆线路中所有的环网柜出线必须配置为断路器单元。断路器应按相关规程规定投入继电保护并配置相应的配电自动化功能,确保支线故障不影响主线正常运行并能实现远程遥控操作。
每条配变装接容量控制在10000kVA以内,正常运行情况下,环网线路和手拉手线路允许负载率宜控制在50%以下,三分段三联络线路允许负载率宜控制在67%以下。
环网主干线路采用300 mm2及以上电缆或240 mm2绝缘导线,分支线采用240 mm2
电缆或185 mm2绝缘导线。
在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的地方可以采用开闭所接线模式,由两个变电站或电源点经开闭所向用户供电,有关开闭所建设要求参见本细则第7节。
6.3.3 C类区域
主要采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应主要采用单联络(图1)方式,电源可来自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联络开关应采用柱上断路器。
主干线路采用240mm2绝缘导线或185mm2裸导线,分支线采用185mm2绝缘导线或150mm2裸导线。配变装接容量控制在10000kVA以内,正常运行情况下,“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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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线路允许负载率一般控制在67%以下。
6.3.4 D类区域
采用架空线路,宜采用单联络(图1)方式,电源可来自同一变电站同一母线;也可采用“树状”接线方式,并应确保电源点增加时可灵活过渡到双电源单联络接线方式。联络开关可采用柱上断路器。正常运行情况下,线路允许负载率75%。
主干线路采用185 mm2裸导线,分支线采用或150 mm2裸导线。配变装接容量控制在9000kVA以内,每分段配变容量宜小于3000kVA。
6.4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1. 中低压配电网客户受电端电压偏移允许值: 10kV:±7% (9.3kV~10.7kV) 380V:±7% (353V~407V) 220V:-10%~+7% (198V~235V)
2. 无功补偿装置应根据分层分区就地平衡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进行配置,可采用分散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应从系统角度考虑无功补偿装置的优化配置,应装设按需量投切的自动装置,以利于全网无功补偿装置的优化投切。
3. 配电网的无功补偿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分散补偿为主,以高压集中补偿为辅。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容器组应装设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功率(或无功电流)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的控制装置。应合理选择配电变压器的变比以避免电压过高电容器无法投入运行。
4. 配电变压器(含配电室、箱变、柱上变压器)安装自动无功补偿装置时,应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应使高峰负荷时配变低压侧功率因数达到0.95以上,不应在负荷低谷时向系统倒送无功。配变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按变压器最大负载率为75%,负荷自然功率因数为0.85进行配置,补偿到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或按照变压器容量的20%~40%进行配置。
5. 供电线路长、功率因数低的C、D内区域10kV线路应安装柱上高压电容补偿,线路按照配变总容量的7%~10%安装或经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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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中性点运行方式
6.5.1 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由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10A时,宜采用不接地方式;超过10A时宜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具备自动跟踪补偿功能)。 主要由电缆线路构成的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30A时可采用不接地方式;超过30A时宜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达到150~500A时可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
6.5.2 低压中性点接地方式
380V/220V 系统宜采用 TN-C-S 接地型式,也可采用 TT 接地型式。A、B类区域采用TN-C-S接地型式,低压配电网线路主干线的末端和各分支线的末端,零线应重复接地。三相四线制接户线在入户支架处,零线也应重复接地。C、D类区域低压配电网可采用TT方式,并应装设漏电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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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备
7.1 开闭所
7.1.1 开闭所的适用场合
在下述情况下可考虑建设开闭所:
(1)高压变电站中压馈线开关柜数量不足; (2)变电站出线走廊受限; (3)为减少相同路径的电缆条数;
(4)为大型住宅区的若干个拟建配电室供电。
开闭所宜建于城市主要道路的路口附近、负荷中心或两座变电站之间,以便加强电网联络,开闭所应有两回及以上的进线电源,其电源应取自变电站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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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线或不同高压变电站,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7.1.2 开闭所分类
开闭所按照配电网中所处地位分为两类:一级开闭所、二级开闭所。开闭所均指户内布置设备。
7.1.3 一级开闭所
一级开闭所一般建设在A、B类区域,用于线路主干网,起到变电站母线延伸和负荷分配的作用,带大用户负荷以及转移主干线负荷;原则上开闭所采用双电源进线,两路分别取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现场条件不具备时,至少保证一路采用独立电源,另一路采用开闭所间联络线。
一级开闭所进线采用2路独立电源时,所带装接总容量控制在12000kVA以内;采用1路独立电源时,装接总容量控制在8000kVA以内。高压出线回路数宜采用8~12路,出线条数根据负荷密度确定:
当一级开闭所周围有低压负荷较多时,所内可适当设置配电变压器,原则上不宜超过2台,单台容量不应超过800KVA。
7.1.4 二级开闭所
二级开闭所用于小区或支线以及末端客户,起到带居民负荷和小型企业以及线路末端负荷的作用。一般采用双电源进线,一路取自变电站,另一路可取自公用配电线路;
二级开闭所所带装接容量不宜超过8000KVA,高压出线回路数宜采用8-10路。所内设置配电变压器2-4台,单台容量不应超过800kVA。
7.1.5 开闭所典型设计技术要求
1、主接线方式:开闭所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可采用三取二闭锁方式。 2、一次设备:开闭所10kV 断路器应采用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宜采用高可靠性、高端成熟的、中置式开关柜。开关柜防护等级宜在IP32 及以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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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满足“五防”要求。低压柜宜采用抽出式柜。变压器采用节能环保型干式变压器
3、二次设备:采用数字式综合保护,配置直流屏。
4、综合自动化:开关站应按无人值班站的标准进行建设,应配置通信屏、配电自动化屏、用电信息采集屏,并宜设置在独立房间内。
5、选址:一级开闭所不得设置于地下,当二级开闭所设置与地下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但不得设置在最低层。
6、景观:开闭所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及建筑相协调。 7、导线截面:开闭所进线电缆统一采用400 mm2的铜芯电缆。
7.1.6 开闭所典型设计分类
开闭所典型设计共分2种共6类,即:一级开闭所一层高压、一级开闭所一层高低压、一级开闭所二层高低压;二级开闭所一层高压(通常指末端高压客户用)、二级开闭所一层高低压、二级开闭所二层高低压。且每种开闭所分别按650mm和800mm柜宽出典设图。
7.2 环网柜和分支箱
7.2.1 适用场合
下列情况宜设置户外环网柜 a) 电缆线路的分段、联络; b) 电缆线路分支负荷的分配供电。 下列情况宜设置电缆分支箱
电缆线路支接负荷,但严禁将分支箱直接串接在主干线上。
7.2.2 分类
根据环网柜开关单元的配置不同,将环网柜分成以下几类:进出线单元皆为断路器、进线单元断路器出线单元负荷开关、进线单元负荷开关出线单元断路器、进出线单元皆为负荷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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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缆分支箱能否实现电能开闭,将电缆分支箱分为带开关的分支箱和不带开关的电缆分支箱两类。“带开关电缆分支箱”是指进线带一台三工位(分闸、合闸、接地三种工作位置)全绝缘、全密封SF6负荷开关。带多台开关的成套设备属于环网柜类产品。
7.2.3 典型设计技术要求
1、主接线方式:采用单母线接线。
2、一次设备:环网柜应选用质量优秀品牌,不允许使用空气绝缘开关柜型式的户外环网柜。宜采用欧式环网柜。户外环网柜内部负荷开关采用SF6气体绝缘,并配备能监测SF6压力的监测装置。
3、二次设备:柜类安装断路器时,应附自供电型继电保护装置,进线断路器间隔除安装自供电型继电保护外,两进线间隔应加装闭锁装置,以保证两间隔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同时处于供电状态。
4、自动化:环网柜配置电动操作机构,操作电源取自电源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 。预留配电自动化接口和安装位置并可实现三遥功能。
5、选址:户外环网柜应设置在良好运行环境中,应避免或减少阳光直晒,严禁在易渍水、污水、粪池边等恶劣环境条件地区设置户外环网柜。环网柜的混凝土基础高于地平不应小于200mm,基础下面应设排水沟, 应设便于电缆接入的管孔,并应在柜体与电缆沟之间采取防潮措施。外壳宜采用环保材料,具有防腐蚀、防粘贴、等性能,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D。
7、 结构:箱壳门应为正面外开门,开门的位置、数量应方便电缆施工、安装、检修和巡视观察。应有把手、暗闩和锁,暗闩和锁采用不锈材料,门锁是统一通用的专用锁,应有防锈,防雨,防盗功能,严禁采用外挂锁。环网柜内部进出线应考虑电缆的安装位置和便于进行试验,电缆头接入处必须满足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按截面积300mm2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考虑),套管中心距开关柜底板的高度大于700mm。环网柜应有防小动物及其他固体异物进入措施,采用自然通风并安装防凝露装置,进出电缆口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设置在路口的环网柜同时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警示标志和措施。环网柜的铭牌应符合DL/T537的规定,柜内可视设备的铭牌安装在易于观察的位置,铭牌标识清晰、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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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安全:环网柜的所有出线开关柜单元均宜设置接地刀闸以便于检修和防止人身触电事故,负荷开关单元应选用三工位型式,其分合操作孔与接地刀闸的分合操作孔各自独立,并互为闭锁。所有环网单元均应加装面板式故障指示器和面板式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有插孔以便于校相。
9、景观:户外环网柜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及建筑相协调,宜采用环保型箱体。
7.2.4 典型设计分类
环网柜
环网柜(户外型)标准化配置如下表2,采取3-8路单元。
型式 配置 电气主接线 单母线 型号规格 2台630A进线负荷开关并设单相电压互感器,1-6台630A出线真空/SF6 断路器 2台进线开关单单母线 元; 共箱式/单1-6台出线开关元式 单元 压互感器,1-6台630A出线负荷开关 单母线 3-8台630A出线真空/SF6 断路器,进线设单相电压互感器, A类区域 单母线 2台630A进线真空/SF6断路器并设单相电B类区域 互感器。 3-8台630A负荷开关,进线并设单相电压C类区域 适用场合 B类区域 表 2 环网柜户外箱标准化配置一览表
分支箱
分支箱通常采用1回进线,最多6路出线。
7.3 配电室
1. 配电室应根据负荷水平配套建设,应位于负荷中心,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应超过800kVA。
2. 独立配电室标高应高于洪水及暴雨的排水水位,屋顶宜采用坡顶形式。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孔洞应封堵。
3. 集中敷设进出配电室的电缆宜采用电缆沟敷设。
4. 室内配电室如受条件所限,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但不得设置在最低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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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独立户内式配电室可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大楼建筑物非独立式或地下式配电室宜采用干式变压器,加金属屏蔽罩,采取减振、防潮措施,低压母线采取金属屏蔽措施;
6. 变压器的接线组别一般采用D,yn11。并装设自动无功补偿装置。低压无功补偿按主变容量的20%-40%配置。
7. 开关柜应安装带电显示器,并满足“五防”要求。
8. 对于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的可配置双路电源。变压器间隔及低压柜型出线应按需求容量设计。
7.4 箱式变电站
1. 箱式变电站主要用于临时用电、城市道路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地区、以及已建住宅区,新建小区不应建设箱式变电站。
2. 箱式变电站一般配置1台变压器,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容量不超过630kVA。 3. 箱变外壳应具备良好通风散热性能,外壳应具有防腐蚀、防粘贴等性能,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D。
4. 箱式变电站的混凝土基础不应低于200mm,基础下面应设排水沟,应设便于电缆接入的管孔,并在柜体与电缆沟之间采取防潮措施。
5. 设置在路口的箱式变电站同时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警示标志和措施。 6.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20kA。
7. 无功补偿容量按主变容量的20%-40%进行配置。电容器选用干式自愈式电容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20kvar。
7.5 柱上变压器
1. 柱上变压器应靠近负荷中心,遵循“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优先选择50kVA及以下“桶状”小容量节能变压器。A、B 类区域变压器容量不应大于315kVA,最大不得超过400kVA。对适宜单相供电的区域宜积极推广使用单相配电变压器。
2. 80kVA及以下容量三相变压器及单相变压器宜采用单杆式安装,100kVA及以上变压器采用双杆式安装。
3.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S11 系列及以上的低损耗、低噪声的环保节能型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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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变压器,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可逐步推广非晶合金变压器。
4. 新建的变压器应及时安装配变监测终端,并接入配电监测系统。 5. 柱上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车辆碰撞及严重污染的场所。下列类型的电杆不宜装设柱上变压器:
a)转角、分支电杆;
b)设有接户线或电缆头的电杆; c)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 d)交叉路口的电杆; e)低压接户线较多的电杆;
f)人员易于触及或人员密集地段的电杆; g)有严重污秽地段的电杆。
6. 配电变压器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应选用性能优良的产品,100kVA 以上容量的配变其熔丝按照高压侧额定电流1.5~2 倍选择,100kVA及以下容量的配变其熔丝按照高压侧额定电流2~3倍选择。
7. 低压侧引出线选用单芯或四芯绝缘电缆,配电箱的馈线应选用四芯等截面电缆,30kVA及以下配变配置1路馈线、50kVA及以上宜配置2 路馈线。
8. 为防止抛物故障,对变压器高、低压桩头、避雷器接线柱及跌落式熔断器接线柱等裸露部分应进行适当的绝缘处理。
7.6 柱上开关设备
1. 柱上开关设备包括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包括隔离负荷开关)、隔离刀闸及熔断器,按用途分为分段开关、联络开关、分支开关及用户分界开关。
2. 架空线路分段、联络开关宜采用真空断路器,也可采用品质优良、体积小、免维护的负荷隔离开关。
3. 线路分支开关应选用具有短路储能跳闸功能的接地保护真空开关,以保证分支线路故障不影响主线正常供电。分支线路容量小于 1000kVA,分支开关可采用跌落式熔断器,并选用快速熔断功能的熔丝。
4. 供电部门与用户分界点应设置分界开关,用户装接容量在630kVA 及以上,分界开关采用快速隔离故障的永磁机构真空断路器或具有短路储能跳闸功能的接地保护真空开关;装接容量在630kVA 以下,分界开关采用具备快速熔断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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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跌落式熔断器。
5. 柱上开关的额定电流不应低于630A,负荷开关短时耐受电流不低于20kA/2S,断路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不应低于20kA,短时耐受电流不低于20kA/4S。
6. 柱上开关操作机构宜采用弹簧机构或永磁机构,能进行电动、手动储能合闸、分闸操作。机构应装置在防潮、防尘、防锈的密封壳体内,使用长效润滑材料。
7. 柱上断路器的CT 应具有3 个电流等级(200A、400A、600A)的过流脱扣跳闸接线供运行需要,并配置防涌流装置避免冲击电流引起脱扣跳闸。
8. 应在分支开关、分界开关的电源侧,在联络开关、分段开关的两侧安装隔离刀闸、氧化锌避雷器、故障指示器、验电接地环,氧化锌避雷器应装在隔离刀闸和开关本体之间。
9. 柱上开关的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外绝缘支柱采用硅橡胶。操作机构应采用强度高、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成,确保操作灵活,不卡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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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配电线路和电力电缆典型设计要求
8.1
线路部分
1. 基本要求:
(1) 电网建设应纳入城市改造和建设的统一规划,城市每条道路均应有满足规范要求的电力架空线路走廊。
(2) 电力线路跨城市主干道宜采取电缆入地敷设方式。城市新建或改扩建道路宜每隔200米预埋中低压电缆过路排管。
(3) 禁止私自在电力线路上加挂其它弱电线路,如确需要,需经电力部门批准并按规范的方式安装。
(4) 不得由10kV线路主杆直接下线,在10kV线路上“T”接应另立副杆(或其它方式)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副杆不得加装在供电线路线下。
2. 10kV架空线路标准化配置
(1) 线路回路:A、B类区域城网10kV架空线路宜采用同杆两回路,特殊地段可采用同杆三回路或同杆四回路。C、D类区域10kV线路采用单回路或同杆两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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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导线布置:导线可采用水平排列、垂直排列及三角形排列等布置方式。 (3) 线路档距:A、B类区域城网线路档距一般应不大于50米,C、D类区域线路档距一般应不大于60米。
(4) 导线:A、B类区域10kV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受绿化等环境条件限制的地区,可酌情采用集束型绝缘导线。条件许可的地方架空线路采用裸导线。
(5) 杆塔:A、B类区域架空线路直线杆应采用15(18)米砼电杆,耐张、转角及终端杆宜采用钢管塔等自立杆塔,杆塔横担可采用角钢横担或锥形横担。C、D类区域架空线路应采用不低于12米的电杆、杆塔横担采用角钢横担。
(6) 绝缘子:绝缘导线线路直线杆采用支柱绝缘子,承力杆可采用合成绝缘子或瓷拉棒组合耐张串;裸导线线路直线采用支柱瓶,耐张采用盘式瓶耐张串。
(7) 防雷、接地:
绝缘导线线路杆塔宜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Ω。 (8) 连接:
线路断联或分支线的连接:同种材质导线的连接一般应采用压接;不同材质导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压接板(管)压接。
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宜采用T型线夹连接,不同材质的连接要加包铜铝过渡或采用膜铜铝过渡线夹。
(9) 附属设施:线路应有完备的杆号、警示、相序线、接地环及禁止标志。 3. 0.4kV架空线路标准化配置 (1) 导线排列一般宜采用水平方式。
(2) A、B类区域公用线与10kV线路同杆架设,分支线杆选用10米及以上电杆,档距不大于50米。
(3)下火线不得跨越市政主道路,如需敷设应采用入地方案,主干道低压下火应采用电缆敷设,从分会箱接。对于小街巷、小区内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通车街道:6米
通车困难街道、人行道:3.5米 胡同(里、弄、巷):3米
(4) 绝缘子选用合成绝缘子或瓷绝缘子。高、低压耐张线夹,横担选用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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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雁式”横担。
(5) 线路断联或分支线的连接:同种材质导线的连接一般应采用压接;不同材质导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压接板(管)压接。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宜采用T型线夹连接,不同材质的连接要加包铜铝过渡或采用膜铜铝过渡线夹。
(6) 低压配电网中零线应联网运行。分相敷设的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7) A、B类区域零线在主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杆及接户线三相四线馈电的末端均必须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8.2
电缆部分
1. 技术原则
(1) 电缆型号的选择:
a) 配电电缆的型号选择首先应根据经济电流密度及负荷大小选出电缆的截面,再使用短路电流计算和热稳定计算等方法进行校验。同时还应考虑电缆在不同的敷设方式下载流的衰减等因素。
b) 根据以往城市配电电缆网的建设经验,配电电缆的型号一般应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c) 在进出10kV配电所、地下配电所、地下或半地下配电设施及其他重要客户和特殊要求场所的配电电缆,应选用A类阻燃电缆,并需具有纵向阻水性能的电缆。
d) 鉴于我国城市电缆地下设施的防水问题,配电电缆选型时应充分考虑配电电缆及相关电缆附件长期防水这一因素。
(2) 电缆敷设方式:
目前根据电缆敷设的地点、不同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回路数、电缆截面、芯数和型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电缆主要敷设方式有:直埋敷设、排管敷设、电缆沟敷设、电缆隧道敷设、桥架敷设、综合管块等。A、B类区域应杜绝采用直埋敷设。
(3) 电气部分要求:
a) 电缆无论使用哪种敷设方式,都应满足电缆转弯半径的要求,一般为电缆外径的15倍。在多根电缆同通道敷设时还应适度加大转弯半径的予留空间,以便于电缆的施工和将来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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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电缆沟、电缆工井、电缆隧道、综合管块等敷设方式还应根据相关规程要求设计安装电缆支架等附件,电缆支架等附件应考虑采用可拆卸、耐腐蚀、绝缘性能好的复合材料的电缆支架及附件。
c) 电缆工井应在设计时应明确予留和标示出电缆中间接头井以及电缆予留工井。
d) 电缆沟、电缆工井、电缆隧道、综合管块等敷设方式的接地部分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设计,所有接地体和接地极等应进行热镀锌等防腐处理,接地体(线)相互焊接时的搭焊接长度应符合要求(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应牢靠,无虚焊。
e) 电缆隧道和综合管块应设计安装温控、防火、湿度监控等数据采集、监控、检测设施,必须配备专门的数据登记管理措施。
f) 电缆隧道和综合管块内还应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设置阻火墙;在长距离沟槽等电缆主通道内每距离200米也应设计安装阻火墙。电缆管块与配电所等设施连接入口处应进行阻火、阻水封堵。
g) 管块内如有电力弱电电缆同槽敷设应根据规程要求保持相应的敷设距离。
2. 建筑结构部分
(1) 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考虑电缆排管位于城市道路下方的具体荷载。并考虑防水、排水、防盗、防腐等因素。
(2) 电缆敷设的附属构筑物和电缆构件
工程设计的竖井、电缆井类别及型式应考虑集水坑、扶梯等予埋件的予留安装。支架、固定金具等布置和安装尺寸等设计图纸中应详细说明。
(3) 电缆工井及电缆沟接地部分
工井内所有予埋金属部件必须与接地扁铁焊接牢固,接地扁铁必须与工井外侧的接地极焊接牢固。所有接地附件应进行热镀锌,以增加接地装置的防腐寿命。
(4) 电缆通道防火、防水、防渗和通风
所有电缆工井及电缆竖井均必须进行防火处理,防水处理,防渗处理和通风处理。
(5) 其他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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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排管主材应选用无碱或低碱的管材;管材的内径应大于所穿电缆外径的1.5倍;内壁应光滑,不得有能划伤电缆的毛刺;管材与管材套接处应光滑平整;多管敷设时应加管枕。
所有电缆敷设路径上方应有明显标志,电缆工井盖板上应有电力警示标志。 3 对电缆工程设计的要求:
(1) 根据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必须有电缆工程平面路径示意图、电缆工程电气接线图、电缆敷设方式示意图、断面图,接地装置图等主要图纸,以及施工设计说明书等。
(2) 对于多根电缆敷设在管块内的位置应标示出电缆编号及位置,以便运行管理部门对工程的验收及以后的运行维护。
(3) 设计应根据设计规程要求,明确给出以上技术原则所提要求的技术处理方法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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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保护及通信
1. 10kV配电网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10kV一级开闭所和配置断路器的环网柜应采用微机型保护装置,并符合继电保护装置反措要求。
2. 10kV配电网应采用速断或延时速断、过电流保护,可选用重合闸装置。 3. 保护信息的传输宜采用光纤通道。
4.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具有保护动作闭锁的功能,在工作电源或设备断开后才能投入,并保证只动作一次。
5 10kV备自投装置应采取微机型装置,并设可靠闭锁功能,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备自投动作逻辑。
6. 配电网自动化的建设与改造参照《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执行。
7. A、B类区域新建和改造的重要分段开关、联络开关等应按要求一次到位配置电动操作机构、PT、CT、二次电源、数据采集终端等设备,并预留通信单元位置,具备实现远方遥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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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B类区域应在线路的出口、分段、分支处安装带通信单元的故障指示器,结合有关系统,逐步实现故障快速定位
9. 配电网的通信系统的建设以满足配网自动化系统信息传送为前提,并结合配网自动化系统的发展规划,预留资源保证新的通信需求。
10. 新建电力电缆线路要预留通讯电缆的管道,避免以后实施配电自动化时产生的二次开挖。
10 用户供电技术原则
1. 客户供电方式参见本细则6.2.4节。
2. 对于按照国家电网营销[2008]1097号文规定的重要用户供电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级重要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二级重要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临时性重要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重要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应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3. 用户产权线路不应占用公用架空走廊,非公用走廊地段用户专用架空线路不应与公用线路共杆架设。
4. 凡是接入公用配电网的用户供电设施必须满足供电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
5. 供电部门与用户产权分界点应设置快速隔离用户内部故障的开关设备。 6. 双电源用户两路电源之间应有可靠的闭锁装置。
7. 对于移交给供电公司的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改造标准必须满足上述公用设施技术标准。
8. 高层建筑供电
a) 高层主体建筑内配电室,必须选用干变和无油开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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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高层建筑应根据供电方式预留开闭所、配电室和电度表的适当位置。 c) 十九层及以上的办公楼、高级宾馆或高度超过50 米以上的科研楼、图书馆、档案馆等建筑的公用建筑设施用电,除具有供电部门供给的双电源外,用户还应备有自备发电机及自动启动装置。
d) 高层建筑内的公用变低压出线宜采用密集母线,如采用分支电缆,在同一电缆竖井内不宜超过两回。截面选择均应留有裕度,分支电缆还应满足防鼠、防火要求。
11 防雷与接地
11.1 10kV配电设备的防雷
1. 10kV架空配电线路上的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电容器应在电源侧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线应与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电容器的金属外壳连接后共同接地。联络用的常断柱上开关两侧都应装设避雷器。环网供电线路上的柱上开关两侧都应装设避雷器。
2.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应尽量靠近变压器安装,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及金属外壳连接后共同接地。郊区、多雷区变压器低压侧也应装设避雷器。
3. 开闭所内应在进线柜、联络柜、真空断路器柜和变压器柜内装设避雷器或过电压保护装置。
11.2 10kV配电线路的防雷
1. 10kV电缆线路的户外电缆头与架空线路连接,电缆头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其避雷器的接地线与电缆金属外皮连接后共同接地。若与架空线路连接的电缆长度大于或等于50m时,应在电缆两端装设避雷器,与架空线路连接的电缆长度小于50m时,只在电缆任一端装设避雷器即可。 2. 10kV架空绝缘线路的防雷
a) 无建筑物屏蔽的10kV绝缘线路在多雷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雷击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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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防雷措施:安装带间隙交流金属氧化锌避雷器或防雷金具等,安装间距应控制在150m以内。
c)在变电站出线1km范围内应采用绝缘导线,以减少变电站近区故障对主变的冲击,该区段同时应采用带间隙氧化锌避雷器以防止雷击断线。 3. 中压配电设备应选用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淘汰阀型避雷器。 4. 配电系统的接地要求
配电系统中下列部分均应接地。
a) 环网柜、开关柜、控制柜、保护柜、箱式变、电缆分支箱的金属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b) 电容器、柱上开关的金属外壳、联动型负荷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c) 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电缆的金属护层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d) 变压器防雷装置的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及金属外壳连接后共同接地。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该台区的低压网络的每个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大于10Ω;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该台区的低压网络的每个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大于30Ω。
e) 各地市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低压系统中统一一种接地方式。 f) 带承力线的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其承力线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5. 接地装置的敷设要求
a) 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接地体不应与地下燃气管、送水管接触。
b) 接地体宜采用垂直敷设或水平敷设,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最小规格见下表3。锈蚀严重地区的接地体宜加大2~4mm的圆钢直径或扁铁厚度。
名 称 圆钢直径mm 扁钢 截面mm 厚mm 2地上 8 48 4 地下 8 48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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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钢厚mm 钢管壁厚mm 镀锌钢绞线截面mm2 25 4 3.5 表3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最小规格
c) 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的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d) 接地引线宜采用圆钢、扁铁,不得采用铜铝导线。
12 噪声标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各类箱式变电站、杆上变压器、
配电室运行时厂界噪声不应高于如下表4环境噪声标准值:
适用区域 Ⅰ类区域 Ⅱ类区域 Ⅲ类区域 Ⅳ类区域 昼间6:00~22:00 55 60 65 70 夜间22:00~6:00 45 50 55 55 表4 环境噪声标准值 单位:dBA
Ⅰ类区域: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区域:工业区;
Ⅳ类区域: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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