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充分调动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营销中心对各区域市场人员考核。 三、薪酬费用:
(一)工资收入: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年终奖励
分 类 实习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 三级市场经理 二级市场经理 一级市场经理 三级区域总监 二级区域总监 一级区域总监 基本工资 月绩效考核奖励(元) 年终奖励(元) 1200 1200 1300 1500 1700 2100 2400 2800 800ⅹ考核分值系数 1300ⅹ考核分值系数 1600ⅹ考核分值系数 2000ⅹ考核分值系数 2500ⅹ考核分值系数 3200ⅹ考核分值系数 4000ⅹ考核分值系数 4800ⅹ考核分值系数 1000 5000 10000 13000 15000 36000 43000 48000 备 注 (试用3个月) 考虑当地招聘 基准年薪 2.5万 3.5万 4.5万 5.5万 6.5万 10万 12万 14万 备注:1、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固定,按考勤计算,当月发放。 2、月度绩效考核分在80分≤分值≤100分区间的,按比例兑现;绩效考核分在65≤分值<80分的,兑现70%月度绩效奖励;绩效考核分低于65分的,不兑现月度绩效奖励。(备注:年底完成整体销量的,补发前期扣发部分,最高不超过基准年薪)
3、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分在65分以下的,按降级、调整岗位或辞退处理.
4、年终奖励说明:完成年度区域任务量的90%以上的,全额兑现奖励;完成率在80%≤分值<90%的,年终奖励按50%兑现;完成率低于80%的,不兑现年终奖励。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内容 分值 销售额完成率 70 同比销售额增长率 20 市场占比 5 工作行为 5 公司特别分 ±1~5 (一) 销售额完成率(70分) 销售额考核分:70分×(当月实际销售额/当月目标销售额)×100%,该项考核分最高为100分。
备注:当月到款金额大于实际发货量的,按发货量计算;当月发货量大于实际到款金额的,按到款金额计算。 (二)销量增长率(20分),本考核项最高得分20分。
销售额增长率计算方式:(当月销售额-去年同月销售额/去年同月销售额)×100%。
以10分为基点,增长率在-30%以下的,为0分;增长率在-30%≤增长率<-20%的,按3分计算;在-20%≤增长率<-10%的,按5分计算;在-10%≤增长率<0的,按8分计算;增长率为0的,按10分计算;增长率在0≤增长率<10%的,按13分计算;在10%≤增长率<20%之间的,按16分计算;达到20%或以上的,按20分计算。若部分区域去年同月商家没有提货的,今年当月提货,当月提货金额≥年任务量/12个月平均值的,按15分计算;当月提货金额≥年任务量/6个月平均值的,按20分计算;若部分区域去年同月商家提货,而今年当月没有提货,按0分计算。
(三)市场占比目标(5分)--根据北京中怡康数据综合计算
月度市场占比目标提高0.1≤占比<0.5%的,按1分计算;提高0.5≤占比<1%的,按2分算;提高1≤占比<1.5%的,按3分计算;提高1.5%≤占比<2%的,按4分计算;提高2%或以上的,按5分算。 (四)工作行为(5分)
1、对公司、部门安排的工作,须及时有效执行,对执行不力的,扣1分/次。 2、须及时、主动地准确反馈有效市场工作报表,少1次扣2分。
3、对公司通报市场的信息、政策,须在当日准确传递到位。未达传递要求的,1次扣1分。 4、由于自身工作、生活等原因,造成商家、消费者等投诉、抱怨,扣2分/次以上。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扣2分/次以上(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辞退、开除) (五)公司特别分:(±1~5分)
公司可根据个人的工作综合能力表现及特别情况实行奖惩:±1~5分。 五、市场业务人员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1、出差补助
实习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 三级市场经理 二级市场经理 一级市场经理 三级区域总监 二级区域总监 一级区域总监 住宿补助 80 80 120 120 120 180 180 180 餐饮补助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市内交通补助 10 10 20 20 20 20 20 20 需事前经公司同意 客情费用 无 无 无 话费补助 200 200 300 300 300 400 400 400 备注:1、09年将在西安、沈阳、北京、河南(郑州)、山东(济南)和广州等7个区域设立分部集中办公制,费用补助说明: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差异给予800-1500元/月的补贴,包括房租、物业、水电等费用,超过部分由驻点人员自行负担。同时给予400元/人一次性的生活及办公用品购置费补助(传真机购置费用另外)。 2、所有销售人员当月出差控制在15-20天以内,其它时间销售人员在驻房地城市开展服务工作,保持与经销商同步上下班。驻点期间市场经理给予40元/天、区域总监给予60元/天的综合补贴。在设立分部的区域,市场经理给予20元/天的综合补助;区域总监给予30元/天的综合补助(综合补助含-餐饮、交通、房租等费用)。对北京和广州两地人员,驻点期间顺加10元/天的公交补助。
3、路费补助:出差期间的汽车、火车费凭发票实报实销,若需要坐飞机,需经公司同意。 4、话费补助:按标准凭移动和联通发票给予报销。若当月话费未到标准的,按票面金额给予报销。 5、除驻点房租、物业、话费和长途车费外,当月销量完成率低于50%的,取消出差费用报销;在50%≤完成率<65%的,给予报销75%的出差费用;65%≤完成率<80%的,给予报销90%的出差费用;完成率达到80%或以上的,给予全额报销当月费用。
6、对车票和住宿补贴出现虚报现象的,第一次按虚报金额的5倍扣罚;若是市场经理出现该问题的,区域总
监负连带责任,扣罚2倍。第二次出现同样的问题,直接开除。
7、所有销售人员的当月出差费用单据,于次月的10日前寄到公司,每超过5天,扣费用金额的10%;超过次月底的,不给予报销费用。公司将在次月底将核报的费用下发。
8、市内公交补助说明:对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按40元/天补助。 六、考勤制度
1、从2009年3月1日 开始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区域总监在8:30-10:00AM之间向营销中心内勤胡理丹以固话形式,口头报考勤,市场经理向区域总监报考勤。考勤与差旅费用报销结合,月底费用报账同考勤情况核准,出现漏报、谎报,除扣当次补贴。
2、从2009年3月1日开始,实行以旬为周期的工作报告制度,每月的10日、20日和30日将旬工作总结和计划,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递给内勤胡理丹。
3、所有驻外人员和所辖区域最大的经销商保持同步上下班。 七、考评制度:
1、每月小评,对所有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考评前3名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大评,对考核前3名的人员,当月加考核分5分、3分和1分,最后1名扣5分。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优秀者,可升一级;排名最后2名的,降级货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基本月工资的80%发放),经考核仍不合格的,直接降级、调整工作岗位或劝退。
2、特殊贡献奖励:对处理市场非常规紧急事项、市场管理、渠道开发、销量提升等方面有突出行为的,公司按季度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500-5000元/次不等的奖励。
3、年度超量奖励政策:市场经理按超出任务量的部分金额的1%给予奖励;区域总监按超出任务量的部分金额的0.5%给予奖励。
4、带薪休假制度:凡是已婚夫妻双方属于跨省工作的区域总监和市场经理,一年可享受两次的带薪休假,7天/次,公司给予报销长途往返路费。 八、本办法从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营销中心 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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