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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听评课考核办法

2020-01-17 来源:华拓网


教师听评课考核办法

教师听评课考核办法

为了促进优质高效课堂的构建和学科建设。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听评课考核办法。

一、听课制度

㈠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学校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学科为主。

教师:所有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青修班教师每学期不少于30节。

㈡听课形式:

1.推门随堂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由学校或教研组间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注:听课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都应欢迎,不得借故拒绝或回避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

㈢听课前的准备工作

教研组长要做好听课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关于课堂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2.了解授课教师的基本情况;

3.听课班级的基本情况;

4.应对所听课程内容有所了解,事先了解和掌握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计划、使用的教材情况、授课时数等基本情况。

㈣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

调,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听课教师要严肃认真,尊重授课教师,不做其它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看书报等)课后可交换意见,进行评课。

5.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计入听课节数。

6.外出学习、听课后,要及时整理,总结出经验与体会,并向相关学科教师传授,在回来一周内上好一节汇报课。

7.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听课记录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8.执教教师上完课后把教案整理后上交教导处存档。

9.教导处要及时对听课情况进行反馈、总结。

二、评课制度

㈠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谈

心式的讨论和交流,切忌语言尖刻,伤及人格或当老好人,什么都好,一团和气。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㈡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填写好总的评课记录。并检查其他教师的听评课记录,严禁教师为应付检查抄袭和造假,一经发现,严肃批评。如果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㈢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

㈣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㈤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评完课后,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㈥评课教师认真填写评课记录表,字迹工整,所有项目均应填写,不得空缺。总评意见应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大胆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㈦组织评课者结束后收交评课记录表并上交教导处存档。

㈧评课参考内容。

1.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包括内容是否正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

难点是否阐释透彻,条理是否清晰等。

2.教学态度是否认真。包括是否认真备课,教案设计是否符合导学要求,能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是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3.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4.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5.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6.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是否有无效环节等。

7.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三、听评课纳入常规管理,与教师考核挂钩。

1.为了把听评课落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执教教师属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的必须进行先说课。学校要求参加听课的教师若未到堂听课,记旷课1节。执教教师讲课后教案未交教导处、听课者填写的评课记录未交教导处、评课时经常不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的视为未讲课和听课、学期结束听课节数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2.每听完一节课,教研组长检查听评课材料:①听、评课签到表②评课记录表(教研组长填写)③讲课教师教案④所有听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3.根据实际听课节数和听课记录本每少一节扣0.2分。最高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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