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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家属丧葬慰问
篇一: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规定
关于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更好地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规范公司“送温暖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公司“员工婚嫁庆贺”、“伤、病、残、困难家庭等员工的慰问”、“丧事慰问”三部分。 1. 公司员工婚嫁庆贺
1.1 慰问对象:公司在职员工(已向董事长发出请帖) 1.2 慰问的费用标准及档次:
1.2.1 慰问的费用标准: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高层管理人员600元;普通员工200元。
1.2.2 慰问的档次:普通员工结婚,由其所在部门领导参加;中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由部门分管总监或工会负责人以上领导参加。工会负责拟订新婚贺词,并在婚宴上宣读祝贺。
1.2.3 公司在职女员工分娩,在其产假期间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品购买标准为:高层管理人员100元;中层管理人员80元;主管级60元;普通员工40元。
2. 对伤、病、残、困难家庭等员工的慰问 2.1 慰问对象:
2.1.1 因工受伤、住院或在医疗期内的员工; 2.1.2 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住院治疗的员工; 2.1.3 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的员工; 2.2 慰问的费用标准及档次: 2.2.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元;中层管理人员80元;主管级60元;普通员工40元 2.2.2 慰问的档次:
普通员工休病假的,由其部门负责人前去探望;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休病假的,由病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代表组织看望。 2.3 慰问的频次:
病假3-15天的,探望1次;病假1个月的,每两周探望一次;病假1个月以上的,第一个月每两周探望一次,之后每月探望一次。
3. 丧事慰问
3.1 慰问对象:公司在职员工去世 3.1.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层管理人员600元;主管级400元;普通员工200元 3.1.2 慰问的档次:
在职的中高层去世,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主席以上领导探望;普通员工去世,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负责人探望。 3.2 慰问对象:在职员工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 3.2.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层管理人员600元;主管级300元;普通员工100元 3.2.2 慰问的档次:
在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负责人探望;普通员工的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探望。
4. 工会负责人接到当事人的“喜帖”、“病假条(附病例)”或“丧假条(附申请)”后,方可按照本规定标准执行。
5. “对伤、病、残等员工的慰问”的费用支出必须索要正规发票,并在发票的背面说明被慰问员工的姓名及事由,由经办人和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登记,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员工喜事(或丧事)礼金(或挽金)的费用,由工会直接从董事长处借现金,并进行登记。
6. 一切慰问工作均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 考 核
7.1 凡费用支出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7.2 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以公司名义进行走访慰问活动的,当事人除承担所有费用外,还处罚100元。
7.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工会所有。 8.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关于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的管理流程
篇二:关于规范员工慰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员工慰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落实公司《“十二五”员工关爱规划》,把组织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根据省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员工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1、慰问对象:公司员工。
2、慰问事由:员工生日,员工结婚,三八节、八一建军节,员工患病住院,员工身故、元旦春节前慰问特殊困难员工,慰问劳动模范;退休员工重大节日慰问等。
二、慰问管理
慰问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市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全区性慰问,各分工会组织本分工会会员的日常慰问,在市公司工会下拨的工会经费中报支。
公司内以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名义的慰问活动费用,均不得在工会经费或以工会名义报支。
三、慰问种类及标准
1、员工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当天为员工赠送祝贺礼物,礼物由各分工会自行选定(礼物可以是:读书卡、健身卡、电影卡、小礼品、超市卡、蛋糕卡等)。礼物由各分会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在员工生日当天赠送,并在员工生日当天发给生日祝贺短信。慰问标准:100元/人。
2、员工整生日慰问(30岁、40岁、50岁、60岁):市公司所在各分工会员工过整生日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按季度进行,祝贺形式(茶话会、聚餐、联欢会等),县区分工会参照执行。慰问标准:200元/人。
3、退休员工生日60岁以上(逢5或10)上门慰问:由退休员工所在分工会领导带队上门慰问,赠送礼品。慰问标准:200元/人。
4、员工结婚:员工结婚当天为员工赠送祝贺礼物,礼物由各分工会自行选定。慰问标准:300元/人。
5、员工生育慰问:公司员工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小孩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上门慰问。慰问标准:200元/人。
6、三八节慰问:各分会每年3 月8日前要认真做好慰问女员工的计划,组织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节活动。各分工会活动前要上报活动方案,活动
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活动 总结 和信息报道。慰问标准:100元/人。
7、八一建军节慰问:各分工会建立退伍军人台帐,在每年的建军节期间组织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人。
8、员工献血慰问:员工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后,由组织献血的分工会,根据100元/次的标准,发放献血营养补助费。
9、儿童节慰问:每年“六一”节前,人力资源部按照100元/小孩的标准,对员工在14周岁以下的子女进行慰问。
10、劳动模范慰问:各分工会建立各级劳动模范台帐,每年五一期间,各分会开展劳动模范慰问活动。慰问标准:200元/人(市级)、300元/人(省级)、500元/人(国家级)。
11、退休员工重大节日慰问:在春节、重阳节期间,退休员工所在分工会组织上门慰问、座谈。慰问标准:200元/次。
12、员工子女入学慰问:员工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由会员所在分会进行祝贺。慰问标准:500元/人。
13、员工患病住院慰问:员工生病住院,各分工会应主动关心其情况,会员手术治疗(门诊小手术除外)或患有危、重病症,住院满5天以上的,由所在分会负责看望慰问。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转告市公司工会。慰问标准:一般住院200元/人,手术住院500元/人。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员工直系亲属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不含配偶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一周以上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派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人。
14、员工丧葬慰问: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去世的,由公司领导出面慰问,员工不幸去世,由公司工会主席、分工会主席、工会工作人员等前往吊唁,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慰问标准:1000元。
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派人慰问并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慰问标准:500元。
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祭送的花圈等费用控制在200元之内。
15、特殊困难员工慰问:员工因特殊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分工会调查核实后,报市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根据当年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在每年春节前组织上门慰问,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四、慰问要求
各分工会要根据省公司《“十二五”员工关爱规划》的精神,依据《淮安分公司员工慰问管理办法》认真及时做好员工各项慰问工作,并做好台帐,市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淮安分公司
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篇三:09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
概念:规范三项管理(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 1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和离、退休正式员工。 2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职工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主要依靠职工工资维持生活[即供养人年龄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读书的(军事院校除外)和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经济收入来源的]。 3发放标准
3.1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丧葬补助费为人民币300元/人; 3.2死者年龄在1周岁至10周岁者,丧葬补助费为人民币200元/人; 3.3死者年龄不满1周岁者,不享受丧葬补助费。 4发放程序
当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由职工本人填写《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见样表),并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死者《死亡证明人书》、《户口注销证明》等有效证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公司工会审批→公司领导审定→交 综合 部管理人力资源处办理→人力资源处填写《福利费用支付申请单》→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管理人力资源处通过公司财务费用管理网申报登记→职工持《福利费用支付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费用。 5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6附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
附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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