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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 班组教育

2021-03-04 来源:华拓网
专业

架子工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主 讲 人: 冯海龙 教育地点:_施工现场生活区 参加人员: _________________

培训时间: 2010年11月17日

教育内容:

一、提纲: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2、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及防X对策; 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方法;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二、演讲稿: 一、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1.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架子工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证。非架子工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应符合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扣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包括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

4.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系安全带,着装灵便,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集中,团结合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

5.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6.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交 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由一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7.脚手架要结合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 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8.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9.风力六级以上(过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风、雨、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线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1.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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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 (2)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 (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4)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5)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

二、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及防X对策: 1、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1) 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 (3) 触电事故;

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 工人违章作业; (2) 违章指挥;

(3) 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 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2、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 一般要求:

(1)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 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 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电焊机、等设施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 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 高处作业、禁火区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 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二)、 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

(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 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3) 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X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4)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 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6) 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7)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 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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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不得用5×10模骨当架板使用;

(10) 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11) 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12)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13)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三)、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 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 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三、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方法; 脚手架材料

1、杉篙:以扒皮杉篙和其他坚韧的圆木为标准.标准的立杆,顺水杆,斜撑杆,剪刀撑杆的杆长为4-10m,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cm.不得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有腐朽,枯节,劈裂缺陷的木杆。

2、绑扎材料:木脚手架节点处绑扎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某些受力不大的脚手架,也可用10号镀锌铁丝.无镀镜铁丝时,也可用直径4mm的钢丝代替但使用前应进行回火处理.铁丝少是作为钢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 3、木质排水:长度以2-3m为标准,其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9cm。

4、木质脚手板:脚手板可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长度为2-6m,厚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有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置径为4mm的镀钭钢丝箍两道。 5、钢管脚手架:

(1)脚手架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每根脚手架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2)扣件:

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槽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脚手板:

冲压新钢脚手板钢板必须有产品质量舍格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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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锈蚀斑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三处。脚手板的一端应压有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板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6、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的杆件及配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的杆件及配件。

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后方可使用。 8、安全网:

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5cm左右但不得大于lO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外脚手架

1、结构承重用外架子应符舍下列要求:

(1)单排立杆与墙的距离不得大于1.8m,不得小于l.5m。间距大于1.8m必须支搭双排架。采用钢管排木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不得大于1.2m,不得小于lm。

(2)双排架外层立杆与墙的距离为2-2.5m。里层立杆离墙距离不得小于50cm,但不得大于60cm。 (3)杆间距不得大于1.5m,钢质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术质顺水杆问距不得大于1.5m,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m。

(4)术质脚手架的立杆根部埋深不得小于50cm。立杆根部应有疏水措施。

(5)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撑杆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设反斜撵杆。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

(6)顺水杆应绑在立杆内侧,绑第一步顺水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垂直,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抛撑和剪刀撑。

(7)两杆搭接的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 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得小于三道,杉篙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大头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

(8)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脚手板应严密、牢固,两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严禁有15cm以上的探头板。作业面下面应留一层脚手板或设水平安全同。

(9)单排脚手架的排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cm,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用双排术,两根排木的距离为20-25cm,遇洞口的地方应绑吊杆或支柱,吊杆间距大于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10)高度大于2m的脚手架,每步应设一道护身栏和高度18cm以上的挡脚板。结构外脚手架顶端高度必须超出构筑物顶端l.2m,自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之间,应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吊装粱柱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cm,两侧必须设两遭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2、装修用外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杆间距:杉篙,不得大于2m钢管,不得大于l 5m。钢管立杆下脚应设垫扳并绑扫地杆。顺水杆间距:杉篙不得大于1.8m,钢管不得大于l.5m。排术间距:杉篙,不得大于1.5m钢管,不得大于1.2m。 (2)剪刀撑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

(3)斜撑杆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与立杆之间必须绑1~2道马粱。钢管斜撑杆的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如不允许排木顶墙时,斜捧杆与立杆之间除绑马梁外,必须加绑反斜撑杆,马粱和反斜撑杆的节点应与顺水杆搭接部位处于同一高度。 (4)脚手架防护和连接杆设置与承重外脚手架相同。 里脚手架

1.搭设结构用里架要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架子宽度不得小于l.3m。宽度大于1.7m时,必须加一排支柱。排木间距不得超过lm。

(2)顺水杆每步高度(1.2m)应低手每步砌筑墙高度20cm;高度超过2m时,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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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地面高度超过3m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

(3)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剪刀撑和斜撑杆做法与结构外架子相同。 2.搭设装修用里架要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立杆间距及下脚、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

(2)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剪刀撑。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剪刀撑和抛撑。 (3)距地面高度超过2m时,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高度18cm以上的挡脚板,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舍下列要求: (1)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2)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长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3)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4)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的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7)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要求: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宜小于l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lOOmm。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满堂模板支架时,其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逼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

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

2)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宣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要求:

4)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

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搭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将外径不一致的钢管混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应错开设置,不应在同一高度内。

(3)开始搭设立柱时,至少每隔5m设置一根临时抛撑,架子达到稳定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抛撑。 (4)封闭型架子的同一步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固定。 (5)扣件螺栓要拧紧。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检查。 4.支搭门架及其配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2)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3)连接门架与配件的琐壁、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4)水平架或脚手架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架板应满铺。 5.门架与加固件、连墙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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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安装碗扣式脚手架时,立柱和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必须同步进行,接头必须锁紧。 7.安装QM和SZ钢支架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

(2)顶托和底托的螺旋丝杠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杠全长的2/3; (3)连接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马道

l.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 5m,坡度以l:6为宜。转弯休息平台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平台宽度不小于2m;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lm。坡度为1:3~3 5。转弯休息平台面积不小于3m.宽度不小于1 5m为宜。

2.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相适应,独立马道的立、横杆间距不超过1.5m。

3.排木间距不得过lm。马道宽度超过2m时,排木中间应加吊杆,每隔一根立杆应在吊杆下加设托杆和八字戗。

4.斜道必须三面设剪刀撑,中间每隔4-6根立杆设一组剪刀撑。 5.脚手板应铺满,绑牢。

6.马道及平台必须设两道护身栏,并设18cm高度的挡脚板,里侧拐角及进出口处护身栏不得伸出端柱. 拆除架子

1.拆除前应勘察周围环境和脚手架情况,根据技术交底要求和作业条件制定拆除措施.明确分工。 2.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拆除临近高压线的脚手架,必须满足所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

4.架子的拆除程序与搭设程序相反,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排木,再次依拆剪刀撑的上部绑扣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压栏子,斜撑杆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严禁用推,拉方法拆除脚手架.

5.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下递,得到下方人员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下抛扔。

6.连墙杆应随架子逐层拆除.架子在施工期间变形过大或连墙杆缺少,受力不均时,应在拆除前先做必要的加固或补设临时拉结点,确保拆除时架子的稳定。

7.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拆除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8.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不符合要求的部位,严禁踩在松动的杆件上。 9.应随拆随及时清运脚手架材料,并分类堆放。运料人员必须与拆除人员协调配合。 10.暂停拆除时,必须检查作业X围内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确认稳定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员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项目部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货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X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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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规定适应于不同工种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员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 3、各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4、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库房根据实际情况发给。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库房负责。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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