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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1]

2021-10-08 来源:华拓网
湖北工建集团三公司

防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及 防 火 应 急 预 案

御景嘉苑项目部

二0一六年十一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火灾和及时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法保障施工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

促进冬季施工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编制。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本工程在建项目雨雪冰冻火灾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处置方针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分工明确、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事件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事件类型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主要是由降雪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2、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对安全生产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供电线路严重积雪冰冻、损毁杆塔,可能使户外机械设备损坏、房棚坍塌,甚至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面塌陷、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 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导致室外供水、供气管路冻结,造成生产和生活供水、供气中断。 四、事件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1、Ⅰ级 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现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2、Ⅱ级 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现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3、Ⅲ级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现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Ⅳ级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现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成立冬季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方平安 副组长:张开井

成 员:杨狮华 张绍菊 阮怀武 倪云辉 温敏敏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

(3)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 (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预防与预警 1、风险监测

(1)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办公室负责.

(2)雨雪冰冻灾害风险监测信息渠道主要来自省、市政府部门发布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质安部要加强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监测,对项目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分管领导.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四级: Ⅳ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Ⅲ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大雨雪冰冻灾害 Ⅰ级: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2)预警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由安质部负责确定级别,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发布。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时转发项目发布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预警发布后的应对措施

a.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御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

b。建立健全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队伍,构件冰冻灾害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生产设备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培训工作.

c.提前做好各类工程的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落实安全度过雨雪冰冻灾害的方案.

d。各分部要及时落实本单位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e。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合理配置。

f.充分利用通信网络,确保雨雪冰冻期间通信完好和畅通。 3、预警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状况好转,省、市政府部门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结束信息时,安质部对项目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宣布结束预警。 七、信息报告

1、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1)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归口处理,由安质部负责向集团公司、沪昆公司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2)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核实补报详情。 (3)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经核实无误,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项目主管领导报告。

(4)Ⅲ—Ⅰ级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分部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情况简报,上报公司. 2、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应急影响 1、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1)Ⅳ级响应:应对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2)Ⅲ级响应:应对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3)Ⅱ级响应:应对大雨雪冰冻灾害. (4)Ⅰ级响应:应对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2、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a。Ⅳ级响应: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现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b.Ⅲ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现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c.Ⅱ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现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d。Ⅰ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现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2)响应启动

a。Ⅳ级响应:分管领导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b。Ⅲ级响应:分管领导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c.Ⅱ级响应:主管领导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d。Ⅰ级响应:主管领导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响应行动

当确认灾害灾情发生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应急处置的各分部相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的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a.对是否停止施工、转移工人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b。及时划分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 c。加强联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

a。当发生冰冻灾害后,安质部继续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防雨雪冰冻应急小组领导和成员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b。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核实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事故的地点、程度等信息,同时要立即要上级领导汇报。 c。事故现场同时发生人生伤亡事故时,作业队(架子队)队长及时向分部报告,由分部主管领导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处置方案,要求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d。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道路及房屋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各自管区主要道路的畅通。

e.安质部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f。分部主管领导和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后勤、医疗保障队,保证信息通畅,做好后勤生活和现场的救护工作.

g。物资部负责组织物资保障应急组成员,随时提供铁锹、扫帚、雨鞋、棉衣等应急物资,保证系统恢复所需的物资的供应。 h。安质部维持现场的施工秩序,保持稳定施工。

i.雨雪冰冻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报道工作需由应急小组组长审核后进行发布.

j。当灾害扩大无法控制时,由主管领导向地方政府请求支援. 4、应急结束

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Ⅳ—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现场施工恢复情况,由分管领导发布命令结束应急响应。

Ⅱ-Ⅰ级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现场施工恢复情况,由主管领导发布命令结束应急响应。 九、后期处置

1、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各部门生产人员要坚守本职岗位,使项目施工生产正常运行.

2、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设备损失

情况,由安质部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及时上报.

3、按相关规定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安质部应对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定期组织防雨雪冰冻检查,进一步做好防御冰冻灾害工作。财务部根据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5、应急响应终止后,公司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一、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

火机。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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