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富泰毛纺织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3年xx月xx日 实施日期:2013年xx月xx日 泰安富泰毛纺织有限公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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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令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健康,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并经各级各部门讨论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希望本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严格遵照执行。
总经理:
泰安富泰毛纺织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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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 4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1 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6 五、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0 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4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1 八、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3 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9 十、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 .................................................................................................................21 十二、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三、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8 十四、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 十五、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33 十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5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8 十八、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8 十九、应急管理制度 ................................................................................................................................................40 二十、事故管理制度 ................................................................................................................................................42 二十一、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45 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5 二十三、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 47 二十四、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51 二十五、变更管理制度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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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和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相关法规 3 职责 3.1 董事长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1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并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3.2.2 负责每年12月底前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并将更新后责任制及时发放相关部门与人员学习。
3.2.3 负责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 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3.1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确保部门所有员工熟悉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
3.3.2 全体职工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4 工作程序 4.1 总要求
1) 安全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各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的行政正职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无行政正职的部门行政副职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其它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涉及到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2)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制定出具体措施。
3) 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同时讲安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2 董事长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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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 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大会、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8)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9) 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0)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1)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 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最高安全管理决策机构。
2) 审核、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作业规程。 3) 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
4) 审核、批准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保障与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人员、材料等的投入与使用。
5) 审核、批准、发布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与安全管理考核。
6) 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审核、批准、发布、实施、演练应急救援预案。 7) 最终审核、处理公司负责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 8)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9) 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公司安全问题。 4.4总经理安全职责
1)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兼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全面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制定对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建立健全本公司对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5) 定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技术改造、新上项目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设施。
6) 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组织开展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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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及时发布本公司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0) 督促各车间、部室负责人分管工作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5工会及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 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 做好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 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 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
7) 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4.6 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及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层的培训与能力开发工作,并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等。
4) 根据行业规定,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信用、发放、购置制定相关规定并督促落实执行,及时发放。
5)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 及时传达印发安全生产文件、资料、会议纪要,认真整改上级安全检查的隐患问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
7) 组织参加安全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10) 监督检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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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4.7财务部及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 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没有经安全部门签字同意,不予报销;
3)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 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 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 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4.8生产技术部及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难燃难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 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4)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5) 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 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的解决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
7) 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8) 协助总经理、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 9) 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0) 对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
11) 编制年度的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卫生措施的经费,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符合上级规定及标准。
12) 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 发矛盾,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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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汇总,将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情况报告企业安全技术部。
4.9经营部及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在主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市场调查、营销计划、营销政策制定、用户服务、市场准入办理、招标管理、发票管理、产品价格制定,实现安全目标。
2) 负责对公司销售人员安全管理,提出奖惩意见。
3) 协调公司内外销售关系,为公司拓展销售创造宽松氛围。 4) 为公司产品办理集团公司内部市场准入。
5) 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通报、通知、领导批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 6) 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及时调度组织指挥抢险,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10动力车间及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 负责设备设施、管网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 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和送检工作,协助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5) 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 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11生产车间主任安全职责(染整车间、织布车间、纺纱车间、条染车间) 1)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 制定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学习和事故处理的台帐。
4) 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学习,未经培训学习不得上岗操作 5) 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和事故隐患,以便公司给予帮助解决 7) 认真整改上级安全检查的隐患问题。加强对染化料、危险品的管理。
8) 认真保管维护好本部门各种各类安全生产标识、消防器材、设施。配合搞好演练。 9) 发生轻微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保卫科,按“四不放过”要求书面报告安保部和公司 4.12带班长、工段长、保全队长安全职责
带班长、工段长、保全队长是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单位,直接负责职工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承担本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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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新职工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转岗,并指定专人指导帮教。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
2) 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电器、压力仪表、车辆、工装具、蒸汽管道等的运转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异响等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断电停车,修复后方能工作。重大隐患立即报告车间或交代下一班。
3) 经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程、制度的现象应立即制止、教育、改正。
4) 经常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应给予教育、纠正或改正。
5) 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救护伤员,断电停车,组织自救,保护现场,指挥人员撤离。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消除事故的措施和意见
6) 接班时要了解上一班的设备、电器等的安全运行状况;交班时要注明本班的设备、电器的安全运行状况。
4.13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
3) 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5)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6) 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4.14员工的安全职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上班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更新、发放等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3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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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被考核部门或人员 被考核人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 考核人签字 不合格原因 整改要求 考核结论 处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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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科室。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GB/T 28002-2011)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考核。
3.2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部门目标应包括公司目标的分解。
3.3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批准。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2目标的制定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a) 政府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b) 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c) 公司上年度事故统计及目前安全生产状况。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a) 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
b) 控制目标,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c) 工作目标,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2.3每年12月31日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目标制定依据,分别制定控制类及工作类目标,经公司各部室、车间负责人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批准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发放至各车间、部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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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采取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a) 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b) 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c) 年底总评。每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
4.4评定与奖惩 4.4.1评定
a) 目标完成率高于90%(含90%),且无 “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其中,目标完成率高于95%(含95%)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目标完成率在90%以下或有符合 “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b)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4.2表彰,安委会依据考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各项安全奖励的依据。
4.4.3惩处
a) 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安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其中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
b) 连续2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由生产技术科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安委会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目标自查及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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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自查及考评表
考评部门: 考评人员:
目 标 完成情况 考核情况 备注
5.2《安全生产目标汇总表》
安全生产目标汇总表
部 门 完成情况 考核意见 备注 安全管理办公室意见: 总经理意见: 13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GB/T 28002-2011) 3 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确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适用性,制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 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3生产部、动力车间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2.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通过工商、纺织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5技术部负责通过质检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6其它职能部门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公司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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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记录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4.5评估
4.5.1 各部门每年12月20前,组织开展部门适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形成《安全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评估结果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4.5.2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汇总各部门法律法规评价结果,形成公司《安全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5 相关记录
5.1法律法规培训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序号 法规/规范/标准 实施日期 批准/颁布部门 编号 适用条款 编制: 审核: 批准: 5.3 《安全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安全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序法规/规范/标准 号 适用条款 执行情况 备注 (不满足原因)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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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搞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2引用文件和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 3 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予以保证和批准。
3.2财务部按国家规定设立安全费用财务科目并足额提取。
3.3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与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动力车间、生产车间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
3.4各部门按照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全办公室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4.2公司财务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每年12月份,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牵头,与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动力车间、生产车间等部门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4.4各职能部门按照下发的费用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费用的使用,各部门每月初应填写费用审批单,经安全主管、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4.5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4.6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4.6.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4.6.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及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4.6.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6.4安全生产评估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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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6.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4.6.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4.6.8安全设施及特征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4.6.9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4.6.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7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4.8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9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4.10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4.11考核
4.11.1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调度与考核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4.11.2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安措项目实行过程跟踪。对当月完不成项目进行分析、解剖,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完成。对无故完不成项目纳入公司考核指标。安全部负责年末考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情况,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考核指标。
5 相关记录
5.1《安全措施项目计划》
安全措施项目计划
序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17
安全措施项目名称 计划实施时间 实施部门 责任人 预算费用(元) 备注
5.2《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20 年计划提取 元,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1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2 出 3 4 5 6 7 8 9 10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计划费用(元)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编制: 审核: 批准:
18
5.3《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汇总表》
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计
5.4《安全费用使用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台帐
序号 合计 项目名称 金额 使用时间 经办人 备注
五、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 3 职责
3.1 董事长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手册的批准和发布。 3.2 总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 3.3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3.3.1负责组织编写与审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2负责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3.3.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改和修订。
3.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制定
4.1.1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经总经理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2 各部门根据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1.3 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2 发放管理
4.2.1 文件在发放前,各职能部门确定发放范围,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由文件审核人审核,文件审批人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中规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3 文件的修改、修订
4.3.1 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每一年全面评审修订一次,任何修改、修订,应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填写《文件修改评审表》。
4.3.2 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a. 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b. 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20
c. 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d. 其它情况。
4.3.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报告,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对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分管副经理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档部门,由归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3.5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送到各部门进行修改或修订。
4.3.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 4.3.7 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发放至原部门或人员。 4.3.8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4.4 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
4.4.1 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4.2 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到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4.3 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经理批准后,到发放部门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由发文部门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4.5 文件的借阅
4.5.1 文件属于保密级文件,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4.5.2 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4.6 废止和回收
4.5.1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
4.5.2 每年12月份办理一次作废文件的销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填写《销毁文件清单》,报分管副经理审批后,保留一份文件编入作废文件档案,以备今后查阅。其余文件统一销毁。
4.6 外来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将文件送总经理审阅后处理。 5 相关记录
5.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21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文件名称 编号 版本 部门 发放记录 签收 日期 份数 签回 回收记录 日期 份数 10
5.2《销毁文件清单》
销毁文件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文件名称 编号 版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22
5.3《文件修改评审表》
文 件 修 改 评 审 表
本次评审性质: □新编文件 □年度评审 □修订文件 □废止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评审参加人员签名 修改原因: 修改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修改内容简述: 文件评审记录人: 年 月 日 编制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23
文件编号: 版本: 文件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进人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和实习的单位和人员。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号) 3 职责
3.1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3.1.1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程序编制和修改;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起草确定相关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标准; 3.1.3负责编制在职人员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和培训计划; 3.1.4负责组织新招员工、临时雇用人员的岗前培训;
3.1.5负责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3.1.6负责各部门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1.7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归档、教育培训资料管理。
3.1.8负责外来参观人员、实习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
3.2.1 负责新职工入厂三级教育中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 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报送培训记录;
3.2.3 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2.4 负责转岗及复工教育中的车间、班组教育; 4 工作程序 4.1 总要求
4.1.1公司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4.1.2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4
4.1.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4.1.4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应由责任部门填写《培训记录表》,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培训台账。
4.1.5安全培训不得走形式,应对安全培训结果进行检测,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
4.2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参加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班。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3 新入厂职工三级教育
4.3.1新入厂职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职工和学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作业。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3.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室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工厂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4.3.3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状况;本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设施、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4.3.4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及要求包括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
4.3.5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登记备案,填写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卡》;
4.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25
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钳工、电气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4.5全员安全教育
4.5.1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的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5.2充分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纸、黑板报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
4.5.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民主生活会或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班组活动要做好记录,记录要真实,要有相关领导的活动和检查记录。
4.6班组长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伤害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其它安全活动。
4.7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
4.7.1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依据变换工种通知单,安技部门组织车间(分厂)、班组进行二级教育。
4.7.2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8 职业健康教育
4.8.1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车间(分厂)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人员。
4.8.2 教育内容:
⑴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⑵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⑶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4.9复工教育
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等离开岗位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职工入厂教育”相同。
26
4.10其他培训教育
4.10.1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10.2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4.10.3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4.10.4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并发放入厂证,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参观、服务人员要有专人全程陪同。在生产不正常情况下或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一般不接待参观。
4.10.5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生产部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4.10.6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培训计划》
安 全 培 训 计 划
时间 编制: 审核: 批准:
培训内容 方式 培训目的 培训对象 培训人 27
5.2《培训台账》
安全教育台账
序号 姓名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课时 培训人 日期
28
5.3《三级安全教育卡》
三级安全教育卡
姓 名 原 单 位 分配部门 曾受过何种安全教育 厂 级 教 育 内 容
NO
性 别 年 龄 原 工 种 分配工种 入厂日期 级 别 级 别 文化程度 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 厂区危险场所和要害部位 2. 工厂安全守则 5. 工伤事故处理 3. 常见事故及预防 6. 集团人事劳资管理规定 受教育人签字 日 期 教育人签字 车 间 教 育 内 容 1. 车间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及设备分布情况 2.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 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受教育人签字 日 期 教育人签字 班 组 教 育 内 容 1. 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措施 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文明生产要求 4. 实际安全操作要求 受教育人签字 日 期 教育人签字 本 人 受 教 育 后 体 会 说明:
1.未经三级教育不能上岗见习操作,班组要由专人负责以老带新,包教包学安全生产; 2.本卡由受教育者携带,各级教育签名后交回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领取劳保用品。
29
5.4 《培训记录表》
培训记录表
编号: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参训人员考核方法 存放位置 培训部门 施训人 培训教材 培训效果 奖惩记录 受训对象应到/实到名单及考核记录 姓名 签到 考核 姓名 签到 考核 姓名 签到 考核 考核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30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 职责
3.1安全管理办公室。
3.1.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证,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取、换证情况台账,保持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复审。
3.1.2公司所有特种作业证件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办公室负责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特种作业证复印件。
3.2各部室
3.2.1负责所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根据生产需要向总经理提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申请。 4、控制程序
4.1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身、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a.电工作业;
b.金属切割、焊接作业; c.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d.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e.危化品操作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适应本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并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4.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4.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范围内作业,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4.6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况有权扣证12个月,对其进行教育,并
31
将违章作业和事故情况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7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再教育。
5 相关记录
5.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帐》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帐 序号 部门 姓名 证件编号 作业种类 项目 下次复审 发证单位 备注:黑色加粗标记的为xxxx年即将到期的证书,需要复审! 32
八、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2术语
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3 职责
3.1总经理主管全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生产技术部
3.2.1 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2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3.2.3负责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
3.2.4负责电气设施防雷接地检测、安全阀调校、防爆片的更换等安全技术工作。 3.3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3.3.1负责编制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3.2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3.3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
33
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供销处和生产技术处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生产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4.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4.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4.3.9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4.3.10有静电现象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4.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4.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4.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4.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4.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4.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4.6电气
4.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4.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4.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4.7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4
4.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设备技术处,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7.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 相关记录 5.1 《设备台账》
35
设 备 台 账
序号 5.2《设备检修计划》
设备名称 数量 制造厂 合同价格 型号 投产日期 设备编号 安装地点 设备状态 使用部门 设备检修计划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检修计划 计划检修时间 实际检修时间 检修内容 检修人 备 注
5.3《设备运行记录表》
设备运行记录表
设施名称: 设施编号: 使用部门: 保 养 人: 月 份: 保养项目 异常情况记录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备 注 注:保养后,用“√”表示日常保养,“∆”为每周保养,“○”为每月保养,“X”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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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安全及环保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对环境有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及环保管理。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2.2术语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 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 3.2生产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 3.3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4 工作程序
4.1设计阶段,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有相应的安全健康措施,且通过安技部门审查。
4.1.1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能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1.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遵守我国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法规、标准,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1.3 施工设计时,应根据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同时设计相应的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等。应对“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安全健康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1.4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施工设计中的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
装置应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效果,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且通过安技部门的审查。
4.2施工阶段: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同步建设,且经过试运行。
4.2.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2 安技部门应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的采购、安装和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4.2.3 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委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监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记录在案。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应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达标为止。
4.3 验收阶段:安全设施经安技部门验收后,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安技部门,依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施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的要求,以及试运行的各种监测和检验数据,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可独立进行,也可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后,要建立验收记录。对于“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安全健康措施同时验收和评价。
5 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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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及报废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同时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安全生产法》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3 职责
3.1 设备采购部门、动力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验收工作。 3.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总经理负责审核,董事长负责批准。 3.3 财务部负责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管理。 4 工作程序 4.1设备验收
4.1.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1.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1.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1.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1.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1.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办公室联系、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1.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1.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办公室人员参加并建档。 4.2设备报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设备予以报废:
4.2.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最低生产使用要求,不能修复改装和调出者。
4.2.2 因意外灾害和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和改造者。
4.2.3 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和改装,必须拆除的设备。
4.2.4 自制非标准设备和装置,经生产验证和技术签定确不能使用并且无法修复、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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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调出利用者。
4.2.5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部会同使用单位进行认真的技术签定,签定后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并提交总经理审查批准。
5 相关记录
5.1设备(设施)验收单
设备(设施)验收单
验收单编号: 验收日期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 供应厂家 设备总价 主要技术参数 名称 参数 名称 参数 型 号 进厂日期 制造厂 设备价值 资产编号 制造号 试运日期 安装费 随机附件及数量 名称 随机资料 名称 设备验收结论: 参加设备验收人员: 设备档案验收结论: 资料员: 时间: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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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5.2《设备(设施)报废单》
设备(设施)报废单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制 造 厂 报废原因: 耐用年限 已使用年使用部门 原值 净值 残值 报废损 签字: 日期: 技术状况鉴定: 签字: 日期: 设备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日期: 总经理批复: 签字: 日期: 董事长批复: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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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2术语
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 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3.2动力车间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核准设备设施的施工、维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3设备使用部门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护检修计划,并配合动力车间开展维修。
4 工作程序
4.1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业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1.2根据施工、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1.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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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施工、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1.5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底。
4.1.6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4.1.7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1.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9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4.1.10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11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12对设施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13对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14对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1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施工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16对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1.1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1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1.1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1.20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1.21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施工、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2.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2.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2.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2.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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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2.8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3.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3.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3.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员、工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3.5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4.3.6 检修项目负责人通知电工送电,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5 相关记录
5.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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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编号: 检修设备名称 检修单位 检修地点 检修内容 作业时间 生产岗位给检修单位安全交底 危害识别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主要安全措施 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已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要求。 已切断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加锁。 所有与检修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已加盲板隔离。 清理检修现场的杂物、物料、设备器具,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作业现场设专职监护人,互保联保措施已落实。 临时用电符合安全规定。 已编制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检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设置夜间警示灯。 外来施工单位已办理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相关手续。 检修负责人 现场监护人 作业人员总数 检修人员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选项 确认人 补充 措施 设备检修开工前,生产车间或运行岗位当班班长补充意见及验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结束,检修单位给生产运行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检修负责人签字: 生产车间负责人签字: 检修单位意见: 车间(工段)意见: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第一联:设备检修审批部门,第二联:设备检修单位(部门),第三联:设备交出部门。 27
十三、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加强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 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应急管理制度》 2.2术语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危险源的档案。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措施。 3.3各部门负责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公司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及车间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出重大危险源。
4.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识别危险源后,应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 辩识各类危险因素的原因与机制; 4.2.2 依次评价已辩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4.2.3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4.3风险控制
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危险源所在的部门应针对该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员工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员工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4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4.1 危险源所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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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状态。
4.4.2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4.3 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查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4.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仓管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监护。
4.4.5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针对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4.6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4.5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具体要求执行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有关要求。
4.5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6各部室针对危险源一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
4.7构成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
5 相关记录
5.1《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工作(业务)设备名称、作业地点 号 活动 或活动说明 危险源名称 特性 风险控制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5.2《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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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厂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作业管理。 2引用文件和术语 《安全生产法》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各类危险作业票的审批。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监督,负责检查各类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3危险作业单位负责危险作业票的办理,负责具体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部门负责人负责确认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控制程序 4.1作业管理
4.1.1正常生产操作外,凡是在生产厂区内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 4.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处室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如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1.3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区域内工作。
4.1.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意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4.1.5办公室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4.2作业人员管理 4.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实施人必须在场监护,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环企管处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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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部门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2.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出具《分析报告单》。
4.2.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办理公司内相关作业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的执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公司和班组安全员、消防员必须到现场。
4.2.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类作业的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作业风险分析记录表》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4.3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危险作业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领取相应的作业票后,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然后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完毕后,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4.4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4.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2)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 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5) 用火分析。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较大设备应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分析,在设备外部用火作业,应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距用火点不应小于10米范围,应有分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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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6)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7)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用火点10米范围内及下方不得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8) 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公司领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4.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5.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4.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 安全隔绝,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4) 定时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
5) 照明和防护措施,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6) 监护,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6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 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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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式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接预案的内容。
5) 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时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6)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7) 高处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4.7大型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7.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相关/支持文件
5.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五、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来承包、承租、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安全生产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外来承包或承租项目安装等业务,装卸车作业,洽谈业务,参观,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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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提供技术服务等所有单位和人员。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职责
4.1外来单位(人员)引进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4.1.1审查外来单位(人员)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所选定的承包、承租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安全、技术资质,对相关资料按要求建档管理;
4.1.2对外来单位(人员)进行厂规厂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使外来人员熟知所处的作业环境和安全规定;
4.1.3加强对作业现场单位的协调和对外来单位(人员)的协调管理; 4.1.4与外来单位(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 4.1.5对外来作业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及时督促隐患整改。 4.2作业现场或参观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属地管理,及时监督承包、承租方的安全作业。当承包、承租方的行为将要影响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或危及到本单位人身、生命安全时,要立即制止,不听劝阻时应及时报告引进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4.2.1制止外来单位(人员)随意进入车间、仓库、装卸车作业区、非办事区域及各种危险场所;
4.2.2厂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的非作业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装卸车等作业区域要划标志线,现场要划定装卸车人员逗留区域;
4.2.3负责检查并制止外来人员的违章行为;
4.2.4负责审批外来单位(人员)用电、动火手续。用电必须派电工安装专门临时配电箱(盘),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制止外来单位(人员)随便接线、动火,并认真做好各种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4.2.5负责与外来单位(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4.2.6加强与项目引进部门的协调。 4.3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
监督检查外来人员引进单位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督导检查项目引进部门、作业单位和外来单位(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情况。对作业时间较长的外来单位(人员)作业现场或比较危险的临时作业现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以上职责,驻外分厂单位由安质处(综合处)负责落实。
4.4.1对外来单位(人员)进行登记,记录来由、联系部门(人员);进入纸厂前留下所带火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4.4.2严禁外来单位(人员)骑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厂区;
4.4.3监督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非作业和非办事区域,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行为; 4.4.4负责外来单位(人员)在厂内的秩序管理,对扰乱正常安全生产行为的要严厉制止。对以上安全管理做好记录。以上职责,驻外分厂单位由安质处(综合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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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内容
5.1项目引进的管理部门要确保所选定的承包、承租方必须具备所从事项目的资质,具有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安全、技术资质,否则,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由公司承担的连带赔偿由公司相关方负主要责任;
5.2所有项目、工程应同时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6、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的流程
6.1外来单位与项目主管部门:凡是公司内的建筑施工项目承包单位、设备安装与调试项目承包单位、某个岗位或区域工作外来承包单位等统称外来施工单位;凡是公司内负责引进和管理以上外来施工单位的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
6.2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
6.2.1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所在分厂(部门)分别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2.2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
签订《安全协议》后,施工方在施工前交安全风险保证金到施工所在分公司财务部,驻地的工程交到公司财务部。
6.2.3项目监督管理
在项目施工期间,公司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分厂(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纪现象按制度处罚。
6.2.4安全风险金返还
项目施工结束后,扣除罚款外的安全保证金返还外来施工单位。长期合作的外来施工单位,年底要重新签订安全协议并补齐安全风险保证金。
7、检查考核
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公司所负的连带赔偿责任负责。外来单位(人员)出现的违章现象,视同引进管理部门和作业现场单位违章,按违章处罚制度处罚。
十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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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7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3.8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同义词:劳动防护用品。
4、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4.2办公室是职业健康的直接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3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4.4生产技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 4.5办公室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 4.6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
4.7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8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4.9各部室制定与本部室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由委会统一管理。 5、控制程序
5.1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2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保部按上述五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5.3职业危害的防护
5.3.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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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艺、材料应当悉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5.3.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3.3定期请获取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3.4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一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价。
5.3.5办公室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并对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项目与检测点每一年进行一次监测,根据国家标准对检测的结果进行分级,同时将监测结果在受检岗位公告栏公布。
5.3.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检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5.3.7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3.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3.9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危害的种类,检测结果,标准,等级等。
5.3.10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参照《新东岳集团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
5.4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
5.4.1公司办公室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5.4.2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当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更,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公司应向其如实告知。相关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相关方承包人负责。相关方与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同时应明确其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以合同条款明确),出具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4.3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士从业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4.4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检查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落实。
5.4.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公司办公室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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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从业人员职业病诊断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7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对其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8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公司办公室安排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相关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流程中的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发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在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流程中的相关责任单位。 3、职责
3.1 办公室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拟定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按规定核批劳动防护用品;
3.3 各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劳防用品的采购计划,办公室负责按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防用品并负责保管劳防用品;
3.4 各部室负责领取、保管、发放本单位劳防用品。 4、控制程序
4.1 办公室拟订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 4.2 各责任单位拟定劳防用品的采购计划,并通知办公室采购;
4.3 办公室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负责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负责供货商具有劳防用品生产资格;
4.4 办公室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准确核批劳防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台账;
4.5 办公室负责按核批的劳防用品种类、数量发放劳防用品,并妥善保管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
4.6 各部门负责按责任单位核批的劳防用品种类、数量正确领取、发放劳防用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台账。
十八、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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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职责
4.1公司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总经理负责,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周对公司进行一次检查。
4.2各部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各部室第一负责人负责,班组安全员、消防员等组成检查组,每周两次进行检查。
4.3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4由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班组长向各部室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4.5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4.6办公室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控制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a.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部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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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c.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公司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d.专业性检查主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3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b.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d.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4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室,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部。
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生产部,部室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公司各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a.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b.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大修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c.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
d.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
十九、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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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原则
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内容
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职责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5、编写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
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
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
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应急救援协议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当地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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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请求当地救援中心支援。
13、审批
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二十、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1991)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公司各类事故,妥善处理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进行各类事故的监督管理、报送、档案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
3.2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3.3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 事故分类
4.1.1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4.1.3 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因保管不当、包装不良而变质等,为质量事故。
4.1.4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 4.1.5 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
4.1.6 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 公司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受到损伤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4.1.8 因“三废”超标准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为环保事故。
4.1.9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 事故等级的划分
4.2.1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人以上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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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29人的事故。 4.2.3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4.2.4一般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2.6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4.2.7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 4.3 管理分工
4.3.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2 生产、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爆炸及伤亡事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基建工程事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未遂事故由相应部门负责管理。
4.3.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事故分管领导,安保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发生事故的部门组织同时应将事故报告抄送安保部,以便汇总和存档,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
4.3.4 对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事故调查小组编制调查报告书,并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
4.3.5 伤亡事故的报告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学校在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劳动时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来公司原因。
4.4 事故报告 4.4.1事故报告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
b.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 事故报告部门。
4.4.2内部报告程序
a. 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长和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值班领导。
b. 重伤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或部门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公司领导7天之内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c. 轻伤事故的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组长和部室领导,同时报办公室,办公室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报告书内容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d. 非伤亡事故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长、同时报告生产部门领导,生产部在24小时内根据事故分类(4.1)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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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内容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4.3 外部报告程序
a.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
b.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公司主管部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 未遂事故的发生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内部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4.5事故调查与处理
4.5.1 事故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4.5.2 对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班组单位组织安全等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5.3 对伤亡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应邀请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4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报告书等,应交档案室妥善保管。
4.5.5 各类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亡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4.5.6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由于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主管负责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4.5.9 对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6 事故隐患报告登记管理
4.6.1 办公室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6.2公司各部门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4.6.3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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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4.6.4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必须整改,不得拖延。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订出计划,分别纳入安全措施、技措项目中去,并在大检修期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主管副总批准,实行现场监护。整改措施实施后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效果评价。
4.6.5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未按本制度4.6.4条进行整改导致造成事故的按4.5进行执行。
二十一、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及所有部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 3.2办公室负责归档管理
3.3办公室遵照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综合绩效考核标准。
3.4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负责安全标准化的综合绩效考核。 4、工作程序
4.1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每年按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标准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
4.2办公室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标准进行的检查和考核结果与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
4.3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根据检查和考核中存在的不符合项,制订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落实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评价。
4.4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每年至少对安全标准化检查绩效考核实施的计划和措施进行一次进一步完善。
4.5公司要不断地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记录
对每年的安全标准化检查、考核、修订记录并归档。
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防火守则,各级领导防火工作标准,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标准。 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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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术语
火险隐患: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和不安全因素,根据隐患的不同程度或可能造成的不同危害,分为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
重大火险隐患:指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大,发生火灾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隐患。
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三懂: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电话119);会使用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管理职能
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公司、部门分级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责任制;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采购、配备、日常维护、维修;负责公司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办公室将消防检查的问题列入各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考核。 5、消防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5.1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各部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车间设义务消防员;
5.2各部门、车间、工序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车间、工序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且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发挥控制火势蔓延并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6、消防安全责任
6.1全体干部、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6.2公司消防责任人和各部门、工序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负责; 6.3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6.3.1贯彻消防部门和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6.3.2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做到与企业生产经营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6.3.3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6.3.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6.4.1处理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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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落实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6.4.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主持火险、事故隐患的处理; 6.4.4组织事故现场抢救、疏散及善后工作; 6.4.5事故分析、认定和责任界定; 6.4.6组织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7、消防安全措施
7.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7.2办公室按年度消防培训计划,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7.3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做详细记录;
7.4各车间要害部位,当班班长应每天进行检查;各班班长每天下班或交班前应对工作范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7.5工厂配置的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保证有效,任何人不得擅自移作他用; 7.6任何人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及办公室报告,确保隐患的及时处理; 7.7发现火情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抢险工作。
7.8发现火势无法控制,必须立即拨打“119”向上级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8、事故处理
8.1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的向办公室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办公室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确保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8.2灭火后,办公室负责封存现场,并协同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8.3针对事故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8.4办公室督促事故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奖励与惩罚 9.1奖励
对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坚持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人身财产和公司财产安全; 敢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9.2处罚
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按《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其直接责任者所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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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标准化资料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班组安全教育 4.2.1教育内容
4.2.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4.2.2.3按规定考试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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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班组班前会
4.3.1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班组安全活动
4.4.1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4.4.2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
4.4.3安全活动内容:
4.4.3.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
4.4.4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
4.4.5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
4.5班组安全检查
4.5.1班组长应按规定进行班前、班中和交班时安全检查。
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政党现象等。
4.5.2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5.3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4.5.4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记入安全值日志相关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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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等。
4.6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4.6.1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4.6.3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运行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计分记录等等。
4.6.4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4.7班组安全生产
4.7.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7.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4.7.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7.4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7.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7.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4.7.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4.7.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4.7.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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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二十四、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有效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现场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第二条 管理原则
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落实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
4、 科学实用
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教育培训,达到施工现场防范与警示的作用。
第三条 管理机构
1、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管理领导小组。 2、职责:
1)计划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布设;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符合现场要求; 3)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质量满足要求; 4) 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使用教育。 3、工作机构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购买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第四条 工作及验收程序 1、 工程实体安全防护
办公室在编制方案、交底的同时应编制安全防护的内容,并明确防护标准。办公室做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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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计划同时做好安全防护计划,经过总经理批准后购买,物资进场后应联合具体实施部门对物资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具体实施部门在工程内实施,加工制作完成后由公司各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生产部配合办公室做好安全防护投入计算统计工作。
2、劳动保护用品防护
办公室根据作业单位提出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进行购买,进场后由使用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临电和设备防护
动力车间应制定临电施工方案,建立现场用电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审批制度、验收制度、安全用电交底制度、电工巡视制度、监护、警示制度等,采用TN-S系统,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做好线路架设,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并做好防护设施,另外还现场照明线路,灯具安装要符合要求。所有电器和设备进场后确保各类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并应联合使用单位、安保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报监理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4、安全警示标识
办公室做好临电及设备警示标识的计划、布置工作;生活办公区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布置;各类管线、各工序施工及现场存在的工程施工存在的风险由工程部负责计划布置;其他警示标志由生产部计划、布置,使用单位实施。安全警示计划后由办公室按照要求统一制作,实施单位应保证安全警示悬挂、摆放位置的合理性和针对性,防止人员故意损坏,损坏后按照工区奖惩制度执行。
1 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负责更新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布置图,负责监督各部室、各作业队对现场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的配备的落实情况。配备不到位或不合理的,由办公室根据工区奖惩制度对责任部门、作业队进行处罚。
二十五、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生产部主任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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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变更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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