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一、工程部经理和工程部总监的考核,以工程管理制度为主要标准,对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对达不到直接费毛利年平均指标点位和超额完成年平均点位的工程部经理,以实际增减点位所产生的利润差额为依据,对相应人员进行10%的奖罚,进入年终考核分配。(指标点位由各公司总经理与工程部经理根据上一年的平均点位,结合预算等级测算点位进行初步确定,报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后进行最终确定和备案。注:上一年度平均点位差的公司最底不得少于预算等级测算点位,好的公司最高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平均点位。)
三、属工程管理、质量问题出现业主投诉:投诉到本公司总经理处的,由总经理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处罚100—500元罚金;投诉到总公司的,每人每次扣发500—1000元奖金;本公司员工投诉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参照执行;
四、工程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扣发工程部经理与相应总监的安全责任奖,按总费用的10%计算(每人每次最少100元最高5000元);
五、出现新闻媒体暴光,属工程管理或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部每次扣发5000—10000元奖金。
六、除相关制度已有明确的分摊比例外,工程部内部的奖金和处罚金(经理与下属管理人员)的分摊比例为:1人时全部归属工程部经理,2人时按6﹕4, 3人时按5﹕3﹕2, 4人时按3.5﹕2.5﹕2﹕2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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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部经理属各公司总经理领导,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时总经理有权按照总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时应开具处罚通知单,列明处罚原因和依据,并报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查备案。)对不称职的工程部经理(管理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请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撤换(书面内容应列明撤换原因和理由以及工程部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事实依据),由
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根据调查核实后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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