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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詹红荔精神,坚持能动司法

来源:华拓网


弘扬詹红荔精神,坚持能动司法

“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爽爽做事、开开心心工作”,这是詹红荔的真实写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心中的天平永远不失衡。詹红荔同志用一种执着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折射出当代法官不断探索、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她坚持能动司法,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证明了能动司法是有顽强生命力的 我们的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在依法承担着秉公执法职责的同时,还承担着许多的社会责任。詹红荔同志的事迹,从表面上看,较平常、较普通、较平凡,但她是能动司法的典范,平凡中显示伟大。詹红荔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在于她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很好地学习了法律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积极、主动地了解社会、了解人心,了解当事人的过去,了解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心理状态,并把对群众的浑厚感情,融入审判工作的实践中,真正做到爱民为民、能动司法。

詹红荔同志的工作方法是紧密贴近群众,紧密贴近审判,紧密贴近实践。她不仅依法办案,而且把工作向外延伸,延长了法律

的链条,延长了执法的职责,这是她的内心责任使然。詹红荔的事迹可亲可信可学,就是因为来自实践,来自群众的认可,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大力践行能动司法、为民司法,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在执法办案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传递爱的哲学,弘扬法治精神,是能动司法的一种体现 人之生命生生不息,是爱让生命延续,也是爱让人类更加团结,詹法官践行者自己爱的哲学,用自己的爱心,做着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感化工作。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上都不成熟,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且具有叛逆思维,这时候,对未成年人来说,犯罪后意味着贴上了“坏孩子”的标签,假如仅仅强调惩罚,那么他们可能会感受不到人间柔情,心态进一步扭曲,就不会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詹法官的工作法,始终把“爱”作为“起点”,让失足少年能感受到“爱”的真谛,明白做人的道理。“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忽施于人,伤害他人就会付出代价,只有“爱”才能既不伤害他人,也可保护自己。这种工作方法,不仅可能使冰融于水,让知足少年迷途知返,而且可以让世界充满温情,让爱的哲学在人际间传递,促进社会的和谐。

另外,作为法官,她并没有违背法律原则,而是更高层次弘扬发的精神。法律,这两个字,自古以来就不仅代表刚性,一种对犯罪后的惩罚,还包含一种水之含义,“从去从水”,正如“法者,平之如水”,法不仅仅如水之均匀,更有如水之柔性,在于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做到刚柔相济,疏胜于堵。詹法官正是这种法治精神的弘扬者,因为对于罪犯特别是未成年犯而言,其犯罪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是主观恶性一般较轻,更何况中国历来就有爱惜子孙后代的传统,具备宽厚仁慈的品行,对于未成年犯而言,惩罚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实施教育感化,让其获得做人的道理,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从而引导他们走出犯罪的泥潭。

三、学习詹红荔精神,弘扬核心价值观,坚持司法能动作用 向詹红荔法官学习,就是要弘扬“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学习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充满热情,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切实增进群众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向詹红荔法官学习,就要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紧密结合,努力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秉持和谐理念,注重文明执法,为每个案件都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向詹红荔法官学习,就是要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

式方法,主动适应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社会管理的积极参与者。向詹红荔法官学习,就是要与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她那种“一个健康而良好的心态是公正审判的心灵之源”的文化积淀,是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文化资源,是人民法院宝贵的财富,是熏陶风清气正、崇法尚德的司法境界的巨大精神力量。 詹荔红法官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共和国党的新一代法官,继承和弘扬了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承和发展着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文化,集中地展现了当代法官坚持群众观点,情系人民群众,实践司法为民,公正能动司法的鲜明形象,深刻诠释了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深邃法院文化内涵。“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詹荔红,既是新时期法院干警学习的楷模,也是引领新时期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先进代表和发展方向。 四、坚持能动司法,改进工作作风,力行执法为民 通过学习詹红荔精神,我们深刻认识到能动司法的重要性。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更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基地。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要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作为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基层人民法院,尤

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应对新情况上提出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提出新举措,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

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司法的能动作用,必须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围绕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民生改善,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找准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积极拓宽民意审判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民意的通畅表达,是改进法院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源头活水。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感受最深,了解最多,因而也最有发言权。法院也只有广泛倾听民意,才能真正了解老百姓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才能集思广益,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文章。法院做好民意沟通工作,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要求,着重强化对群众意见的吸收反馈工作。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了解人民群众愿望,把握人民群众需求,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良好的回应机制是法院获取人民信任支持的法宝。要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制定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梳理研究,切实加以吸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做到善察民情、善应民心、善导民意,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愿望。保证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始终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詹荔红法官用自己的忠诚、追求和实践,演绎了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丰富内涵,谱写了人民法院建设的一曲新乐章。这支与时俱进的时代乐章,必将鼓舞着我们在法院能动司法建设的征程上继续奏响阵阵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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