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14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为应对外贸经济持续下滑的不利形势,宁波市在去年10月制定《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外贸发展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日前,再次出台《关于努力促进当前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在支持企业境内外参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扩大进出口规模等方面提出14条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一是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对流通性外贸企业当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且进口增量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对超上年基数部分每美元最高奖励0.02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是支持电子商务营销。设立外贸企业年度大奖,对当年新加盟外贸企业超过500家的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奖励,其中新增量在1500家以上的最高可获7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境内外参展。对企业参加政府重点支持类展会和政府指导类展会,每个标准展位分别最高补助3万元和2万元。对参加由国家、省和市重点支持的境外常年展,每个标准展位最高补助3000元,对参加境内部分重点涉外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最高补助1万元。
四是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最高15%的保费补助,对企业投保的进口信用保险给予最高20%的保费补助。其中,出口欧盟和中东地区的产品保费补助最高可达25%,今年6月份以后新投保的小微企业保费补助最高可达55%。对通过考评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示范点,每家最高补助15万元。
同时,宁波市将扶持重点向小微外贸企业倾斜,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担
保、动产质押监管等机构发展适用于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产品、中介服务。对这类机构为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坏账,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