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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样本

2021-02-14 来源:华拓网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参考样本)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本公司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领导小组组长,企业管理办公室、供销部门、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合同管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合同管理部门是企业管理办公室,并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落实一名合同管理员。

一、 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物重 大问题.

2. 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 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 认真通缉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

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 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 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 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 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

汇报。

11. 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 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 登记合同台账,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

报告.

6.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 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

部门管理员通报。

5.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 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 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

等内容.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 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签订资格的有关人员。 2. 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者。 3. 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三)“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 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

培训人员登记表\"

2. 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

《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 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

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四)“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 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

制的“法人委托书”,在有效期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 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 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

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核。 5.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对外签约;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要撤消“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 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

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 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部

门统一处理. (五)责任

1. 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签约或利用证悠扬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 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

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三、合同订立审批和合同台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集团公

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审批管理

1.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

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

年,以备核查.

3. 除即时结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

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4.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顺序编号。

5.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

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

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9. 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

章。

(三)合同审批程序

1.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

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

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3.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的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编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 名片;

(2)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3)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4)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5)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

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 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7.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台账管理

1. 合同台账由本公司合同管理员负责登记和管理。

2. 合同台账分为二大类:第一类是收入性合同登记台账;第二类是支出性合同登

记台账。

3. 合同台账登记内容:

(1) 合同编号;

(2) 合同签约情况(包括对方单位名称、品名、总金额、交货日期); (3) 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实际交货日期、全部履行、部分履行、未履行原

因、有无变更手续);

(4) 合同结算情况(包括实收金额、未收金额、纠纷处理)。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合同履约管理

1. 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

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

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 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

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 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

拒绝结算。

5. 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

留存.

6.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7.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

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

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 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

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 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

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

4. 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

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合同纠纷管理

1. 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 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

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 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仲裁或诉讼。 4. 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 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

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 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

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 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

报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材料。

2. 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

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 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

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 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进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

执。

5. 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

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六、合同资料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资料管理。 (二)档案资料内容

1.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2.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3.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4.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5.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

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6.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 我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8.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

材料;

9.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10.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1. 标的验收记录;

12.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

1. 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门都应建立健全合

同管理台帐登记,及时将合同履行中的情况根据台帐内容详细记录.合同管理台帐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

2. 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

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

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3.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

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保送集团部门.

4. 本制度与岗位责任挂钩,列入考核范围。

七 、 考核与奖励

(一)主体内容与适合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管理的考核范围、考评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

及奖励方法等内容.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合同管理员. (二)考核管理 1. 考核范围

本公司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2. 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合同管理员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1. 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一) 2. 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1.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2.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 3. 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 4. 检查除即时结清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5. 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规、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6. 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 7. 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1. 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2. 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 (三) 3. 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 4. 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1. 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2. 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1. 建立合同台帐。 (五) 2. 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 3. 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4. 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六) 1. 在合同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四)

合同登记台账

(参考样本) 合 同 编 号

合同签约情况 签约 日期 对方单位名称 品名 总金额 交货 日期 实际交 货日期 全部 履行 合同履行情况 部分 履行 未履行 原因 有无变 更手续 合同结算情况 实收 金额 未收 金额 纠纷 处理

合同审核单(参考样本)

订立日期 合同标题 合同内容摘要: 订立人 合同相对人 部门经理意见: 审核部门意见: 总经理意见: 董事长意见: 备注

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本)

兹授权委托 同志,全权签订 合同。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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