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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

2022-11-28 来源:华拓网
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

市扶贫移民局 郑兴良 杨 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弥补贫困山区金融产品覆盖缺失,缓解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矛盾,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2007年,我市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开展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简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本文主要就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成效和困难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思考。

一、互助资金试点的基本情况

2007年底,我市开始互助资金试点,近年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共在153个村开展了试点,其中2007年4个村, 2008年30个村,2009年59个村,2010年60个村(目前处于民政注册阶段)。据2007-2008年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试点的82个村统计,共筹集资金151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230万元,农户交纳互助金278.5万元,其他资金6.5万元。加入互助社的农户13486户,占常住农户53.2%,其中贫困户2729户,占贫困户的87.8%。组建互助小组2325个。借款农户2446户,其中:贫困户512户。借出资金991.8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229.7万元。据100户借款户调查统计,95户确认发展项目盈利,65户项目增收达到家庭收入的30%,100户均认为在参加互助社活动,借款发展项目中学到了很多知识。

二、互助资金试点的基本成效

一是弥补了贫困村金融缺失,缓解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二是创新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促进了贫困户收入增加。三是有效地集聚生产要素,改变了农户的观念。四是提供了基层组织工作平台,提升了干部

的能力。五是培养了农户诚信观念,增进了邻里和谐。 六是实现了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的转变,推进了村内民主管理进程。

三、互助资金试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不充分。二是部分试点村选得不准。三是村内管理人才缺乏。四是组建互助社的成本高。五是互助资金周转率低。六是内部监管能力弱。七是扶贫目标和保障资金安全矛盾突出。

四、发展互助资金的应对措施

(一)深化对互助资金的认识。一是有政策支撑。二是有现实需求。三是试点成效明显。

(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一是互助社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二是互助社与“村支两委”的关系。三是互助社与专合组织的关系。

(三)选准试点村。坚持用互助资金运行机制选择试点村,在缺乏金融覆盖,交通不便,有小额借款需求又得不到满足,“村支两委”能力强,民风淳朴的贫困村开展试点。

(四)坚持基本原则和核心机制。一是贫困优先。二是自愿。三是发展(增收)优先。四是非盈利性,不分红。五是不吸收村民和社员的存款。六是不跨村建社。七是风险自担。互助资金运行核心机制是:小额借款、整借零还、互助联保、民主管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应把宣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互助社的发展过程中。

(六)建立互助资金补充机制。一是让更多的农户参与,并适当提高一般农户缴纳互助金标准,可控制在300—500元之间。二是提高财政资金占比,依据村内常住户数,按每户800—1000元补助。三是互助社向社会募捐。

四是每年对资金不能满足社员需求,管理规范,资金运行好的互助社奖励3万元或5万元的资本金。

(七)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主管部门应建立从上到下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监督部门开展定期监察和审计,建立对运行过程质量的监测网络;另一方面着力内部监管制度的执行,主要是严格执行互助联保、借款审批、退出机制、定期报表等制度,定期向社员公示公告;第三互助社一年召开一次互助资金运行报告(答疑)会。

(八)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制度办事,并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二要建立退出机制。三是建立风险金,风险金来源主要是互助社内部,如按照占用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如2%—3%)提取和按照互助资金总额安排一定比例(如1‰—1.5‰)的财政资金。

(九)探索完善运行规则。在坚持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和核心机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探索完善现有规则。

(十)提供保障。一是要党政分管领导和扶贫、财政部门一把手重视,民政、银监、人行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二是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运行和监管。三是从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区域、对象、作用和成效上看,政府应该,也必须提供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和培训费用,特别是保障互助社从组建到资金运行头一年的经费。四是应为互助社提供必要手段,如电脑及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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