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是经本人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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