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责任调研报告

2023-04-10 来源:华拓网


校园安全责任调查报告

汉滨区果园小学

近年来,随着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频频发生,校园是挂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校园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核心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与此同时产生一些新问题,如:校园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管理者又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针对“如果因工作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一课题,现汇报如下:

一、校园安全事故概述 1、定义: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 2、校园事故类型:学校管理不严造成的事故;学校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上课期间出现的事故;课间活动出现的事故;外出活动出现的事故。

3、事故的特征: (1)、环境多样化; (2)、大多是由于过失;

(3)、某些事故中受害者本人往往也有责任; (4)、处理涉及多方利益。 二、关于失职或渎职的定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是失职、渎职行为的集中体现:

(1)不履行职责,即没有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期限内或者正当合理的期限内履行职责。一般包括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不予答复。①拒绝履行职责,即明确拒绝履行,通常人们将此情况概括为“该管的事不管”。在执纪实践中,拒绝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拒绝履行职责而不说明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理由;虽然拒绝时有“理由”,但该“理由”根本不是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或者认可的理由;拒绝虽然有一定的理由,但还不足以构成作出拒绝履行职责的根据;表面上同意履行,但为对方设定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没有规定的履行条件以及为对方设定所不能接受的履行条件或者对方根本无法具备的条件,等等。②拖延履行职责,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职责,或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履行职责的期限但是在合理的期限内客观上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无正当理由多次违背履行职责的承诺也是拖延履行。如答应明天办,可到了明天推后天,到了后天又推大后天,而到了大后天又往后推。③不予答复,即对请求履行职责的申请不作任何意思表示,既没有明确拒绝履行,也没有表示同意履行,而是在行动上没有作出任何履行职责的行为。

(2)不正确履行职责,即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包括以否定的方式履行了按照规定应当以肯定的方式的职责,反之亦然,以及不适当履行职责和不完全履行职责等。不正确履行职责,执纪实践中多表现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结合实际,校园失职或渎职现象主要表现为:管理者对于下属上报的安全隐患不予排查,对于建筑危险方面不予检查,对于体育设施

的安全方面不予督查,防危观念淡薄或者没有危机意识等。

三、有关立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23条,24条明确规定学校有义务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2002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针对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程序、损害赔偿等作出规定,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依据。

3、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也针对有关部门及领导在事故责任方面做了有关规定和说明。

4、对于校园事故归责原则,主要分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于学校事故做了明确的划分,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追究其责任,即:检查述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求法律责任四方面,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四、情况分析

通过此次工作的调研,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做到了严、细、实,从学校领导到政教处到具体教师都把安全放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学校安全工作总体上继续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一)、存在优点

在本次调研中,我校在校园安全工作上有一些好现象、好作风。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门卫安全方面。我校制订了《学校门卫安全规范》,把门卫执勤与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紧密结合,维持校门秩序,认真负责。

2、安全教育注重常态,安全教育,常抓常新。做到日日有安全教育会,周周有安全教育课,月月有安全教育主题。

3、在对学生放学问题上,我校采取的措施是由班主任每天放学后带领学生整队后统一出校门,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方可离开。对于学生乘车问题上,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教育。

(二)、存在问题

1、交通安全方面,学校门口有一条马路,车辆较多,学生在上学和放学路上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有个别家长安全意识不够。

2、由于学校人数较多,教师人手不足,所以工作量较大,有时不能很好的顾及安全工作。

对于失职或渎职造成的安全事故,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渎职罪,但是,安全防范工作是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保障,需要切实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把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