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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受托责任法律风险及针对性建议

2022-06-23 来源:华拓网


信托公司受托责任法律风险及针对性建议

信托公司与委托人之间形成信托法律关系,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受托责任。因此,对于委托人,信托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为受托责任履行是否合法合规及是否到位。一般来说,如果信托项目没有发生兑付风险,委托人不会向信托公司主张受托责任履行问题,一旦项目出险,则委托人首先会查找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履行有无问题。

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履行的依据为信托法“一法三规”、资管新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规定、信托合同约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协会文件等规定及信托合同约定,以及司法实践,信托公司主要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 信托设立与推介风险

(1)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对信托公司信托推介行为有明确要求,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推介材料不得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不得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应加强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在有效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的基础上,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信托产品等。

(2)法律风险

如果信托公司向委托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则可能构成信托文件外的承诺,在诉讼中,如果委托人举证证明,则一旦发生风险,无法兑付,但由于上述承诺,则信托公司面临被法院依据合同法判决承担兑付责任风险。

如果信托公司推介材料中,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则可能面临被委托人依据合同法起诉认为构成欺诈或重大误解,起诉主张撤销信托合同的法律风险。甚至,委托人可能以信托公司欺诈为由,依据消费者保护法主张信托公司“退一赔三”。

如果信托公司未能根据委托人风险评估结果推荐信托产品,因此推荐了不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信托产品,则可能面临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管理不当,其投资构成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信托合同;或者认为信托公司构成侵权,主张信托公司赔偿的法律风险。

(3)应对建议

信托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格开展信托推介,加强对信托公司工作人员管理,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并严格审核推介材料的制作和印发,避免出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2. 尽职调查与审批管理风险

(1)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信托公司无论是自行尽职调查还是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都应承担与尽职调查相

关的风险及责任。

(2)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尽职履责,做好资产管理的关键。如果信托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尽职调查,或者尽职调查中存在重大失误的,则委托人可能主张信托公司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信托公司面临委托人请求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的风险。

(3)应对建议

信托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规定以及《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规定,严格开展尽职调查,制作尽调报告,恪尽职守,不走过场。

3. 运营管理风险

(1)法律依据

信托法规定,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违反法律规定将固有资产与信托财产交易,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依法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应按照相关文件的约定采取行使诉讼

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等化解风险;相关文件没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合理应对措施。

(2)法律风险

如果信托公司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则获取的相关利益应归入信托财产,信托公司会面临被委托人主张返还的法律风险。

如果信托公司在信托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则面临被委托人主张赔偿,以固有财产承担损失的法律风险。

如果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信托公司还会面临被委托人解任的法律风险。

(3)应对建议

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应严格尽职履责,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最大化保护委托人合法利益。

4. 合同风险

(1)法律依据

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对信托合同应载明的内容有明确约定,如应载明信托目的、权利义务、风险揭示和承担、信托报酬、税费承担、信托终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制作信托文件时,对信托文件中免除或限制信托公司责任的条款及风险揭示条款,应当采用足以引起委托人、受益人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受益人注意。

(2)法律风险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内容存在缺失,则存在产生争议的法律风险,如果涉及到受托人受托责任的确定时,存在边界不明、认定不清的风险;如果涉及信息披露,则存在委托人主张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存在虚假陈述为由,主张撤销信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或存在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披露构成违约的法律风险。

由于信托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存在委托人以合同条款存在免责条款未提示或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信托合同恢复原状的法律风险。

(3)应对建议

首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信托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明确载明;

其次,信托合同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最后,信托合同还应对免除或限制信托公司责任的条款进行加黑加粗等明确提示。

5. 举证和证明责任风险

委托人和信托公司之间一旦发生受托管理责任争议,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履行存在问题的,原则上证明责任在委托人,但是由于信托产品的具体由信托公司运营管理,

信托公司掌握信息居多,实践中法院很可能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要求信托公司证明受托责任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如此,则信托公司面临巨大的举证和证明责任风险,如果信托公司因为资料保管不当或者信息披露等责任履行相关证据未留痕等,很容易产生败诉风险。

(3)应对建议

信托公司应做好信托文件及档案管理,及时收集并归档;建议信托文件明确约定客户联系方式,与客户沟通记录要留痕;重要文件需通过邮寄书面形式送达并留取快递单据。

综上,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责任环节多、责任大、风险大,必须勤勉尽责,做好合同约定以及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方能更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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