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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07-13 来源:华拓网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会府办发〔2010〕6号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和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和控辍工作,全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了显著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现就做好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奠基工程,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切实降低中小学辍学率,不断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对于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稳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少数乡镇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呈现下滑之势,保学控辍形势严峻。今天的辍学生就是明天的贫困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提高全民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浓厚保学控辍工作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每个家长都明确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要让学生家长

认识到“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加强“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教育,克服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强化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子女上学违法”、“送未成年人打工违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要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使适龄儿童少年认识到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改变命运、成就未来的根本途径,不断增强刻苦努力、勤奋学习的信心。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政府、学校、家长三级管理责任制度

(一)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任

保学控辍是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控辍工作方针,落实政府在保学控辍工作中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保学控辍工作列入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小学年辍学率超1%、初中年辍学率超3%的乡镇和学校一律不得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对当年底辍学率严重超标且排在全县后两位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并要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保学控辍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包校”的保学控辍工作责任制,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村组干部和学校教师尽早摸清中小学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情况底子,采取“一盯一、责任到人”的办法,依法动员所有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就读。对保学控辍工作不力的乡村组干部,要坚决给

予严肃处理。同时,要采取希望工程、亲友互助、民政救助、政府补贴、干部包扶等措施,坚决杜绝因贫辍学现象。

(三)落实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责任

1.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各乡镇政府和中心小学要根据学校辖区文化户口册上的适龄儿童名单,在新学年开学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送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义务教育学籍。七年级学生入学时,各初中、小学要做好衔接工作,办好交接手续,并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辖区中心小学统一将六年级学生名册提前交给本辖区初中,初中按小学提供的名册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上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如学生没有到初中报到而辍学的,由学生原所在小学负责动员其入学;报到后辍学的,由初中负责动员其返校。一年级、七年

级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若需到辖区以外学校就学,须先到户籍所在地辖区学校入学报到注册后,再按转学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建立控辍监控机制。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学超过一天的,即进入“控辍处理程序”:教师发现学生辍学的,必须当天24小时内向校长报告,学校接报后要当天记录辍学学生名单和辍学时间等情况,并派员上门进行说服动员工作,说服动员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学校向村(居)委会请求协助做好劝返工作;若仍无效时,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教育文化局。对拒不返校的,由乡(镇)政府发出责令返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召集家长办好教育学习班,组织好对《义务教育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并责令其限期送子女返

校入学。学校对学生辍学、动员返校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备案存档。

3.强化学籍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学生变动情况日报制。涉及学生变动的,教师要及时将学生变动情况及学生变动名册报告学校。学校要将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流动、辍学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并进行检查核实,每学期开学初到县教文局教育股核定学生数。二是实行中小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学校要按要求及时录入、完善和上报学生学籍管理等相关信息,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保学控辍成绩突出的无辍班、无辍校由县教文局给予表彰奖励。

4.建立教学、情感和扶贫控辍机制。县教文局和学校要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全学科,开足课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为学生营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要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提倡上“高效

课、快乐课”,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克服厌学思想,确保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学校班主任要切实担负起控辍保学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一个学生负责,不得歧视、放弃任何一名学生。对随意责令学生停学、退学、转学或开除、拒收学生行为,均视为剥夺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行为由县教育文化局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凡由于乱收费、加重学生负担造成学生辍学的,将由县监察、教育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各项捐资助学活动,及时将各种救助资金和物品发放到贫困学生,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落实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责任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及时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批评教育后仍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

严格按《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审批宅基地、民政救助、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资金补助、入伍等方面予以限制。对经多次动员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对保学控辍工作的领导,成立会昌县保学控辍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教育局、广电局、法制办、司法局、人劳保障局、团县委、妇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具体名单附后)。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好工作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好保学控辍的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双线责任制。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政府对县政府负责,学校对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教

育系统保学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乡(镇)保学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保学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措施,对学生流失严重的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分春、秋两次开学初深入乡镇和学校了解保学控辍工作动态,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围绕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在全县上下形成义务教育保学控辍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我县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会昌县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保学控辍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会昌县义务教育保学控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柏州 县政府办主任

胡连生 县教文局局长

成 员:曾海英 县人劳保障局总支书记

刘春萍 李 华 肖成锦 吴小凤 吴建华 县妇联副主席 团县委副书记 县广电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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