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 聘 方):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一、乙方受聘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 总经理 岗位,在甲方董事长的领导和监督下,全面负责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在建工程及职业培训项目等工作(其具体职责详见该《岗位说明书》和《目标责任书》)。
二、乙方任期
乙方受聘任期为 叁 年,从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壹 个月,至2013年9月30日止;甲方严格依照试用期限按期为乙方办理转正,如乙方在试用期内各项工作业绩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可书面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甲方审议批准后可提前转正;如乙方在聘任期间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情形,在试用期内,甲方可随时依法解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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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试用期后,甲方可依照法定期限提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调整其岗位。
三、乙方工作地点
乙方被派驻 地区开展与其岗位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每个合同年度在该地区常驻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含期间的各类节假日、病假及甲方制度规定的各类休假)。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因经营需要,与乙方商议并经同意后,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常驻工作地区。
四、乙方薪资及待遇
1、乙方各月薪资于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 2、乙方薪资结构及标准
(1)乙方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及其它奖励和津贴等。
具体薪资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月度基本薪资构成 工资基数 (按月平均16小时算) 薪资数额 试用期薪资 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 (元/年) 月度加班工资基数 月度绩效 年终绩效 全年满额工资 1800 1000 1700 1000 5700 3000 7500 // 200400 // (2)全年满额工资=(月度基本工资基数+月度绩效工资基数+月度加班工资基数+年终绩效工资基数)元/月*12个月;其中包含乙方收入所得税、乙方应承担的社保费;
(3)经双方协商,如因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同意在每月各周六上午加班4小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培训及其它工作,如每月按平均4个周六计算,即每月共加班16小时(按加班2天计算),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每月各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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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午共两天的双倍加班工资。如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经甲方特别批准,乙方在某月各周六上午加班累计不到16小时的,加班工资不再扣减,仍作为乙方福利正常发放。
(4)乙方在试用期间其实际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作为核算基数; 3、薪资核算办法:
(1)乙方实际月度基本工资依据当月乙方实际出勤及管理制度遵守情况进行核算;
(2)乙方实际月度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甲方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当月绩效考核结果、出勤情况等综合核算及发放;
(3)乙方实际年终绩效工资根据甲方当年的经营效益、乙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当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及乙方全年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核算,于次年1月31日前集中发放;年终绩效工资作为全年奖励性工资,如乙方在次年1月31日之前已离职、提出辞职、依法被辞退或符合甲方制定的年终绩效工资一票否决条件的,甲方有权不予核算及发放。
(4)乙方每月实际薪资及年终实际薪资核算方式详见甲方针对该岗位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月度绩效考核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表》或《岗位目标责任书》。
(5)以后每个自然年度的薪资满额标准根据甲方经营效益、乙方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良、优秀、卓越)等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在上年度基础上有10%(含)以上的正常增幅。
4、其它待遇: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所用车辆,如乙方自购车辆则油费按甲方补贴标准以实际发生情况核销。甲方按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报销乙方因公产生的合理差旅费、住宿及其他按甲方制度规定可开销的费用,以及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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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其职责时所产生的费用,甲方要求乙方在报销时提供正规的费用发票。具体标准及要求参见甲方《管理制度汇编》中出差管理、费用报销管理及费用补贴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四、乙方出勤时间及休假
1、乙方作为高层管理人员,在正常情况下,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均为北京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可随夏令、冬令时调整)。
2、经双方商议,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具体工作安排以及双方确定的工作目标、计划,乙方同意在其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及双方确定的工作目标情况下其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再额外核算并支付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经甲方书面批准可安排乙方做相应的调休。
3、国家及自治区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长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正常执行。乙方法定节假日具体休假时间参照甲方当期相关正式书面通知。
4、依照甲方的年休假、探亲假规定,乙方任职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年休假 天;如乙方被长期外派并符合甲方探亲假相关规定条件的,还可每年享受探亲假 天;年休假、探亲假最多分两次休完,任一自然年度的年休假、探亲假可延期到下一自然年度的7月1日前使用。7月1日以后,上一自然年度未休完的年休假、探亲假自动作废。探亲假期间乙方从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在地至乙方父母或配偶固定常住地 的两次往返交通费用按甲方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凭实际正规交通票据报销。
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主动熟悉并掌握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并保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忠实履行其岗位职责。甲方有权依照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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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及相应的处理,并依照其岗位职责、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对乙方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及时性、数额、质量等情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绩效考核。
六、乙方在任职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依法提前通知乙方解除本聘用合同或调整其任职岗位:
(一)因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问题,经综合考核证明不适于在甲方继续工作的。
(二)一个月内累计3次或全年累计5次旷工(含全年其它考勤折算累计达到)。
(三)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四)营私舞弊、在外兼职、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或遭受声誉及经济损失的。 (五)贪污、挪用公款、公物者。
(六)窃取甲方经营机密、财物或因不负责任,致使甲方财务、经营等各类机密资料、重要文件丢失者或信息泄密的。
(七)《劳动合同法》及甲方制定的《奖惩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可予以辞退的其它情形。 八、乙方离职及调岗
(一)乙方作为甲方聘用的高层管理人员,如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须至少提前9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按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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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乙方无论辞职、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被辞退或在甲方内部调整岗位,均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各项手续清楚、齐全后方可正式离职或岗位调动。
(二)未经甲方董事长书面批准或未按甲方离职及工作交接程序办理而擅自脱岗或离职者,属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制度规定作出处理并扣除未发放的乙方全部薪资及相关福利。
(三)乙方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为保证乙方离职后甲方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并顺利衔接,其在甲方最后一个月的全部薪资福利,由甲方在乙方离任审计做出结论的三个月后发放;如离任审计中发现乙方有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扣发其全部薪资福利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在工作交接手续办理期间,乙方应继续正常履行其岗位职责并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如乙方故意缺勤、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不尽职尽责的,甲方除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扣减绩效考核分值外,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五)其它具体事宜按甲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六)甲乙双方就续签、变更、补充或解除本合同除通过双方当面书面签字确认外,在一方无法到场或联系的情况下,还可采用邮寄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书,如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因通讯地址不详、变更或乙方拒绝签收而导致文书邮件被退回的,邮件被退回之日即视为相关文书已经送达。
九、本合同在实施期间需进行变更或存在未尽事宜,如在甲方正式公布的管理制度及公文中已有规定的,按该项规定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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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合同签署地:乌鲁木齐
签署日期:7 / 9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含《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等) 附件二、《岗位说明书》 附件三、《目标责任书》
《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附件四
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变更书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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