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质证书的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一专多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同时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资质资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员工考取各项资质证书种类的管理办法及奖励办法制定如下:
一、证书种类明细: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设计资质注册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等证书;
二、证书管理办法及权限:
公司员工持有的各类证书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基础,也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成果。公司应责无旁贷的按照规定予以管理,特别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在岗取得国家注册师的管理必须纳入公司的规范管理、严格受控并得到应有的保护。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员工资格证书取证与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员工在岗期间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负有全权管理责任。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期间所取得的各种国家资格证书必须及时纳入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
员工资格证书除在公司统一管理外,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外借、更不得重复使用,凡因个人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的违反国家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个人要承担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受到公司的严厉谴责和处罚。
公司综合部对各类证书管理业务、咨询服务以及涉及资质管理的配套工作等负有管理责任,取证、复审以及继续教育培训必须做到不漏不误,准确到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员工证件管理不善,培训、报考不及时等,给公司造成工作不利,综合部必须承担其责任,并同样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对责任人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学习形式:
凡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均可参加学习,但原则上不得占用正常工作时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由各部门领导根据请假权限审批,按事假处理,在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工作需要,因员工学习造成的缺员空岗问题,由各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员工参加学习,经组织同意后,可给予考试时间,考试所占用的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
四、鼓励方法: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考取证书,经公司审核合格,并由公司行政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考,公司将提供考试用书及复习资料,凡考试全部合格的,由公司报销报名费、书费、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以及考试年度通过而产生的一次往返路费及住宿费。在取得证书后,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注册的,根据公司所需证书种类的重要性对个人予以工资晋级或一次性奖励,一般一次性奖励不低于5000元。
五、责任和义务
公司员工在岗期间经公司同意参与国家各类专业注册师考试及职称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证书与公司密不可分,取证后必须为公司提供至少五年以上的服务期限,未达到服务期限,应承担公司付出的培养、培训和管理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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