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
(试行)
说 明
一、本细则依据《加油站管理长效机制总体思路》及《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包含十个方面。
二、本细则设定满分为1000+100分,各方面分值:规范化服务120分、站容站貌120分、经营管理120分、财务管理120分、数质量管理120分、接卸管理80分、安全管理120分、设
备管理100分、其它100分、附加100分.
三、本细则采用扣分制,考评时依据各条目扣分标准进行扣分;附加,为考核加油站上级公司的内容,所得分值另加在被考评的加油站分值上。
四、各方面的考评内容设定了权重,即扣分的上限,考评内容的最高扣分为权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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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化服务(120分)
序号 内容与权重 评分细则 1.员工不按主管公司的统一规定着装(戴工作帽、鞋),每人扣2分。 2.员工衣冠不整、不扣钮扣,卷袖口或裤腿,穿高跟鞋、钉子鞋、拖鞋,每人每项扣2分. 3.员工上岗期间混穿工作服,每人扣2分。 1-1 仪表仪容 (15分) 4.员工染怪发,每人扣5分. 5.员工留长发、长胡须,每人每项扣5分. 6.员工工作时戴墨镜,每人扣5分。 7.女员工长发不束起,披肩散发,化浓妆,涂指甲,每人扣2分. 8.员工工装有明显污渍或破损,每人扣2分。 1.员工上岗时佩戴胸徽式样不符合《标准》,扣5分。 1-2 胸徽臂章 (5分) 2.员工胸徽未佩戴在左胸前或佩戴不端正,每人扣2分。 3.安全员臂章式样不符合《标准》,每人扣2分。 4.安全员上岗时,臂章佩戴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扣2分。 1.员工接待顾客时未主动问候,每人扣5分。 2.员工接待顾客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每人扣2分. 3.员工接待顾客称呼不恰当,每人扣2分。 1.员工站姿不正直平稳、倚靠墙物,双手插兜、抱肩、拢袖,每人扣2分。 2.员工坐姿不端正、前俯后仰、东倒西歪、摇腿翘脚,每人扣2分。 3.夜间营业时有车辆进站,罩棚下没有员工服务,扣10分。(夏季24点至5点,冬季22点至6点,不硬性规定) 115
1-3 服务语言 (15分) 1-4 形体动作 (20分)
4.员工引车动作不规范,单手、单指指点顾客,每人扣5分。 1.员工加注油品操作粗鲁,冒、洒油,每人扣5分. 1-5 加油操作 (15分) 2.员工加油时品种、数量有误,钱票找零不正确,每人扣5分。 3.未按照八步法加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人每项扣5分. 4.员工未做到“加一看二照顾三”,每人扣2分。 1.员工未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每人扣5分。 1-6 遵章守纪 (10分) 2.员工上班时间串岗、脱岗、睡岗,每人扣5分。 3.员工在站内吸烟、饮酒上岗,每人扣10分. 4.员工在岗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扣5分。 5.员工不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每人扣5分. 1-7 便民服务 (15分) 异议处置 (5分) 服务效率 (15分) 社会监督 (5分) 1.6项基本服务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 2.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风景区的加油站无相应的服务项目,每缺一项扣5分。 3.星级站达不到要求的服务项目,每缺一项扣5分。 对顾客提出的异议推诿、拖拉、无结果,扣5分。 1.车辆到位后至开启油枪的时间超过1分钟,每次扣5分。 2.交接班中断加油作业时间超过5分钟,扣10分。 1.未设置意见箱(簿),未公布客户服务电话9510888、9510988,扣5分。 2.未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扣5分. 3.站方有责任投诉事件,扣5分。 1-8 1-9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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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站容站貌(120分)
序号 内容与权重 评分细则 1.形象装饰(图案、文字、色彩、警示标识、指示牌等)不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形象识别手册》的规定,每处扣3分. 2.罩棚外檐、招牌不清洁、破损、严重褪色,每项每面扣5分;程度较轻,每项每面扣2分。 2-1 形象标识 (15分) 3.罩棚立柱、顶棚不清洁、破损,面积累计大于1平方米,每项每面扣5分;程度较轻,每项每面扣2分. 4.站内建筑物墙面有破损或油漆脱落,每处扣2分;不清洁面积累计1平方米以上,扣5分,1平方米以下,扣2分。 5.罩棚顶部安装有固定的横幅、标牌、广告,每处扣10分. 1.罩棚立柱及站内建筑物墙面装饰不符合《加油站建设规定》(SHQl-1999)的,扣5分。 2.营业室内、外墙壁上悬挂《标准》规定之外的牌匾、饰物,每件扣3分。 3.办公用具摆放无序,式样、颜色不统一协调,扣3分。 4.加油站警示标识牌、指示牌等安装位置不符合《形象识别手册》规定,每处扣3分。 5.标牌、制度和宣传画,悬挂、张贴无序、杂乱无章,每处扣2分。 6.加油站开发非油品业务占用外墙及有关设备,未经省市公司批准,有一处扣3分;影响加油站整体形象的,扣2分。 2-2 站内装饰 (20分) 117
1.加油站未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扣5分。 2.卫生责任区未分片到人,扣3分;卫生责任制度未落实到每天,扣3分。 3.站内室外地面不清洁,有杂物,有明显油污或坑洼,每处扣2分。 4.营业室及附属用房内地面不清洁,每间扣2分;门窗、桌椅有破损,室内有积尘和蛛网,每2-3 站内卫生 (20分) 处扣1分。 5.标识、标牌有破损、有积尘和严重褪色,每块扣2分。 6.加油机内外有积尘油污或明显锈蚀,每台扣2分;加油机顶放置杂物,每台扣2分. 7.加油泵岛、油罐入口、卸油口有破损或明显油污,每处扣2分。 8.员工交通工具未停放在指定地点,每车次扣2分;停放杂乱无章,扣1分。 9.卫生用具未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扣2分;卫生用具不清洁,每件次扣1分. 10.加油站出入口不畅通,有闲杂车辆停放或其他物品摆放现象,扣5分. 1.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设立宣传广告牌、横幅,每项扣10分. 2-4 站内广告 (10分) 2.加油站内设立中国石化之外竞争对手单位的商品广告牌,每处扣10分。 3.系统内广告牌、横幅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内容残缺、有破损、严重褪色或有污渍,每项扣5分。 1.罩棚下、营业间等场所照明度不符合规范亮化标准,每处扣2分。 2-5 照明亮化 (10分) 警示公告 (5分) 2.照明灯不亮的,每盏扣2分. 3.灯箱灯具残缺不亮,每面扣3分. 4.灯具(灯箱)不按规定开闭,扣5分. 1.警示(标识)牌规格、大小、颜色等不符合《形象识别手册》规定,每处扣2分. 2.标识牌、安全警示等内容缺损或表面不洁,每块每项扣3分。 2-6 118
绿化环保 2-7 (5分) 商品存放 (10分) 1.未对绿化区枯死花卉植物及时清除,扣2分。 2.绿化区杂草丛生、有垃圾或杂物,扣3分。 3.含油污水未经隔油池处理,直接排出站外,扣3分. 4.站内垃圾未存放指定位置,未定期处理,扣3分。 1.货架商品陈列杂乱,扣2分;商品摆放未达到货架的2/3以上,每架扣2分。 2.销售的润滑油(脂)未设立独立的专用货架,扣3分;此货架未摆在突出位置的,扣2分。 3.商品价格牌内容不完整、不清晰,摆放不端正,扣3分. 1.《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1999)中一、二类加油站未建水厕,扣10分。 2.一、二类加油站站内厕所未设洗手池和整容镜,扣5分. 3.未设置醒目的厕所标识牌,扣5分;不符合《形象识别手册》规定,扣4分。 2-8 2-9 厕所设备 (10分) 4.厕所未设换气扇或通凤窗、换气扇损坏,扣5分. 5.厕所内未设照明灯,扣10分;照明灯不亮,每盏扣5分。 6.蹲坑(或坐便器)旁未配设纸篓,每缺一个扣2分. 7.化粪池不密封,扣5分。 8.星级及国家风景名胜区加油站厕所未按规定配置洗手盆、整容镜等,每缺1项扣5分. 1.站内厕所管理无管理制度,扣10分。 2.站内厕所不对外开放,扣10分。 3.厕所不明亮、通风的,有明显异味,扣5分。 4.地面有灰尘、垃圾、污水、烟蒂,每项扣3分;有蛆、蛹,扣5分。 5.屋顶漏雨,扣10分;墙面及门窗有蛛网、积尘,每项扣3分. 6.站内厕所设施不整洁,有污垢、污渍,每种扣3分。 7.厕所保洁用品未集中、定点、分类存放,扣5分. 2-10 厕所卫生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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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管理(120分) 序号 3-1 内容与权重 进货管理 (5分) 1.加油站擅自组织进货,扣5分。 评分细则 2.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或提交要货计划),每次扣5分。 1.加油站润滑油(脂)经营场所有一处经销中国石化品牌以外润滑油(脂)的,扣5分。 2.赊销客户由主管公司与其签署协议,加油站未认真履约,发生超协议期限应收账款,每次扣5分。 3.应收账款结账日期不是月末最后一天,结账后发生的加油量不如实记录在账表上,每次扣5分。 4.主管部门每月对有赊销业务的加油站月末结算情况不进行审核,存在问题未立即纠正,每次扣5分. 5.代存代付客户由主管公司与其签署协议,加油站不认真履约,发生超存量加油,每次扣5分. 6.预收款加油客户由主管公司与其签署协议,加油站不认真履约,发生透支加油,每次扣5分。 7.加油站对赊销、代存代付、预收款加油未设立分客户、分品种的明细账,每户扣2分. 8.加油站继续销售油票,扣10分。 9.加油站未将已售未提客户转为加油卡加油,每户扣5分。 10.加油站发生套取现金牟取私利行为,每次扣20分。 11.加油机出现乱码时,继续加油、处理不善,扣10分. 12.加油站存在将溢余票款据为己有行为,扣10分。 13.加油站存在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行为,扣10分. 14.销售海龙牌以外的小包装清净剂,扣5分. 1.未在显著位置公布当日油价,扣2分。 120
3-2 销售管理 (30分) 3-3
价格管理 (15分) 2.未按照主管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扣10分. 3.调价时,未按照主管公司的规定及时进行价格调整,扣10分。 4.调价后未及时进行结算,未按调价前后分别填制《加油站交接班表》,扣10分. 1.未按《中国石化加油卡管理制度》办理加油卡业务,每次扣5分。 2.用户加油卡用于支付《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中指定货款以外消费,每次扣5分。 3.违背《章程》,未依据加油卡显示的信息为客户提供加油服务,每次扣5分。 4.未及时处理顾客使用加油卡时遇到的问题,,每次扣5分。 5.使用用户卡替代员工卡进行加油操作,每次扣10分. 1.未建立健全客户管理档案,未专人登记、妥善保管,扣5分. 2.未对定点加油客户、加油站辐射区域范围内(或经常过往)的购油大户、辐射区域范围内的潜在客户建立客户档案,每户扣2分. 3.未按照省市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制客户档案并及时更新内容,每户扣2分。 4.未定期、不定期走访客户、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做好维系客户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每户每月扣2分。 5.未利用客户档案信息,及时向主管公司提出营销建议,每月扣2分。 1.未建立健全竞争对手的档案,未专人登记、妥善保管,扣5分. 2.竞争对手的档案内容过于简单,起不到作用,扣5分。 3.未利用竞争对手的档案资料,分析对手的营效策略,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与营销建议,扣5分。 4.未跟踪竞争对手的主要客户,及时做好争取工作,扣5分。 1.未按照主管公司统一安排,开展非油品业务,扣5分。 2.非油品经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扣5分 3-4 加油卡管理 (10分) 3-5 客户档案管理 (10分) 3-6 竞争对手档案管理 (10分) 3-7 非油品经营 (5分) 121
3-8 保密管理 (5分) 经营分析 (10分) 1.保密资料未做到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随意复制、丢弃和处理,扣5分。 2.未经上级主管公司许可,将企业秘密向外透露,扣5分。 3.未经上级主管公司许可,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扣5分. 1.未做每月经营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经营分析报告,扣10分。 2.未根据分析,确定目标市场,提出营销建议,扣5分. 1.接班人员未提前10分钟到站、整理好个人仪表,备足零钱、零票,备齐工作用品,扣5分。 3-9 大中型站的营业前2.加油站站长(带班长)未清点人数、登记考勤、组织员工互查仪容仪表,扣5分。 3-10 准备工作 (10分) 3.加油站站长(带班长)未点评工作、未交接工作,扣5分. 4.加油站站长(带班长)未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扣5分。 5.(带班长)未布置本班工作,向每位当班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分配具体任务,扣5分。 1.带班长未核对加油机累计码,计量罐存、交接双方未签字确认,扣5分。 大中型站的 3-11 交接班管理 (10分)
2.交接双方未清点核对票证、未做到账实相符、双方未签字确认,扣5分。 3.交接双方未清点整装油品和其它商品,双方未签字确认,扣5分。 4.交接双方未检查设施、设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其它物品,未填写交接记录,扣5分. 5.带班长未交接当班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其它事项,扣5分。 四、财务管理(120分)
序号 内容与权重 每枪(次)扣5分。 评分细则 1.《加油站交接班表》和《加油站付油日报表》记录的加油机累计数与加油机实际累计数不一致,4-1 加油机字码数管理 (20分) 2.正常情况下,《加油站交接班表》和《加油站付油日报表》记录的加油机累计数与上一累计数不衔接的,每枪(次)扣3分。 ¤正常情况是指加油机乱码、归零、数据丢失或更换电脑主板以外的情况。 122
3.加油机出现乱码或数据丢失后,未及时计量储油罐,清点现金、记账凭证,进行现场结账,每次扣5分。 4.加油机出现乱码、归零和更换电脑主板等情况时,加油机累计数未按乱码(归零、换板)前和乱码(归零、换板)后在《加油站交接班表》和《加油站付油日报表》上分行填写,每次扣5分。 4-2 “回罐油\"管理 (10分) 1.发生油品回罐时,无与之相对应的油品回罐单,每次扣5分. 2.油品回罐单上无加油站站长、计量员 、加油员、检修(校验)人员签字或代签,每次扣5分。 3.报表与油品回罐单记录回罐数量不一致,每次扣5分。 1.加油站发生自用油,未建立或填制相关记账凭证,每次扣5分。 4-3 自用油管理 (10分) 2.自用油记账凭证中未注明自用油发生的时间、用途及数量,相关人员签字不齐全或代签,每项次扣2分; 3.加油站自用油和公司车辆用油做回罐处理,每次扣10分; 4.加油站未按期对自用油及公司车辆用油汇总并开具发票,送财务部门入账,每次扣5分; 1.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加油站之间擅自进行油品移库,每次扣10分. 2.加油站之间进行油品移库未按主管部门批准的移库单据审批数量执行,每次扣5分。 4-4 移库管理 (10分) ¤油品移库单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双方加油站站长共同签字确认. ¤油品移库单据上必须注明移库时间、品种、数量,调出站名称和调入站名称。 3.油品调出站与油品调入站相关账表数据不一致,每次扣5分。 4.通过加油机进行油品移库,调出油品做回罐处理,每次扣5分. 1.《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罐存实测数”不依据实际测量数据填制,每次扣5分。 2.同品种《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月末最后一日“累计损溢”数量与当月《加油站商品4-5 损溢调整 (10分) 盘点月报表》同品种“损溢”数量不一致,每次扣5分; 3.未按月调整账面损溢,每次扣5分; 4.未根据月末盘点填制《加油站商品盘点月报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每次扣5分。 5.同品种未分罐核实调整损溢,扣5分 123
6.采取各种手段,故意隐瞒损溢,每次扣10分。 1.在工况允许时,加油员未按主管公司的规定及时将超过额度的营业款及时上交收银员(或投入保险柜),每次扣3分. 2.营业中收到的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其他销售货款未及时存入保险柜,每次扣5分. 3.收取的营业款未按主管公司规定缴存银行,每次扣5分。 4.加油站上交银行的营业款数量与当期《加油站销售日报表》中现金收入合计栏不一致,每次扣5分; ¤因银行不收小额现金,致使营业款不能足额上交,且未上交部分单独存放于保险柜内的,不扣分。 ¤因未到支票签发日期,致使营业款不能足额上交,且未上交支票单独存放于保险柜的,不扣分。 5.加油站未将营业款及时足额上交,用作其他用途,每次扣15分. 6.加油站未将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每次扣10分。 4-6 营业款管理 (20分) 7.加油站员工自己或帮助他人用加油卡、支票套取现金,每次扣10分; 8.加油站有支票购油业务,但未登记《支票购油登记册》,每次扣5分。 9.《支票购油登记册》内容记录单位名称、电话、支票号、经办人姓名等信息不完整,每次扣2分. 10.客户使用支票购油时,加油站未坚持款到付货,每次扣10分。 11.执行赊销业务的加油站未严格按照购销协议(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每次扣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按照购销协议(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超过协议(合同)约定限度赊销; (2)超过协议(合同)约定的结款时限仍未结清客户货款; (3)以协议(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结算客户货款;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以协议(合同)约定以外的价格结算货款。 12.执行赊销业务的加油站未与主管公司签订《应收账款回笼责任书》,扣5分。 13.《应收账款回笼责任书》中对各级责任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责任界定不清,扣5分。 124
14.故意隐瞒月末结账后发生的应收账款,每次扣5分; 15.收取客户预付款时,未按规定开具收款收据或以白条抵收据,每次扣5分。 16.收款收据未按规定顺序使用,未按规定份数一次复写,或上下联内容不一致,每次扣5分。 17.收取的预收货款未按规定缴存至主管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私人保管,每次扣10分。 18.收取的预收货款缴存银行不及时,每次扣5分。 ¤无特殊情况,加油站收取的预收货款必须在24小时内缴存至主管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19.以预收货款直接冲抵应收货款,每次扣10分。 20.有预收款业务的加油站未按不同客户分别建立预收货款明细账,每次扣5分。 21.将收取的预付货款一次性开票做销售,每次扣10分。 22.预收货款和代存代付用户透支加油,形成事实应收账款,每次扣5分。 4-7 备用金管理 (5分) 1.加油站备用金未专人保管,扣5分; 2.未经批准,加油站擅自将备用金用作现钞换零、支付加油站日常费用之外的其他用途,每次扣5分. 1.无专人领用、发放和保管发票,扣5分。 2.未建立发票领用存制度,扣5分。 3.未按发票的不同领用环节分别建立发票领用记录册,每项扣3分。 4.发票领用记录册相关内容登记不齐全,扣3分. 4-8 发票管理 (10分) ¤发票领用记录册中应对领用发票的时间,领用发票号码,领票人、发放人姓名,发票交回的时间,交回发票号码,交回人、收票人姓名等进行详细记录. 5.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存放于保险柜内,扣5分; 6.普通发票未按规定妥善保管,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未加锁的抽屉内,每次扣5分。 7.班组之间进行交接班时,未按规定进行发票交接,扣5分。 8.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每处扣2分。(单本发票未按规定开具超过6处以上的,仍按6处扣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125
(1)发票各项目,开票人、收款人姓名填写不齐全; (2)发票字迹不清晰,或有挖补、涂改; (3)未按照发票号码顺序使用; (4)大小写金额不符或大小写数字书写不规范; 9.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每次扣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按规定使用发票: (1)违反规定,为客户虚开、代开或多开发票; (2)发票上下联内容不一致; (3)未经上级公司允许,将发票带出站外开具; (4)私自转借、买卖发票; 10.作废发票未按规定全份保存,扣5分。 11.作废发票未逐联加盖作废章或手写作废字样,扣5分。 12.使用电脑开具发票的加油站,未将开具后的存根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扣5分。 1.未使用中国石化规定的七种账、表、单,扣5分. (1)在保证账、表格式和内在稽核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允许省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行或列。 (2)账表所列栏目业务不存在时,可改成其它栏目。 (3)用电脑制表填列,不得改变账、表、单的规格大小、表格形式、内在稽核关系和填写内容。 4-9 账表管理 (25分) (4)自行修改账、表内容,不能真实反映工作情况,视为未使用中国石化规定的账、表、单。 2.未根据需要设立辅助账、表,每缺一种扣5分;设立的辅助账、表体系不完善,每项扣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未根据需要设立辅助账、表: (1)有赊销业务,未设立明细账; (2)有预收账款业务,未设立预收账款明细账; (3)回笼油票未逐日上交,未设立油票回笼、上交情况明细账; (4)有超市或对外销售润滑油(脂),未设立润滑油(脂)或超市商品销售情况明细账及交接记录; 126
[润滑油(脂)同便利店商品一并核算,可同便利店商品一并建立明细账.自进自销和代销的润滑油(脂)、小商品可不设销售明细账]; (5)有代存代付业务,未设立代存代付明细账;(只有一户代存代付业务除外); (6)加油站油品回罐无相关记录和单据; (7)加油站自用油无相关单据或记录。 上述的账表体系不完善,每项扣2分。 3.未按规定及时填制账表单,每种每拖延一天扣3分。 ¤考评时不检查加油站当日的账表填制情况。 4.账、表填制缺项,每笔扣2分;填写不规范,每笔扣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填写缺项: (1)账表表头填写不完整; (2)账表中当期有发生数未填写; (3)账表中应该合计的项未填写合计; (4)《加油站交接班表》“油罐交接”部分未填写(加油站油罐锁罐的除外); (5)《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中,未将上日结存数记录在下一行; (6)两账中“本月合计\"行当期发生数据未作合计填写; (7)《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中“承前页”行未将上页最后结存数承转; (8)《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中“承前页”行未将上日“账面罐存数”、“罐存实测数\" 及“累计损溢\"数承转; (9) “核销损溢”时,《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未填写“账面罐存数”、“罐存实测数”及“累计损溢”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填写不规范: (1)各账、表“进货”栏未按《加油站进油核对单》“原发升数”栏下账; (2)同一工作日内《加油站交接班表》日期不一致; 127
(3)遇价格调整时,《加油站交接班表》未按调价前后分开填写; (4)油品执行两种价格时,《加油站交接班表》和《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单价”栏填写均价(应按不同价格分行填写); (5)《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品种”栏按油罐数量填写; (6)《加油站付油日报表》“油票分类\"栏内只填写油票张数; (7)《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回罐情况\"部分“罐号”栏只填写油品名称; (8)当日回笼的金额油票未在《加油站销售日报表》“销售收入”栏内做销售; (9)《加油站商品盘点月报表》“上期罐存”栏填写同品种上月“实际盘点数量”; (10)两账未作“本月合计”; (11)两账“本月合计\"下方未划红线; (12)《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油品变类”数量填写在“核销损溢\"栏内; (13)当日回笼的金额油票未在《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上交油票\"栏内做销售; (14)油品损溢未按月核销; (15)油品核销损溢未经上级审批; (16)两账与《加油站付油日报表》“核销损溢”时间不一致; (17)月末“核销损溢”时将“净水数\"一同核销; (18)“核销损溢\"、“油品变类\"和“上交油票”未按规定独占一行填写; (19)两账“油品变类\"后未按规定启用新账页; (20)《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当日进货在一车以上时,除最后一车外,其他的未按规定独占一行填写; (21)以班组为单位填制两账时,相关数据与报表不一致; (22)记账凭证油品变类时,未按规定填制报表及启用新记账凭证。 5.账账、账表数据不相符,每一笔扣5分;账实不符,每项扣1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账账不符: 128
(1)同品种《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账面罐存数\"栏和《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账面罐存”栏不一致; (2)同品种《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和《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核销损溢”栏不一致; (3)同品种《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原发升数”栏和《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调入”栏不一致; (4)《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库存总量”结存数与同日各明细账结存数不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账表不符: (1)两账当日业务发生数与同日表、单相关数据不一致; (2)两账“账面罐存\"栏与同日《加油站付油日报表》“本日罐存”栏不一致; (3)《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原发升数\"、“发货运输损溢”栏与《加油站进油核对单》“原发升数”、“损溢(体积)”栏不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账实不符: (1)赊销明细账、预收账款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与相关原始记录不一致; (2)油票销售、回笼账与油票实存数量不一致; (3)《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罐存实测数”栏与实际罐存数量不一致; (4)加油站发票领用记录中发票结存数与实际结存数不一致。 6.改错不规范,每笔扣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改错不规范: (1)在错误数字原处直接进行涂改、挖补、刮擦或使用化学药水消除字迹; (2)未按规定在错误数字上划一红横线或原错误数字不可辨认; (3)未按规定在更正处加盖记账人员手章; (4)未按规定在错误数字上方重新书写正确文字或数字。 7.单页账面超过3个以上的改错,每页扣2分. 129
8.相关人员签字不齐全,每项每次扣2分。 9.账、表资料不全,每缺一页扣2分. 10.账、表、单未按时间顺序排列,每项每页扣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按时间顺序排列: (1)账、表、单排列顺序混乱; (2)账、表、单按时间倒序排列. 11.未按规定装订,扣3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按规定装订: (1)未按时间顺序装订; (2)装订封皮、封底不统一. 12.账册资料同其他文件混放,扣3分.
五、数质量管理(120分) 序号 内容与权重 1.计量员无证上岗计量,扣5分。 5-1 管理责任 (10分) ¤计量员必须持由省市公司或销售公司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员证。 2.计量员虽持证,但计量操作不熟练、相关账表填制不正确,损耗超标原因分析不准确的,扣5分。 3.未明确站长、计量员对加油站油品数质量管理的责任,扣5分。 1.无合格量油尺,扣5分。 5-2 计量器具管理 (30分) 2.温差大的地区,需要对进油进行体积修正的,未配备合格温度计,扣5分。 3.未配备试水膏,或试水膏无效,扣5分。 4.油罐未一罐一表,或罐容表超出准确度范围(±0。4%以内),每罐扣5分。 130
评分细则 5.罐容表未经省市公司核验和签章,每罐扣5分。 6.未在油罐容积表上注明安全容量,每罐扣5分。 7.油罐计量口未上锁或铅封,每罐扣5分。 8.加油机未经检定合格,或超有效期使用的,每枪扣5分。 9.加油机计量器未进行铅封,每枪扣5分。 10.未将加油机检定合格标志粘贴在加油机上,每枪扣2分。 11.无技术监督部门开具的检定证书,每枪扣5分. 12.私自拆动加油机电脑主板,每枪扣10分. 13.油罐汽车未经检定合格或未在有效期内使用,但加油站准予接卸,每车扣10分. 14.私自改动油罐汽车检定标志线,每车扣10分;容积表准确度超出±0。25%,每车扣5分。 15.油罐汽车装油完毕,未对进油口和出油口进行有效铅封;卸油完毕,未对出油口进行有效铅封;每项次扣3分。 16.已安装油罐液位仪,但未用液位仪替代日常手工计量检尺,每次扣2分。 17.自校标准器无出厂合格证书和首检合格证书,扣5分。 1.未按“升制”体积法进行数量管理和损溢考核,扣10分。 2.进油验收少量,责任和原因不清,扣5分。 3.进油少量无处置规定,扣10分。 4.发生进油少量未按规定处理,扣10分。 5-3 管理制度 (20分) 5.未实行逐日计量,下雨、下雪后未增测水高,每次扣5分。 6.未按规定进行月(季)盘存、损溢处理,每次扣5分。 7.片区(ME)未组织月度盘存,每次扣5分;地市公司未组织季度盘存,每次扣5分. 8.盘存不严格,未核对票证、商品账、实物、加油机销量,或数据有误,每项次扣5分. 8.片区(ME)和地市公司未对损溢情况进行审核,每次扣5分. 9.未经地市公司零管部门同意,对加油机计量器、电脑板等进行维修更换,每项次扣10分. 131
10.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掺兑添加物,扣5分。 11.未制定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系统外检查等应急预案,每项扣4分。 1.开业前未充分做好计量、质量准备工作,扣1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数质量准备不充分: (1)未清除管线内的杂质; (2)进油后未查验油样是否清洁; (3)加油机未经检定便营业; (4)未查验收购加油站油罐内清洁度、审核容积表准确度便营业. 2.进货验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 (1)对罐车来油进行验收时,停车场地坡度超过0。5%; (2)未核对来油品种、数量和检查铅封并签字确认; 5-4 数量管理 (30分) (3)未对来油取样进行质量验收; (4)卸油前未确定油罐准确的可卸容量; (5)未放尽罐车底部余油; (6)油罐进油后,未满15分钟进行计量检尺. 3.日常计量管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 (1)计量分罐账反映油品单边损溢超过0.3%、损溢量超出50L未作客观的原因分析; (2)现场抽测油罐内水位超过50mm或乙醇汽油罐中含水; (3)每月未开展油罐液位仪与手工计量比对工作,或比对油高误差超过±2mm和水高误差超过±10mm,在五天以内得不到解决; (4)未按月对加油机开展自校工作,发现加油机准确度超出±0。3%时,未及时处理; (5)自校用油无回罐记录及相关责任人签字。 4.盘存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 132
(1)季度盘存,财务、零管和数质量部门未参与; (2)月(季)盘存结束后,未及时对账面库存进行调整。 5.损耗考核与通报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5分. (1)全年汽柴油体积损耗率超出省市公司核定指标,未对加油站进行处罚(查看上一年度损溢情况和处罚单); (2)每季度地市公司未对加油站损溢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且未进行损溢分析和布置下阶段工作。 1.运油罐车未做到专车专用,每次扣5分。 2.来油未做目测质量检验,每次扣5分;检验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3分. 3.发生混油质量事故,每次扣10分. 5-5 质量管理 (15分) 4.油罐未做到每隔3—5年清洗一次,每罐扣5分。 5.轻质油品储存周期超过三个月,润滑油(脂)储存周期超过六个月,但未进行周期检验,每项次扣5分。 6.油品变号处理时,未能保证油品质量,每次扣5分. 7.一年内上级公司未对加油站进行油样抽检,每次扣2分。 1.对上级或地方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处理不当并导致数质量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分. 5-6 监督检查 (15分) 2.片区经理(ME)每月未对油罐汽车空满罐铅封、加油机计量器铅封、储罐计量口上锁或铅封、储油罐水高、油品损溢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项次扣5分;每季度地市公司未对加油站盘存工作质量进行督查,每次扣5分. 3.每季度省市公司未对加油站损溢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未开展年度加油站数质量检查,每项次扣2分.
六、油品接卸管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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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6-1 内容与权重 卸油前核对 (20分) 评分细则 未按《标准》对卸油前的12项工作进行核对,每缺一项扣2分. 1.每月加油站站长白日参与接卸油品率少于50%,扣20分,少于70%,扣10分;不能参与接卸时未做书面委托明确接卸责任人,扣5分。 2.卸油后存油量超过安全容量,扣10分。 3.计量员、油罐车驾驶员未在卸油作业现场做安全监护,或从事与卸油作业无关的事情,扣10分。 4.加油站未实施卸油作业票(卸油程序检查表)制度,扣10分;作业票制度执行不认真,扣5分。 5.油罐车出油阀门、油罐卸油口阀门擅自由他人操作,扣5分. 6.卸油前,计量员与驾驶员未共同确认来油体积数量,扣5分;出现短少时,未按规定处理,扣10分。 7.计量员未对来油取样和感观质量检验,扣10分. 8.卸油结束后,计量员未对油罐车出油阀门进行铅封,扣10分。 9.卸油结束,计量员未对收油罐计量孔等处进行检查,扣5分。 6-2 卸油作业 (40分) 6-3 卸油过程监控 (10分) 卸油结束清理 (10分) 卸油过程中,计量员未对油罐的计量孔、入孔、管线接口等处检查有无渗漏现象,扣10分。 6-4 卸油结束后未按《标准》清理现场,每缺一项扣2分。
七、安全管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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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7-1 7-2 内容与权重 安全组织 (5分) 安全管理制度 (5分) 评分细则 1.安全组织不健全,扣2分;组织成员与在岗人员不相符,职责分工不明确,扣2分。 2.未配备班组兼职安全员,扣2分;当班安全员未佩戴标志,扣2分。 无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少一种制度扣2分. 1.重大节日、季节变更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每次扣2分。 2.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未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事故通报,每少一次扣2分. 3.新上岗员工、转岗员工未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人扣2分;对进站维修、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扣2分. 4.安全活动每月少于三次,扣2分。 5.员工未签订《安全承诺书》,每少一人扣2分。 1.无“顾客进站加油须知”标牌,扣10分;“顾客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不健全,每少一项内容扣2分;员工未落实“顾客进站加油须知”的规定,每次扣2 分。 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每少一件扣2分. 3.闪电、雷击频繁时,未停止加油、卸油作业,扣5分. 4.收银室未设置防盗抢设施,扣5分。 5.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扣10分;预案不切合实际,扣2分;预案内容不全,每少一项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演练,扣2分。 7-3 安全教育 (15分) 7-4 安全措施 (20分) 135
1.动用明火时,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停止作业动火,每次扣4分;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动火,每次扣3分;“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不规范或缺项,7-5 明火管理 (15分) 每份扣2分。 2.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或自行延长用火时间,每次扣5分. 3.用火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每次扣3分;未按规定保管“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每少一份扣2分。 4.固定用火点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每处扣5分。 1.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不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扣5分。 2.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未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扣3分;未设专用接地线保护,扣2分;对变压器有操作权的加油站未配备高压绝缘棒、高压绝缘靴和手套,每少一件扣2分;高压绝缘棒、高压绝缘靴和手套未按规定进行耐压检测,每件扣2分,操作人员无操作合格证,扣5分. 3.供电电网直供或由邻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与供电网保护不一致,扣5分;未重复接地,扣3分;重复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扣2分。 7-6 电气管理 (20分) 4.弱电信号线与强电动力线同管敷设,扣5分;当穿线套管平行、交叉敷设时,管间距离小于100毫米,扣3分;电气连接处未采用专用接线头、连接不紧密牢固,每处扣2分。 5.电缆沟内未用沙填实,扣5分;电缆与油品、热力管道设在同一沟内,扣3分. 6.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选用防护等级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每盏扣2分;营业室、罩棚和发电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每少一处扣2分;照明灯具和应急照明灯损坏达不到安全要求,每盏扣2分;应急照明灯使用不正确,每盏扣2分. 7.加油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未每周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3分;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每处扣3分。 8.加油站内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扣3分;因加油站维修等情况必须临时用电时,未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扣5分;未停止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即用电,扣4分; 136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填写不规范或缺项,每份扣2分。 9.临时用电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每次扣3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未按规定存档备查,每份扣2分。 10.加油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每件扣3分。 1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未作可靠的电气连接,每处扣5分;钢质油罐接地点少于2处,扣5分;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未用焊接,每处扣3分;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未设断接卡,每处扣2分;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未用双螺栓连接,每少一根螺栓扣2分. 12.管路法兰静电跨接装置不符合规定,每处扣2分. 1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未按规定检测或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扣3分;整改后未复测,扣2分。 14.加油站的站房和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未采用避雷带(网)保护,扣2分。 15.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未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要求,未采取防雷措施,每处扣2分。 16.每月未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导静电连接线,扣3分;导静电连接线损坏,扣3分. 1.岗位安全日查、周查、月查未落实,缺一次扣3分。 2.检查记录不详实,每次扣2分。 7-7 安全检查 (20分) 3.重大节日和季节变更前未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3分. 4.安全检查对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查不出,扣5分. 5.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但未及时整改,每项扣5分. 6.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问题和隐患,未书面向上级报告,扣5分;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3分。 7-8 消防管理 (15分) 1.义务消防队员,未能做到“四懂四会\",每人扣3分。 2.未制定符合本站实情的灭火作战预案,扣10分;预案不切合实际,扣3分;预案内容不全,每少一项扣2分。 137
3.未按规定进行消防训练和灭火作战预案演习,每少一次扣5分.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未立即报告加油站站长(领班)和主管公司或报警,扣57-9 事故管理 (5分) 分. 2.伤亡中毒事故,未保护好现场,扣5分;未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扣3分。 3.不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扣5分. 4.事故调查和处理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扣5分。
八、设备管理(100分)
序号 8-1 内容与权重 合格率(5分) 评分细则 1.在营业的加油机(流量表)合格率未达到100%,每台(表)扣2分。 2.其他设备完好率未达到98%,扣2分。 1.未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的,扣1分。 2.未按规定上报设备检修计划的,扣2分。 8-2 基本要求 (10分) 3.未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的,扣2分。 4.无检修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的,扣2分。 5.未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的,扣3分。 6.设备技术档案不健全的,扣2分。 8-3
油罐及附件管理 (15分) 1.油罐罐体变形(下沉、倾斜)、渗漏,每罐扣5分。 2.罐壁局部的余厚小于2。5mm或有严重点蚀而未停止使用的,扣5分. 138
3.油罐无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扣5分;卸油口处未安装可区别油品的异型(或大小不同口径)接头,扣2分。 4.油罐操作井盖无防碰撞火花措施,每罐扣2分;地上油罐未定期检查防腐涂层,扣1分;地上油罐防腐涂层损坏,扣1分。 5.油罐附件不完好,每处扣2分。 ¤进出油管渗漏;量油口闭合不严密、铝导尺槽不完好、紧固螺栓不完好;入孔盖螺栓不齐全,连接不牢固,垫圈漏气;阀门起闭不灵活、阀门有渗漏现象、通气管、阻火器、液位仪和防静电跨接等均属不完好。 6.通气管未安装阻火器或阻火器不通畅,每只扣5分. 7.通气管直径、高度不符合规定,每根每项扣3分。 8.卸油区导静电接地装置失效,扣5分. ¤现场检查导静电接地装置有螺栓导线松脱、报警失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等视为失效。 9.未能做到密闭卸油,扣5分。 10.油罐井内不整洁、有杂物、积水,每井每项扣5分. 11.油罐井内金属锈蚀严重,每罐扣3分.(见锈皮、锈斑、坑凹) 8-4 输油管线管理 (5分) 1.敷设管线的管沟未用细沙填实,扣5分;管道进入构筑物未密封,扣3分。 2.每周未定期检查埋地管线是否渗漏,扣2分;输油管线的连接法兰导静电跨接不符合规范,扣2分;埋地管线渗漏,扣5分. 1.加油机底部未用细沙充满填实,扣5分;连接加油机和管道的波纹管下端法兰或拉断阀埋8-5 加油机件管理 (10分) 入沙内,扣3分。 2.易磨损的机械部件表面不清洁、有灰尘,扣2分;未定期加注润滑油(脂),扣2分。 3.每周未定期检查加油机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扣2分;加油机及附件损坏,扣3分。 139
1.每周未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保养的,扣5分。 2.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件扣2分。 3.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每处扣2分. ¤消防器材摆放合理以取用方便为原则,手提灭火器摆放在加油岛上、推车灭火器摆放在油罐8-6 消防器材设备管理 (10分) 卸油区附近、配电房发电机房应摆放二氧化碳灭火器。 4.消防器材未落实“四定”管理,每件每缺一项扣1分。 5.消防器材严重锈蚀、皮管老化、喷嘴堵塞、消防水带破损、灭火器失效,每项每件扣2分。 6.消防沙配置数量、质地不符合规定、管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 2分. ¤加油站配置沙子不足2立方米、有明显粗颗粒杂质、沙箱(池)无盖视为不符合规定或要求。 7.将消防器材用于非消防用途的,每件扣2分。 8.有消防栓的加油站,消防栓阀门、端盖应不密封、渗漏、锈蚀,开启不灵活,每项扣2分. 1.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电器设备选型不符合规定,每处扣5分. ¤加油机内电器设备、油罐井内潜泵、液位仪、防爆密封盒、防爆接线盒等选型不符合规定,每处扣5分. 2.站内电器设备及生活用电安装不符合规定,每处扣5分。 ¤发现站内有明火电炉(厨房可套用锅炉房标准,距离加油机15米和油罐区18。5米时,可使8-7 电气设备管理 (10分) 用明火电炉和液化气炉等)、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的,每处扣5分。 3.发、变、配电房门窗朝内开,通风不良好、有渗漏,未设置防小动物进入措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每项扣2分。 4.变压器渗油、漏油;运行声音、油温和油位不正常;高、低压引线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紧固,有腐蚀;跌落式熔断器损坏,熔断管裂纹、变形;避雷器不齐全,接地装置损坏,每项扣2分。 5.配电柜(箱)仪表、信号灯损坏;操作把手、按钮不牢固,操作不灵活;刀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熔断器、继电器和交流接触器接点、触点不紧固,有松动、过流、发热现象;二次回 140
路线排列杂乱接线不牢固,绝缘损坏,每项扣2分。 6.过流、过压、漏电及避雷等保护装置损坏或动作不灵敏,扣2分。 1.发电机房内放置杂物,地面有油污、积水,扣2分. 2.发电机组上有积尘,每项扣2分。 3.发电机带故障运行,扣5分。 4.发电机组无专人负责操作及保养,扣2分。 8-8 发电机组管理 (5分) 5.发电机组备用的燃油、润滑油、循环冷却液和电瓶不满足发电要求,扣3分;有油、水渗漏现象,扣5分。 6.在冬季气温低的情况时,未采取措施防止机体冻裂,扣3分. 7.不经常启用的发电机组,连续2周以上未启动,扣3分。 8.发电机组未作保护接地,扣5分;排烟管未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接出室外,未安装阻火器,每项扣5分. 9.可移动式发电机使用时不符合安全要求,扣5分. 1.视频监控各摄像头旋转不灵活,图像不清晰,变倍(变焦)不自如,监视范围有死角,每项扣3分。 2.监控录像不清晰完整,不能回放,存储容量不足40G,每项扣2分. 8-9 监控报警设备管理 (10分) 3.监控系统未设置保密功能,扣3分。未设置密码即可开关监控设备和删除录像记录,扣3分。 4.声光报警器未隐蔽安装,手动开关不便于操作,声音不响亮,反映不灵敏,每项扣3分。 5.具有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网的GPS(卫星定位)报警监控系统,未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其报警可靠性进行校验,扣5分。 6.监控报警设备发生故障,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扣3分;自行拆除检修,扣3分。 8-10 IC卡管控设备管理 (10分) 1.IC卡系统的安装不符合加油机整体防爆要求,扣5分。 2.加油机IC卡系统未用通讯屏蔽电缆线,扣3分;屏蔽层无可靠接地,扣2分;与加油机共享接地,接地电阻大于4Ω,扣2分。 141
3.室外地埋通讯线未用镀锌钢管穿管保护,扣3分;在加油机出口端未高出地面100mm,扣2分;出线端口未采用防爆材料进行密封,扣5分;未作可靠接地或接地电阻大于4Ω,扣2分. 4.室内通讯线未用套管布线,扣2分;经过渡盒至出线盒距地面高度低于300mm,扣2分;至管控PC机未用套金属软管保护,扣2分。 5.通讯线屏蔽层、保护用镀锌钢管、计算机外壳等未与加油机做等电位连接,扣2分. 6.IC卡管控机不清洁、有灰尘,扣1分;在操作台上放置开水瓶、水杯及其它杂物,扣2分. 7.IC卡管控机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扣2分。 1.液位仪、潜油泵的安装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扣5分. 8-11 液位仪、潜油泵 管理(10分) 2.室外地埋线未用镀锌钢管穿管保护,扣3分;在油罐人孔操作井出线端口,未安装防爆密封盒进行密封,或未安装防爆绕性管连接设备,扣5分;未作可靠接地或接地电阻大于4Ω,扣2分. 3.室内通讯线未用套管布线,扣2分. 4.液位仪、潜油泵发生故障,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扣3分;自行拆除检修,扣3分.
九、其它(100分) 序号 内容与权重 142
评分细则 1.加油站无《加油站管理规范》、《加油站账表及填写规范》的,缺一项扣3分;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 9-1 资料与学习 (10分) 2.加油站无《内控手册》学习资料的,扣3分;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 3.加油站无《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缺一种扣2分;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 4.加油站无《石油库与加油站》、《加油站导刊》的,扣2分. 1.加油站员工未持本岗位培训结业证上岗的,每人扣5分. 9-2 用工管理 (30分) 2.加油站员工在岗培训率达不到100%,扣5分;达不到60%,扣10分. 3.加油站对员工未实行星级管理的,扣5分。 4.加油站站长无用工选择权的,扣3分;无用工辞退建议权的,扣3分。 1.未制定加油站岗位薪酬考核办法(二次分配办法),扣10分. 2.对加油员的考核办法未以加油量、规范服务为主的,扣5分. 3.岗位薪酬考核办法(二次分配办法)未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等考核内容的,每缺一方9-3 员工考核与分配 (40分) 面扣3分. 4.加油站同岗位的正式工和劳务工未执行统一的薪酬考核标准,每人扣5分。 5.加油站计量员、记账员的收入高于加油站员工同期平均收入1。5倍的,每人扣3分。 6.加油站员工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扣10分. 7.加油站无站务公开制度和二次分配监督制度的,扣10分 1.加油站未备有上级督查组织颁发的督查证样证的,扣5分。 9-4 加油站督查 (20) 2.加油站未建立督查台账,扣5分;督查完毕督查人员未在督查台账上记录时间、内容并签字的,每次扣5分。 3.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的,一项扣5分. 4.无客观原因,未落实整改的,一项扣10分。 143
十、附加(100分)
序号 10-1 内容与权重 制度建设 (20分) 评分细则 未制定长效机制落实、实施的具体办法、细则的,每缺一项扣10分. 1.未按要求建立零售专业化体制组织结构的,扣10分。 2.零售中心应承担的职责不明确、不合理,各职能管理部门对零售中心的服务、指导、监督、10-2 专业化体制改革 (15分) 协调职能不到位的,扣10分. 3.零售中心定岗定编人数及管理范围不明确的,扣5分. 4.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清晰、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不明确的,缺一项扣5分。 1.未明确岗位标准和招聘条件的,扣3分;加油站用工非主管公司统一招聘的,每人扣3分。 2.加油站直接用工未与主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人扣3分;未经过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每人扣3分。 3.加油站使用的劳务工,未与派遣单位(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人扣3分. 10-3 用工、分配与福利 (20分) 4.劳务工在加油站上岗(包括岗位发生变动时),未与加油站主管公司签订上岗协议的,每人扣3分. 5.加油站主管公司未指导员工做出明确的职业成长计划的,扣3分。 6.未建立加油站站长选用制度(含聘用、考核、淘汰等)的,扣5分;选用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没有落实的,扣10分。 7.未建立加油站站长储备制度的,扣5分;加油站后备加油站站长储备率达不到在岗加油站站 144
长20%,扣3分;达不到10%的,扣10分. 8.未规范缴纳加油站在岗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的,每缺一项扣5分。 9.未给加油站员工配备自用卫生急救箱的,扣5分;药品不充足扣3分. 10.未按季节给加油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及防冻防护用品的,扣5分。 1.未建立零售培训师资队伍的,扣5分. 10-4 培训 (10分) 2.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扣5分;培训计划未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标准、培训方式和考核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分。 3.未制定加油站站长培训制度的,扣5分;加油站站长培训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 4.在岗加油站站长提高素质年轮训率达不到80%,扣3分;达不到60%,扣5分。 1.未制定年度加油站文化建设发展计划的,扣5分. 2.未制定加油站党团员发展计划的扣2分;党团组织建设办法不完善的,扣3分;未组织加油站员工中的党团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扣5分. 10-5 企业文化建设 (10分) 3.未积极引导和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加油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扣3分。 4.未制定出改善员工工作、生活环境的具体实施办法的,扣3分。 5.未制定年度加油站群众性文体活动计划和资金计划的,扣5分; 6.未积极组织加油站员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扣3分。 7.未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机关干部挂钩加油站制度的,扣5分;未落实的扣5分. 维修维护 (10分) 1.未明确并统一加油站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责任部门的,扣5分. 2.加油站日常维修维护经费未纳入企业费用预算,进行专项管理的,扣5分. 3.加油站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不能保障正常使用,扣5分. 10-6 145
1.省市公司、地市公司未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的,扣5分;小组负责人不是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的扣5分;小组成员没有发展(或基建)、财务、安全数质量、企管、业务(包括润滑油)、零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扣5分。 2.省市、地市公司零售管理部门未成立专职督查组的,各扣10分;督查组人员少于3人的,少一人扣5分。 10-7 督查管理 (15分) 3.督查组每月组织辖区内督查少于两次的,少一次扣5分。 4.未给省市、地市公司督查组配备督查专用车辆、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及刻录设备的,每少一项扣5分。 5.督查组督查费用(含核定的通讯费、食宿费等)不是据实核支的,扣10分。 6.督查组未明确专人建立督查档案的,扣3分;督查档案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2分. 7.督查员上岗培训及每年的专业培训少于7天的,每人扣2分. 8.未建立督查奖惩制度,扣5分。 9.督查奖惩制度落实不到位,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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