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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07-16 来源:华拓网


《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

索引号 : 110015/ZK-2008-000667 公然责任部门 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 《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

公然日期 2008-12-09 要点词 中心城 控制性 规划

公然类型 主动公然 文号

载体种类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图表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然形式 公然

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城市整体规划( 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

容概括

2004 年 — 2020 年)》提出的 “六个调整、六个优化 ”,增强

”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

“国家国都、国际城市、文假名城、宜居城市

心城围为 1088 平方公里。依照总量控制,区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备,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逐渐成立新期间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增添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然日期 :2008-12-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跟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固然《城市整体规划( 1991 年—— 2010 年)》、《市里中心地区控制

性详尽规划( 1999 年)》以及最近几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尽规划对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使作用,可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的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的连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对的诸多矛盾

和问题,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达成了《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该规划于 2005 年 1 月 27 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奏效。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

1990 年)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城市整体规划的有关容,特编制《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连续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增强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使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 2020 年)》提出的 “六个调整、六个优化 ”,增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 “国家国都、国际

城市、文假名城、宜居城市 ”搭建综合平台。

( 1) 依照《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对于中心城调整优化的五项原则,即:坚持整体和集约发展的原则,坚持中心城调整优化和新城发展联动的原则,坚持旧城功能调整优化和古都风采保护兼备的原则,坚持整体用地比率协调解空间疏密有致的

原则,坚持完美交通市政基础设备系统和绿化系统的原则。

( 2) ( 3)

总量控制,区分片区,对中心城整体规模进行分片区管理。 系统优先,以城市基础设备供给能力为条件,确立合理的建设强度。

落实城市公共设备,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

综合及高效利用土地,表现节俭、节能的理念。

( 4)

( 5)

( 6)逐渐成立新期间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增添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第四条规划的要点容

( 1)控制中心城整体规模,逐渐向新城疏解人口和家产。 ( 2)保障城市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 ( 3)实现旧城整体保护,协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 4)表现国家政治中心职能,为中央在京单位做好服务。

( 5)优化家产构造,增强城市经济活力。 ( 6)完美道路交通系统,提高城市运转效率。 ( 7)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创立文明居住社区。 ( 8)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增添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 9)划定更新改造机会区,兼备安排建设容。 ( 10) 提高城市综合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第五条 规划的基本依照

1990 年)

( 1) 《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

(2) 《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

(3) 《国务院对于城市整体规划的批复》(国函

[2005]2 号)

第六条

规划围

1085 平方公里,本次控制性详尽规划在细核界限后划定中心城围是

《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确立的中心城规划围是

1088 平方公里。

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委员会及其分局)负责履行;若有重要调整,须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章 中心城整体规模控制

第八条 中心城片区区分

依照中心城布局特点,以城市快速路、骨干道、河流等为界线,将中心城区分为

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

09~ 18 片区为环绕中心地区的

33 个片区,此中 01 片区为旧城, 02~08 片区为

19~ 33 片区为绿化隔绝地区。

10 个边沿公司,

( 1)

片区作为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大型城市基础设备、公共设备、建筑高度等容在分区层次上确立控制数据及有关容的基础平

台。

( 2) 01~ 18 片区为城市建设用地,是控制中心城整体规模的要点地区,应针对各片区的详细状况确立用地功能布局、人口规模、建筑规模。此中:旧城( 01 片区)为整体保护区,要逐渐转移部分城市功能及外迁部分人口,科学地确立旧城的合理规模,保护旧城

整体缓和宽阔的空间形态,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旧城以外的中心地区( 02~08 片区)为调整优化区,要疏解、调整和优化该地区的人口和功能,控制建设强度,改良人居环境;边沿公司为适量完美区( 09~18 片区),要完美市政交通基础设备、公共服务设备,踊跃

促使就业和居住的均衡发展。

( 3) 19~ 33 片区为绿化隔绝地区,是保证中心城优异的生态环境以及在规划期间实行乡村城市化的地区,属城市整体规划确立的限建区围。该地区要以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前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把建设用地外头的绿色空间划定为永远性绿地;应有效

指引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当地居民的生活与生产。

19~33 片区因波及到绿化隔绝地区有关政策问题,

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后

( 4) 本规划针对 01~18 片区的各种用地提出建设控制指标,

再确立其详尽的建设控制指标。

第九条

中心城街区区分

2~3 平方公里。

依照城市主次干道等界线,对

( 1)

01~ 18 片区(城市建设用地)连续区分到规划街区,每个街区的用地规模约

街区是详细落实公共设备、交通及市政基础设备、绿化、城市空间形态等的基本单元。

( 2) 街区是控规编制和局部调整研究的基本单元。

( 3) 街区宜作为此后城市综合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基础资料统计的基础单位,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城市综合信息平台。

第十条 人口规模控制

850 万人。依据各片区的用地功能等详细状况,确立各片区 依照《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 2020 年)》,中心城人口规模

的规划人口控制规模为: 510 万人,此01 片区(旧城) 90 万人, 02~ 08 片区 420 万人( 02 片区 —63 万人、

3 片区 —56 万人、 04 片区 —54 万人、 05 片区 — 68 万人、 06 片区 — 54 万人、 07 片区 —57 万人、 08 片区 —68 万人)。

( 1) 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人口规模为

( 2) 10 个边沿公司( 09~ 18 片区)合计 300 万人( 09 片区 — 38 万人、 10 片区 —38 万人、 11 片区 —15 万人、 12 片区 — 32 万人、

13 片区 —14 万人、 14 片区 —19 万人、 15 片区 — 39 万人、 16 片区 — 40 万人、 17 片区 —10 万人、 18 片区 —55 万人)。

(3) 绿化隔绝地区( 19~ 33 片区)合计 40 万人。

( 4) 依照中心城规划总建筑规模估量,中心城规划居住人口容纳量约

1030 万人,此中: 01~18 片区规划人口容纳量约 975 万人。

为保证该地区生活配套设备逐渐完美并达到合理的规模,本规划以居住人口容纳量审定各种配套公共设备的规模。 ( 5)

依照中心城规划总建筑规模估量,中心城规划就业岗位约

900 万个,此中 01~18 片区可供给就业岗位约 874 万个。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中心城建设用地为 782 平方公里,此中中心地区 328 平方公里,边沿公司 281 平方公里,绿化隔绝地区 173 平方公里。

(1) 中心地区围约为 334 平方公里,此中 01 片区(旧城)

62.6 平方公里, 02 片区 41.7 平方公里, 03 片区 34.6 平方公里, 04 片

区 30.7 平方公里, 05 片区 37.0 平方公里, 06 片区 32.1 平方公里, 07 片区 38.0 平方公里, 08 片区 57.0 平方公里。

( 2) 中心地区扣除 6 平方公里水面后,建设用地约为

328 平方公里,此中 01 片区(旧城) 61.6 平方公里, 02 片区 41.0 平方公里,

03 片区 34.2

平方公里, 04 片区 30.1 平方公里, 05 片区 36.3 平方公里, 06 片区 31.3 平方公里, 07 片区 36.9 平方公里, 08 片区 56.3

平方公里。

( 3) 边沿公司围约为 287 平方公里,此中 09 片区 20.3 平方公里, 10 片区 28.3 平方公里, 11 片区 16.9 平方公里, 12 片区 26.1

平方公里, 13 片

( 4) 边沿公司扣除

15.6 平方公里,

15 片35.9 平方公里, 16 片区 60.9 平方公里,第 17 号片14.4 平

区区

46.0 平方公里。 方公里,第 18 号片 区

6 平方公里水面后,建设用地约为 281 平方公里,此中 09 片区 19.8 平方公里, 10 片区 27.6 平方公里, 11 片区

14 片

22.2 平方公里,

16.4 平方公里, 12 片区 25.7 平方公里, 13 片区 15.2 平方公里, 14 片区 22.0 平方公里, 15 片区 35.7 平方公里, 16 片区 58.1 平方公

里, 17 片14.2 平方公里, 18 片45.9 平方公里。

区 区

467 平方公里,扣除绿色空间(包含水面)后,建设用地约为

(5) 绿化隔绝地区围 173 平方公里。

( 6) 中心地区建设用地构成主要为行政办公、居住、服务设备、城市基础设备、家产用地等;边沿公司建设用地构成主要为居住、服务设备、城市基础设备、家产用地等;绿化隔绝地区建设用地构成主要为居住、城市基础设备、家产用地等,此中道路交通、市政

设备等城市基础设备用地面积为

73.5 平方公里,占绿化隔绝地区建设用地比率达到42%。 第十二条 建设规模控制

中心城现状建筑规模约为 5.8 亿平方米,此中 01~18 片区约为 5.1 亿平方米,规划 01~18 片区建筑规模约为 6.88 亿平方米。 4.08 亿平方米,此中

01 片区 5445 万平方米, 02 片区 5211 万平方米, 03 片区 5168 万平方米, 04

( 1) 中心地区规划建筑规模约

片区 3943 万平方米, 05 片区 5141 万平方米, 06 片区 4438 万平方米, 07 片区 4633 万平方米, 08 片区 6773 万平方米。

( 2) 边沿公司规划建筑规模约 2.80 亿平方米,此中 09 片区 2454 万平方米, 10 片区 2978 万平方米, 11 片区 1556 万平方米, 12

片区 2692 万平方米, 13 片区 1607 万平方米, 14 片区 2358 万平方米, 15 片区 3675 万平方米, 16 片区 5167 万平方米, 17 片区 887

万平方米, 18 片区 4692 万平方米。

第三章 旧城整体保护

第十三条 旧城历史文化资源的种类

旧城的历史文化资源可分为 11 类,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普查登记在册文物、挂牌保护院落、优异近现代建筑、地下文物、历史文化

保护区、风采协调区、胡同、水系、城址变迁的历史遗存、古树名木、传统文化、商业及传统地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四条

当前,旧城有世界文化遗产

旧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有

( 1)

2 处:故宫和天坛。国家级要点文物保护单位 52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28 处;区级文物保护

单位 92 处;普查登记在册文物 327 处,总计 599 处。

(2)

挂牌保护院落合计 658 处。

( 3) 本次规划中对现有 33 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合。整合后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 19 片,此中,城 14 片,外城 5 片,总占

2758 公顷,约占

地面积为 2063 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

33%。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的总面积为

旧城总面积的 44%。

( 4)

依据《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提出的旧城传统空间形态保护要求,在旧城现状成片平房区中,选择与旧城 整体保护关系亲密并有重要影响的地区,划定为风采协调区,总占地约

第十五条

旧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183 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

3%。

( 1)

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普查登记在册文物,一定依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履行,贯彻 “保护为主,急救第一,合理

“旧址保护 ”的原则。增强对优异近现代建筑的判定、保护

利用,增强管理 ”的工作目标。文物保护单位要保护历史的真切性,并坚持 与

合理利用。

( 2)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全部建设活动,一定有益于保护传统风采。要增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对现存历史文化价值较高

“胡同 -四合

的以四合院为代表的旧宅院,一定以院落为单位进行保护和修葺;保护传统胡同和街巷空间,不得任意加宽;保护独有的

院 ”居住形态;对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的,不切合传统风采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修建物,应采纳举措逐渐加以整顿、改建或拆 除;已编制保护规划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应依据本次规划确立的人口规模、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及有关容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保护规划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同意后履行。

( 3) 风采协调区保护的基来源则是:保存区布局较完好、保存较好的院落,保存区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近现代建筑及其余历史

遗存;保存区胡同肌理;保护建筑与胡同或街道尺度关系;改造及新建建筑原则上控制在

9 米及以下;要求与原有建筑的风格、色彩

及资料相协调。

( 4) 其余历史遗存的保护和整顿:保护与城市历史沿革亲密有关的河湖水系,部分恢复拥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河湖水面,使其形

成完好系统;保护旧城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合理调整旧城路网功能、道路红线及道路横断面,妥当解决规划城市道

路与历史文假名城保护的矛盾;别的,还应保护

“胡同 -四合院 ”传统建筑形态、旧城传统建筑色彩和形态特点、古树名木及大树、城

池变迁遗存和城池格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六条

旧城空间形态规划

保存完好的城市空间形态;二是城市设计

( 1)

规划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整体保护原则,即保护建筑实体尺度和空间环境尺度,

原则,即增强建筑高度的控制和城市环境质量的改良、提高。

( 2) 规划明确两个目标:一是落实整体规划对于整体形态保护的思想,即保持旧城传统空间形态与格局,连续缓和宽阔、轴线突出、东西对称、标记点缀、水系穿插的特点;二是突出旧城的人文精神与城市活力,创立舒坦宜人、便于交往的环境和认知、体验

城市的空间。

肌理格局的控制:保护传统街巷肌理与建筑尺度格局;保护并发展城市轴线;保护明清城

外城四重城廓;保护旧城历史河湖水系;保护城市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

建筑高度的控制:保护旧城缓和宽阔的传统空间尺度,以故宫、皇城、传统中轴线为中心,分

5 个地区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凸 ”字形城廓和宫城、皇城、城、

( 3)

( 4)

分别为:文物、保护区及平房区 (约占 44%)、低层限制建设区 (约占 3%) 、多层限制建设区 (约占 27%) 、多高层限制建设区 (约占 10%) 、

9 米,保护区建筑脊高不

高层限制建设区 (约占 16%) 。应严格控制多高层以上限制建设区的围,原则上皇城保护区建筑脊高不得超出

超出 12 米,高层限制建设区新建建筑不得超出

45 米。

( 5)

建筑形式的控制:新建建筑应尊敬传统建筑的尺度、形式,与之形成优异的关系;已建成的建筑可在改造过程中逐渐成立

这类关系。

( 6)建筑色彩的控制:新建建筑应尊敬传统建筑的色彩,与之协调;已建成的建筑可在改造过程中逐渐成立这类关系。

7)公共活动空间规划:为知足市民集合、休闲、交通、逃难等需求,同时丰富城市景观,表现城市活力,在旧城规划公

共活动空间网络。应针对不一样种类进行城市设计,配置相应设备,形成合理宜人的空间。

( 8) 特点地区规划:为突出地区特点,提高城市质量,联合各区家产发展与现状建设特点,形成不一样的特点地区,分为传统风采区、要点功能区、有特别主题的地区。应针对这些地区进行城市设计并提出改造导则,以增强其特点;成立土地使用的合理模式,指引并控制其再开发,形成顺畅的交通、合理的市政设备布局以及舒坦的空间环境,成立与周边用地优异的协调关系。

( 9) 特点街道规划: 以人为本,成立环境景观优美、功能设备齐备,而且拥有与旧城整体风采相般配的地方特点、文化特点、历史特点以实时代特点的街道系统。针对各种街道进行城市设计,确立并增强不一样的街道特点,增强街道的辨别性,控制沿街建筑色彩,增强街道绿化,严格控制街道店招及广告牌尺度、形式以及色彩,合理布局街道设备,完美街道照明设置,实行街道建筑有机更

新的改造模式。

第十七条

旧城人口规划

( 1) 人口规模:为保证合理的居住密度,提高居住环境水平,旧城人口总规模宜控制在

80 万人。 区约 70 万人。远期降

( 2) 人口构造

90 万左右,此中保护区约

20 万人,非保护

年纪构造:针对旧城少儿人口不停减少的特点,经过整合基础教育设备、合理取值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基础教育设备指标等手段安

排基础教育设备,针对旧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的特点,适合增添养老设备。同时在旧城外环境优异的地段,修建设备齐备的老

年人住区,鼓舞老人外迁;采纳举措,吸引年青人进入,以利于旧城的更新改造和活力的提高。

社会与经济构造:采纳举措吸引中等收入居民,完美社会阶层和人员构造,减小旧城居民阶层与贫富的差别,利于平定团结及健康发展。

文化素质:经过对人员构造的调整和功能及家产构造的调整,广泛提高旧城居住人口的文化素质,使之与核心区的地位相衬。第十八条 旧城的家产发展规划

( 1) 连续发展第三家产,并要点发展此中的公共服务业和流通业。联合旧城建设的详细状况,引进发展文化型和创意型家产,提高

( 2) 规划就业岗位约 99 万个,增添了 16 万个。应努力提高旧城居民从业人口在城中的就业比率,使之与就业岗位数的差距减少,

质量,向国际化都市家产构造的发展方向聚拢。

以缓解旧城外工作人口流动所带来的钟摆式的交通压力。

第十九条 旧城用地规划

( 1) 依照家产发展的方向及现状用地功能布局特点,规划适合增添商业金融、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用地;控制行政办公、医疗、科

研、教育用地;同时为保证适合的居住条件,不宜大幅减少居住用地。保护区除公益性城市公共设备明确性质外,其余用地性质可

适合调整变换,但需知足街区主导功能的要求。

( 3) 旧城原则上不再建设红线宽于 40 米的街道,保护区以梳理胡同为主,保护区外以加密路网、疏导断头路为主;旧城不宜建设

( 2) 尽量减少交通、市政场站设备在旧城中的占地,如条件同意,可联合建筑设置。保护区的场站原则上仅为本地区服务。

面积过大的广场。

第二十条 旧城的建筑总量控制

应严格控制旧城的建筑总量,基本保持现有规模,总建筑面积应不超出

5445 万平方米,此中保护区不该超出

500 万平方米。

869 万平方米、非保护

区不该超出 4576 万平方米。旧城可利用地下空间约

第四章

公共服务设备规划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服务设备是表现 “国际城市 ”和 “宜居城市 ”的重要容, 是展现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场所, 尽规划

是中心城控制性详

的要点。要严格限制现有公共服务设备的用途更改和用地流转,对不切合发展要求的现状设备进行改造,提高服务水平;新建设备适

度超前、留有余地。

第二十二条 教育设备

( 1) 中心城教育设备包含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优化整合现有的以一般高校、成人高校为主的高等教育设备,原则上不再新增高教用地。对设备已经基本知足需要的学校不再扩大校

区面积;对依照国家标准办

学条件不达标又不行能异地新建的学校,主假如经过部挖潜、旧址扩建、调整归并等门路进行整合;对于一校多址的学校,原则上经过整体置换的方式集中一址办学。指引高等学校新的发展需求向中心城外头发展,与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城建设相联合。

( 2) 全面改良托幼、中小学、特别教育等基础教育设备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整合资

源,调整布局,指引城区优良资源在新建区

举办分校。依照新宣布的《居住公共服务设备规划设计指标》落实基础教育设备建设,对有建设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市中小学校办学

条件标准》进行设备建设。

(3) 联合市里家产构造调整的升级需要对职业教育进行合理规划并安排其设备建设。各区集中建设好

中建设好 1 所职业学校。

1—2 所职业学校,每行业集

( 4) 规划 01-18 片区基础教育设备用地

19.2 平方公里,比现状新增 医疗卫生设备

3.9 平方公里。

第二十三条

( 2) 完美以地区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特点专科医院为辅的医疗服务设备系统建设;完美以疾病控制、预防保

( 3) 要点增强两级医疗系统,对综合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方式进行系统的规划设

( 1) 中心城卫生设备包含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设备两大概系。

健、医疗急救和卫生监察设备为主的公共卫生设备系统建设。

置,以达到供需均衡、绩效最正确的优化配置的目的。中心城中心地区(

01~08 片区)的医疗设备以改造涵、提高质量和效率为主,严 09~18 片区)新建居住区医疗卫生设备的建设,降低对中心地区

格控制新增医疗设备的建设,原则上不再新增医院;完美边沿公司(

的压力;调整中心城现有二级医院构造,依照两级医疗系统对二级医院进行功能定位。

( 4) 中心城规划综合医疗中心按均匀

40 床/万人设置,妇幼保健医院按均匀 1 床 /万人设置,精神保健医院按均匀

1 床 /万人设置。

(5 ) 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设备建设,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完美和建设。规划在

2.5-3 万人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建筑面积不低于

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

低于 300 平方米。在旧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以此建设标准,在现有基础长进行升级改造和调整完美。

2000 平方米(不含医疗急救站);每

新建、改建居住区,每

2000 人设置

( 6) 在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间布局合理的同时兼备街道做事处的行政界,保证每个街道做事处起码有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转变现有一级和部分二级综合医院的职能,使其知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要求。

( 7) 兼备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充足发挥中央及部门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势。

( 8) 规划 01~18 片区医疗卫生用地 6.5 平方公里,比现状新增约 0.8 平方公里(主要安排在 09~18 片区)。第二

十四条 文化设备

( 1) 引入市场体制,在进一步增强现状文化设备综合利用的同时,多渠道新增文化设

施。

( 2) 依据中心城详细状况,修建各具特点的文化发展区,提高城市质量。保护以皇城、故宫为中心的历史文化区;发展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的时髦及传媒文化区;兴建北中轴奥林匹克体育文化区;完美中关村科技文化区;联合旧城整体保护,中兴传统风采及传

统家产文化区;利用酒仙桥( 798 厂等)、石景山(首钢)及垡头(焦化厂)等工业的搬家改造,安排工业文化及创意文化区。

( 3) 鼎力促使文化家产的发展,新增加功能用地分类,为文化家产发展留出弹性空间。

( 4) 规划 01~18 片区文化设备用地 7.3 平方公里,比现状新增

1.3 平方公里。

第二十五条 体育设备

( 1) 奥运会此后,原则上不在中心城中心地区(01~08 片区)兴建大型体育设备,应充足考虑奥运体育场馆的赛后利用问题,使这

些场馆成为以体育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活动中心。

( 2) 多渠道增强边沿公司( 09~18 片区)体育设备建设,按标准配建体育中心,知足当地居民的健身活动需求,增强边沿公司的吸

引力,疏解中心地区压力。

( 3) 完美社区体育设备,为居民就近展开全民健身活动供给方便,提高市民身体素质。

(4) 规划 01~18 片区体育设备用地 5.8 平方公里,比现状增添

2.0 平方公里。

商业设备

第二十六条

( 1)2020 年,中心城基本形成以广域城市商业中心、地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为主体的商业层级构造。

广域城市商业中心以知足市外、境外花费者休闲、旅行花费需求为主。是历史形成的市中心传统商业集聚地;以及城郊重要的交

通枢纽节点或交通走廊上的大型综合购物中心(

SHOPINGMALL )。其一般建筑规模在

40 万平方米左右。

中心城广域城市商业中心共

新增 4处。

② 地区商业中心以知足较大商圈围花费者的选择性购置和一般性休闲花费需求为主。每处服务人口 25 万左右 ,一般安排在人口比较 密集、交通便利的地区,如大规模居住区、城市交通枢纽或公共活动中心地区。地区商业中心一般建筑规模为 20 万平方米左右。中

心城地区商业中心共 56 处,包含现状和在建的翠微路、崇文门外、百子湾等 38 处,规划在望京、东坝等地新增 18 处。

7 处 ,除王府井、西单、前

-大栅栏三个传统商业街区外,规划在石景山、河、垡头、昌平北清路口

③ 社区商业以知足居民平时生活花费需求为主,

包含社区商业中心和便民终端设备。 社区商业中心服务人口约 5 万人,服务地区约 3

平方公里,一般与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备集中安排。主要设备容包含综合性商场、各种专业店、便利店、餐饮店等。社区商业

中心一般建筑规模为

3 万平方米左右。

2100 万平方米。 10 分钟抵达社区商业中

(2) 2020 年中心城人均商业建筑面积达到 2.5 平方米(营业面积 1.5 平方米),中心城商业建筑总规模

( 3) 实现 “5—10—20” 市民购物便利性的目标,即步行 5 分钟抵达社区便利生活终端(网点),自行车

心,灵活车 20 分钟抵达地区商业中心。

( 4)

特点商业街(区)是集中表现中心城现代都市活力和历史文化风采的地区。规划要切合城市建设要乞降地区的功能定位,

布局和规模要与交通支撑条件相协调,增强和突出独到的定位和特点,着重配套设备的建设和购物环境的完美。使商业街成为购物、 休闲、人际沟通、历史文化展览等诸多功能的公共活动场所。中心城特点商业街(不包含商业中心)约

15 条左右。此中旧城包含:

东直门餐饮街、什刹海茶艺酒吧街、琉璃厂文化街、地安门商业街、牛街民族街等;旧城外包含:马连道茶叶街、莱太花卉街、多数

酒吧街、华汇美食街、方庄餐饮街、阜成路餐饮街、公园国际风情街、常营民族特点街等。

( 5)

增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指引与管理。

① 依靠现有的基础条件,在中心城提高改造丰台区新发地、区大洋路、海淀区锦绣等三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连续提高现有四合庄、

石景山、基业汽车交易市场,规划新建丰台汽车博览中心。

② 加速提高丰台区大红门地区服饰批发集中区的流通集约功能;经过完美功能、提高流通水同等举措,建设以百荣世贸商城、木樨

园购物广场、京温服饰大厦、大红门服饰批发市场、天雅服饰市场等为主的纺织品服饰批发市场主题地区,成为北方纺织品服饰的大

型集散地。

③ 规提高海淀中关村地区的数码、电子市场水平,鼓舞采纳现代化的交易手段和方式促使交易过程的现代化水平,在南城和东部适

当地址发展 2-3 个电子产品交易市场。

④ 限制二环以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鼓舞现有零售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转型或迁出。东西北四环以,南三环以严格严禁新增小

商品批发市场,鼓舞小型农贸市场向社区菜市场转型;东西北四环和五环之间,南三环与四环之间限制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鼓舞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拥有集散功能、批发功能的大型市场应安排在东西北五环以外和南四环以外。

第二十六条 邮政设备

( 1) 到 2020 年,中心城共规划办理场所 8 处,总占地面积 3.67 公顷,建筑面积 4.84 万平方米。 分别为:机要办理中心 (新建) ,

5 处,分别在中心

位于海淀区万寿路;站转运站(拆迁还建),位于站西街南侧;南站转运站(改扩建),位于南站;其余办理场所

城朝、海、丰、石地区与邮政局联合共建。

( 2)

本次规划中心城新增邮政局所共 562 处,此中邮政局 177 处,规划邮政所 384 处。最后将达到

3.2 万人拥有一处邮政局。

850 处(邮政局

263 处,邮

政所 587 处),合 1 万人拥有一处邮政局所。

建设规模:依据新宣布的《市居住公共服务设备规划设计指标(

200 平方米;邮政局每千人建筑面积

(3) 2006 年 6 月 1 日)》,邮政所每千人建筑面积 20 平米,

每处邮政所建筑面积一般为

30 平米,每处邮政局建筑面积一般为

1200 平方米左右。

1200 平方米;独立占地的邮政

局用地规模一般为

第五章 道路及交通设备规划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和《交通发展大纲( 2004 年 —2020 年)》的指导下,联合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硬件 ”支持,发挥交通对土地使用的引

依据交通设备布局规划原则,落实各种交通场站基础设备用地,为城市交通的发展供给有力的

导作用。

第二十九条

城市道路

( 1)

中心城道路系统仍保持方格网与环路、放射线相联合的布局,路网由快速路(含部分高速公路)、骨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构成。此中,快速路系统由

3 条环路、 17 条放射线及 2 条环路联系线构成。

2612 公里,比率约为

52.6%;支路(含旧城 5 米以上的胡同 201

( 2)

中心城规划道路总长度为 4965 公里,此中干道网总长度为

公里)总长度为 2353 公里,比率约为 47.4%。道路网密度为 4.58 公里 /平方公里。道路用地率为 18.1%。 中心城道路红线规划宽度(不含旧城):快速路

60-80 米,骨干路 40-80 米,次干路 30-45 米,支路 20-30 米。道路横断面

( 3)

的部署,要为合理组织灵活车、非灵活车交通、公共交通与公交乘降以及行人交通等创立条件;要为轨道交通、过街设备等预留建

设空间;应尽量保存道路中间及两旁树木,改良城市景观。

( 4)快速路与道路网中重要道路订交时采纳立体交错,其余路口一般采纳平面交错。

5)保持旧城路网的棋盘式格局和街巷胡同肌理、空间尺度,调整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功能、性质和横断面部署,在严格保护旧城胡同尺度的前提下,实行建设与改造。

第三十条 交通基础设备

交通基础设备主要包含:轨道交通、公共电汽车交通、社会泊车场、加油站、长途客货运主枢纽、铁路等,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公顷(不含铁路用地)。

1156

第三十一条

(1)

轨道交通

22 条线路,此中 16

430.3 公里。

中心城轨道交通规划线网由 “五横五纵双环对角线路 ”构成,呈双环棋盘放射形态。轨道交通规划线网共

700.6 公里。市郊铁路规划线网由

条为地铁线路, 6 条为轻轨线路,线网总长度为

6 条市郊铁路构成,线网总长度为

( 2) 中心城轨道交通场站设备包含:车辆段(含泊车场)、大修厂、正线弯道、联系线、车站及风亭等。

① 车辆段(含泊车场)

车辆段是轨道交通车辆寄存、维修和检修、各项设备设备保护、资料物质供给、员工培训等有关机构和设备集中的综合基地。车辆段

依据功能可分为检修车辆段(简称车辆段)和运用泊车场(简称泊车场)。

中心城规划围共规划

25 处车辆段和泊车场,用地面积为

531.83 公顷,此中 9 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用地面积为

191.35 公顷。 138.52 公顷。

01~18 片区规划围共落实车辆段和泊车场

14 处,用地面积为 294.15 公顷,此中 7 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用地面积为

② 大修厂

大修厂是集中设置、特意为多条轨道交通线路供给架、厂修功能的车辆维修基地。

中心城规划围共规划 3 处车辆大修厂,用地面积为

59.8 公顷。此中一处为现状大修厂,占地规模为

29.8 公顷。

29.8 公顷。

01~18 片区规划围有 1 处已建成的车辆大修厂,用地面积为

③ 正线弯道

轨道交通线路正线转弯形成的弯道进入建筑建设用地时,需对建筑建设用地提出规划控制要求。轨道交通正线弯道半径最小为

350 米。

联系线

联系线为连结两条独立运转的正线之间的线路,其主要功能为线路之间车辆营救、营运车辆送修、调转营运车辆、车辆跨线营

运等。联系线分为三种形式:双线联系线、单线联系线、渡线联系线。

以订交两条轨道交通线路所在道路中线为相切边,

300 米 (困难路段250 米)为半径的圆弧作为联系线的中线,圆弧双侧各 为

米的带状地区为联系线用地控制围。

15

对于联系线用地围提出以下控制要求:

a. 本次规划联系线在中心城区均为地下线形式,联系线的埋深一般在地下 6 米以下,在联系线

下方 15 米围不该建设地下建筑及管线。

b.此围所有新建及改建项目, 不论高层与多层建筑, 均应联合联系线工程建设要求做详尽的工

程配合方案设计,以保证联系线工程的预留条件和新建、改建工程的安全。

⑤ 车站及风亭

车站及进出口一般布设在道路红线之,进出口宜与周边公共建筑联合设置。在规划车站周边,联合公共建筑分别设置自行车接

驳泊车设备。风道及风亭需在道路红线以外安排时,其详细地点在轨道交通线路详尽规划中确立。

第三十二条 公共电汽车交通

公共电汽车交通设备包含:换乘枢纽、养护场、中心站、首末站(含到发站)。

(1)

换乘枢纽

① 是联系长途汽车、轨道交通、公交车等不一样交通方式,或多条公交线路之间互相连接、供乘客换乘的大型站点。

② 规划在中心城围保存现状枢纽站

③ 在中心城控规中共落实枢纽站

2 处,规划枢纽站 31 处,合计 33 处,总用地规模为

124.17 公顷。

31 处,总用地面积为 105.05

33 处,总用地面积为 127.53 公顷。此中, 01~18 片区共落实枢纽站

公顷。

( 2)养护场

负责车辆的高级养护,肩负车辆发动机、变速箱等构件的总成交换以及车身的整修、中修。

10 座,总占地 48.19 公顷。

43.53 公顷。此中, 01~18 片区共落实

规划在中心城围新建两座、迁建一座公共电汽车养护场,使养护场总数达到

11 处(此中含一处远期需外迁的现状养护场),总用地规模为

养护场 10 处,总用地规模为

( 3) 中心站

在中心城控规中落实养护场

40.91 公顷。

① 担负线路的营运组织工作,并肩负车辆的初级养护。中心站安排加油、加气站设备,以及用于部分公交营运车辆夜间停放的泊车

场。

② 规划在中心城保存现有的

20 座中心站,规划新建中心站

24 座,合计 44 处中心站,总用地规模为

97.8 公顷。

③ 在中心城控规中共落实中心站

44 处,总用地规模为 92.02 公顷。此中,01~18 片区共落实中心站

( 4)首末站(含到发站)

40 处,总用地规模为 82.81 公顷。

① 首末站是车队营运组织场所,兼有部分夜间驻车的功能。到发站是首末站中的一种特别形式,与首末站不一样的是不设泊车场所。到发站合用于旧城区围,以及旧城周边地区,在一些用地特别紧、又特别必需设置公交终点站之处可设到发站。在设置形式上,公交

到发站可独自设置,也可与其周边的建筑联合设置。

② 中心城围共有现状首末站 108 处(此中包含位于规划道路用地及绿化带中的首末站设备),总用地规模为

首末站 158 处,新增用地规模为

77.83 公顷。

56.76 公顷。规划新增

③ 在中心城控规中共落实首末站

214 处,总用地规模为 119.96 公顷。此中,01~18 片区中共落实首末站

公顷。

第三十三条 社会泊车场

201 处,总用地规模为 111.99

中心城社会泊车场包含公用泊车场和换乘泊车场(

( 1) 公用泊车场

P+R )。

① 在旧城区,规划安排公用泊车场,有限度地解决商业地区、旅行场所、体育场馆、医院等泊车需求。在旧城以外的商业区、旅行

场所、体育场馆、医院等地规划安排公用泊车场,必定程度上知足泊车需求。

② 中心城控规中共安排社会泊车场

349 处,泊车泊位为 14.85 万个。此中现状社会泊车场 5.08 万个,用地面积为 泊车场 137 处,泊车泊位

317 处,泊车泊位为

212 处,泊车泊位为 9.77 万个;规划社会

59.87 公顷。

③ 01~18 片区中共落实社会泊车场

13.46 万个。此中现状社会泊车场

190 处,泊车泊位为

8.87 万个;规划社会停

车场 127 处,泊车泊位为 4.59 万个,用地面积为 53.18 公顷。

(2) 换乘泊车场( P+R)

① 在四环路、五环路四周的公共交通枢纽站、轨道交通的换乘站处安排换乘(

P+R)泊车场,为居住、工作在其四周的出行者供给

小汽车换乘公共交通服务。

② 在中心城外头不一样方向的交通走廊以及新城,联合公共交通枢纽站与轨道交通车站设置换乘(

P+R)泊车场,为从较远地区进入

中心城换乘公共交通的出行者供给服务。

③ 中心城控规中共安排换乘(

P+R)泊车场 45 处,泊车泊位为 1.9 万个,用地面积 22.63 公顷。

1.4 万个,用地面积 11.51 公顷。

④ 01~18 片区中共落实换乘( P+R)泊车场 31 处,泊车泊位为

第三十四条 加油站

在中心城控规中共安排加油站

448 处,总用地面积为 87.8 公顷。此中现状加油站

处,总用地面积为 19 公顷。

337 处,总用地面积为 68.8 公顷;规划 111

( 1)

(2)

01~18 片区共落实加油站 335 处,总用地面积为 63.9 公顷。此中现状加油站

总用地面积为 15.8 公顷。 第三十五条 公路客货运主枢纽

245 处,总用地面积为 48.1 公顷;规划 90 处,

(1)

公路客运主枢纽系统

6 处公路客

中心城围共有 6 个客运枢纽,主要功能为接发外埠方向的长途游客,同时为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的转乘供给服务。

运枢纽均与中心城公交枢纽联合安排。

① 公路主枢纽货运站场系统部分货运枢纽都位于中心城以外的地区。中心城围有:东南方向十八里店二级货运枢纽,南部有新发地

二级货运枢纽,西部有石景山二级货运枢纽,北部有清河二级货运枢纽,这些枢纽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市货物配送和转运。

( 2)公路货运主枢纽系统

② 中心城控规中共落实货运枢纽

4 处,此中现状 1 处,用地面积为 37.41 公顷;规划 3 处,用地面积

第三十六条

铁路枢纽

45.46 公顷。

( 1) 铁路枢纽现有京山、京九、京广、京原、丰沙、京包、京通、京承、京、大线

10 条干线,在既有铁路干线基础上,规划京沪、

京广、京哈客运专线,规划京津、京石、京、京承、京城际快速铁路,踊跃推动京津城际铁路的建设。

( 2) 铁路客运站系统按 “四主两辅 ”布局,站、西站、南站和北站为主要客站,新东站(通州站)、丰台站为协助客站,新东站(通

州站)预留发展条件。站与西站、北站与门站间以地下直径线连结。

( 3) 调整铁路货场布局,逐渐将大型铁路货场迁至五环路以外。

第六章 市政基础设备规划

第三十七条 坚持适量超前、突出要点、提高资源贮备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加速市政设备的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备的承载能力,

为国都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供给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十八条 供水

中心城已建成 13 座自来水厂,总设计供水能力 295.99 万立方米 /日。水厂及泵站总占地面积

100.39 公顷。 2020 年以前,中心城规划

243 万立方米 /日。

新建水厂 6 座,泵站 3 座,调理池 2 处,规划总占地 159.5 公顷。规划新建水厂总供水能力

第三十九条

中水

中心城已建成 2 座中水厂(第六水厂和酒仙桥污水办理厂),中水净化能力

23 万立方

/日,办理厂占地 10.6 公顷(此中 2 公顷位于

酒仙桥污水办理厂)。

中心城规划新建中水厂

16 座,中水泵站 1 座,使中水净化能力达到

206.5 万立方米 / 日。此中万泉庄中水厂、门头村中水厂、

田村路中水厂、首钢中水厂和玉泉路中水泵站需新占地,新占用地面积

30 公顷;其余中水厂均与污水办理厂联合建设,对用地不足

的,可视详细状况联合污水办理厂的防备绿地安排。

第四十条 污水

中心城已建成 8 座污水办理厂,污水厂办理能力

209 万立方米 / 日,办理厂占地 165.2755 公顷。规划新建污水办理厂

140.53 公顷。

8 座,增添污水

办理能力 130 万立方米 / 日,增添污水办理厂用地

第四十一条 供电

( 1)

发电厂

中心城现有发电厂 5 座,电厂用地 141.70 公顷。规划易地新建第二热电厂并新建太阳宫热电厂、草桥热电厂、电子城热电厂,规划新

增热电厂总占地约

30.41 公顷。

( 2) 变电站

中心城现有 220 千伏变电站 23 座,主变压器容量 9840 兆伏安,占地 43.24 公顷; 110 千伏变电站 83 座,主变压器容量约

11850 兆伏

安,占地 35.98 公顷。此外还有 35 千伏专用变电站 21 座。规划新增 500 千伏变电站 3 座,规划占地 8.50 公顷;新增 220 千伏变电站

33 座,规划占地 36.97 公顷;新增 110 千伏变电站 79 座,规划占地 35.46 公顷。

第四十二条 燃气

中心城现状已形成了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人工煤气逐渐退出的燃气供给格局,具备了比较完美的燃气供给系统,现状已

建整天然气高压 B 调压站( 2.5 兆帕) 11 座,天然气次高压 总占地约 48.94 公顷。中心城规划新增燃气场站

A 调压站( 1.0 兆帕) 35 座,天然气门站、罐站、液化气储配站 10 座,

A

40 座,此中天然气高压 A 调压站 2 座,天然气高压 B 调压站 10 座,天然气次高压

6 座,规划新增用地约 40.06 公顷。

调压站 22 座,天然气储配站

第四十三条 供热

,新增电厂用

( 1) 到 2010 年,中心城所有撤消燃煤分别锅炉房供热和燃煤分别供热。规划新建太阳宫、草桥和电子城等燃气热电厂

地约 30.1 公顷。

( 2) 对中心城现有 92 座燃煤地区集中锅炉房,依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改造,进一步降低有害物质排放量;对于其余燃煤分别锅炉房,所有推行 “煤改气 ”。 此后中心城不再新建燃煤集中锅炉房。对现状和已规划的锅炉房用地应谨慎对待,如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再

使用,其用地应优先安排城市社会公益设备。

27380 万平方米,城市热网集中供热面积达到

( 3)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天然气采暖面积将达到 14300 万平方米,电采暖供热面积达

到 4000 万平方米,连续推动地热采暖,使其供热达到

第四十四条

充足利用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规划安排固定局

780 万平方米。

信息

30 座左右。设备可联合公建建设。

60 座左右,有线电视基

第四十五条 环卫

(1) 2020 年中心城垃圾无害化办理率达到

99%以上;规餐厨垃圾的集中采集和办理,形成 99%;建立安全靠谱的医疗废物集中办理系统,具备

1200 吨/日的办理能力;完美粪便集中

62 吨/日的办理能力。

办理系统,粪便集中办理率达到

( 2) 当前,中心城建成 27 座垃圾办理设备,此中,垃圾转运站 5 座、垃圾卫生填埋场 1 座、粪便办理厂 10 座、环卫泊车厂 11 座。

4600 吨/日。现状环卫设备占地

61.71 公顷。

转运能力 6060 吨 / 日、垃圾办理能力 600 吨/日,粪便办理能力

规划新建 13 处环卫设备和扩建 1 处设备。新建设备包含:综合办理厂

3 座、环卫泊车厂 5 座、渣土处理场 3 座和粪便办理厂 2 座; 116.12 公顷。

7.14 平方公里市政总用地将达到

15.45 平方公里,占中心城

规划新增环卫设备占地

第四十六条

中心城现状市政占地约 8.31 平方公里,规划市政用地将增添

总用地的 1.42%(包含不独立占地的市政设备,不包含河湖水系用地)。市政用地的控高原则上依照

打破控高。

9 米掌握,因设备需要的可适量

第四十七条 应赶快编制中心城市政设备各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评审并确立实行方案。本次规划所确立的市政设备规模及布局将随之修

正,其充裕用地作为其余基础设备及城市公共设备预留地,知足不停增添的城市基础保障设备的需求。

第七章

城市整体形态及建设强度控制

第四十八条 对中心城城市形态产生影响的要素好多,主要为:历史文假名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文物建控要求、历史街区、传统景观视廊及街景空间等)、城市生态环境的创立(通风走廊及绿地系统)、城市景观带的建立、城市主要功能区及较高强度开发区、城市地标、城市边沿、国家规定及安全防备等等。在知足建筑高度刚性控制(如国家规定、安全防备、文保要求等)要求的前提下,联合

中心城的详细状况,划定中心城整体高度控制的分区以下:

旧城整体保护,充足表现历史文假名城的文化积淀。

45 米为主,保证西山氧源绿地清爽空气能进入中心地

西北部地区高度控制以 区。

(1)

( 2)

(3 ) 中心地区的南部及北部以 60 米高度控制为主,表现中轴线高低起伏的韵律。

( 4) (5)

中心地区的东部以 80 米高度控制为主,此中 CBD 是城市地标。

30— 80 米,形成有节奏的变化。 各边沿公司依详细状况高度控制在

严格控制绿化隔绝地区的建筑高度,原则上不打破

18 米。

(6)

第四十九条 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宣布后,如波及新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块的控制性高度应按新划定

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履行。

第五十条 改变建筑高度与建设强度等值对应的传统管理方法,依据用地功能及城市基础设备的支撑条件确立建设强度。

第五十一条 以中心城整体交通评估确立中心城各街区交通承载力,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合理配置中心城各街区建设强度,节地节能 集约发展。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经交通承载力剖析,可对建设强度和用地功能进行适量调整,以充足发挥土地价值,实现土地效

益优化。

原则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高于

2.5,特别状况下一般不得高于

2.8 (本次规划的居住用地基本为住所用地,不包含占地

0.8。

第五十二条

较大的配套设备);商业金融用地容积率一般不得高于 4.5(特别地区如 CBD 除外);工业仓储类用地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

第八章 绿色空间与防灾减灾

第五十三条

中心城绿色空间由集中建设区外头绿地

(包含计入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绿地32 平方公

约 里

423 平方公里。 公共绿地和防备绿地三部分构成,总面积约

) 、沿河景观绿地及集中建设区的

第五十四条 集中建设区外头绿地由城市公共绿地、生态景观公园、生产绿地、防备绿地、田野公园、体育绿地等容构成,其形状为 环形加楔形,是保护中心城

“分别公司式 ”布局,建设宜居城市的主要方面;建设区外头绿色空间(包含水面)合计

19~ 27 片区),实现环绕中心地区的绿环。

326 平方公里。

(1) 加速实行第一道绿化隔绝地区(

( 2) 拟订有关政策,尽早推动

第五十五条

28~ 33 片区的绿化实行。

沿河景观绿地是城市建设区中的绿色纽带,面积约 16 平方公里,应严格执法,保证沿河景观绿地不被蚕食。

63 平方公里,加上集

第五十六条

集中建设区的公共绿地由城市公园、居住区集中绿地、街头绿地及沿河沿路绿带等构成,总面积约

32 平方公里,中心城规划

782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中共有城市公共绿地约

中建设区外头的公共绿地约 95 平方公里,规划人均公共绿地

33.5 平方公里的

约 11 平方米(以 850 万人计算)。若将八大处公园、香山公园、南北植物园、颐和园、圆明园、温榆河绿地等共约

公园绿地包含在,中心城规划人均公共绿地为

15 平方米,可达到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 ”的标准。

500 米围有就近活动的公共绿地。

(1) 逐渐实现各级规划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保证居民在

( 2) 完美由东西长安街、南北中轴及其延伸线双侧绿地构成的“十”字形景观轴线,表现地区与历史文化特点。

( 3) 连续历史文脉,将绿化、水系与景观节点有机联合,逐渐形成二环路绿色城墙。

( 4) 严格控制河流、 放射路双侧的绿化带, 保证城市楔形绿地的实现, 使之成为中心地区与外头绿化隔绝地区气流交换的重要载体。

第五十七条 消防队站规划

( 1) 消防队站规划原则

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联合市实质状况,中心城消防站一般按

7 平方公里责任区进行布局。旧城的消防队站应在有益于旧城

整体保护的前提下,均衡合理的布局,其建设一定切合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挂牌四合院等保护要求。

( 2) 消防队站控制指标

消防站分为一般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一般消防站可分为一级一般消防站和二级一般消防站。此中:特勤消防站建设用地面

积 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800 平方米;一级一般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

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二级一般消防站建设用

地面积 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② 消防队站的容积率应为

2000 平方米。

0.8— 1.0,如遇特别状况视详细状况确立。

③ 消防队站的建筑高度以

18 米为宜,如遇特别状况,如文物保护街区的要求等,建筑高度应以文物保护等特别要求为准。

④ 没法独立占地的消防队站,应保证其训练场所。

(3) 中心城消防队站布局规划

规划中心城围消防队站共 115 个,此中东城区 8 个,西城区 7 个,崇文区 4 个,宣武区 5 个,区 37 个,海淀区 21 个,丰台区

17 个,二级消防站 92 个,三级消防站 6 个。此中专为奥运会 20 个,石景山区 9 个,昌平区 4 个。规划消防站按类型分:一级消防站

设的消防站有三个:五棵松消防队站、奥运村消防队站、奥林匹克公园消防队站。

第五十八条 河湖水系与防洪

(1) 中心城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完美城市防洪排水系统。规划恢复前三门护城河、御河,实行水碓湖至红领巾湖连通渠、亮

8 条新挖河流,总长约

马河首段、青年路沟五环路段、马草河至旱河连通渠、水衙沟至郭水渠连通渠、坝河出口分洪渠等

16 公里,

总占地面积约 57 公顷。

( 2) 为保障中心城防洪安全,在利用现有玉渊潭、水碓湖调蓄洪水的基础上,开拓南旱河蓄滞洪区、西郊砂石坑、万泉庄滞洪区、

清河出口滞洪区、千亩湖、北小河出口滞洪区、坝河出口滞洪区等 ( 3)

7 处滞蓄洪区,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009 公顷(含现状)。

为美化环境、恢复生态、回补地下水、调理天气及改良水质,联合《城市整体规划(

的有关要求,规划利用现状鱼塘水面、沙坑凹地,建设景观湖泊湿地

( 4)

2004 年— 2020 年)》对于绿化隔绝地区

35 个,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699 公顷。

1.1 平方公里。

规划 01~18 片区水域面积约

第五十九条

12.2 平方公里,比现状新增 地震及其应急逃难场所

( 1) 地处华北地震带和 — 渤海地震带的交汇处,中心城围有南口— 河、黄庄 —高丽营、良乡 — 顺义等数条地震断裂带经过。在此

围进行工程建设, 应依照有关法律法例, 知足有关技术要求。 同时,由专业部门组织达成中心城地震小区划工作,将其与本规划联合,

详细指导中心城建设,减少自然灾祸的威迫。

(2)

联合中心城公园绿地的建设,就地取材地选择地震应急逃难场所,建立完美的地震防灾系统。依照地震应急逃难场所的设置

标准,中心城规划的绿地和运动

场(操场)等用地的总量,能够知足地震逃难场所设置的用地规模要求。近期应由政府组织,逐渐实行。

第六十条 空地率指标

为了在城市建设区控制合理规模的开敞空间, 度 ”

有效保证环境质量和城市防灾过程中的安全分散, 本次规划引入 “空地率 ”代替 “建筑密

F1 类用地)空地率 ≥70%,商业、

,其空地率可适合调整) ,

指标,作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之一。空地率应严格履行,原则上不得减少。此中:住所用地(包含

商务办公用地 (包含 F2、F3 类用地)空地率 ≥50%(以上种类用地如临街部署, 为保证街道界面和景观的连续性

≥70%,托幼用地空地率 ≥60%(旧城或旧址改建的学校、托幼可在此基础上适量调整)。其余类用地的空地率应知足有关技术规要求。

第九章 地下空间利用

第六十一条 联合中心城土地资源紧缺、各种限制要素许多(特别是旧城)的特点,仔细贯彻落实城市整体规划确立的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原则及《市中心城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

2004 年 —2020 年)》。

市综合防灾减灾。

充足利用地下空间,完美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实现市政设备综合利用,有益于城

( 2) 实行地下交通站点与周边建筑地下空间的有机联系。

( 3) 充足考虑公共设备齐集区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除去单位壁垒,实行有效的连通。 ( 4) 充足考虑利用居住用地地下空间安排泊车设备,保障地面安全宜人的生活环境。

( 5) 依照《市中心城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004 年 —2020 年)》中区分的街区(地块)地下空间利用的功能和深度要

求,控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十章 居住用地控制

第六十二条 居住用地是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场所,是承载城市人口的基本空间,是控制中心城人口规模的要点容。

01~18 片区居

第六十三条

在实行中心城调整优化、搬家改造城中村及乡村城市化的建设活动中,应有效控制居住用地的增添;规划

住用地面积 164 平方公里,比现状增添 3 平方公里(附表 1 中的现状居住用地统计围为住所用地及部分居住配套设备,规划居住用地

的计算基本为住所用地,不包含占地较大的居住配套设备)。

在整体保护旧城的建设活动中,应充足关注旧城居民的生活条件改良,使传统民俗习惯及传统风采与现代城市文明交相辉

映;规划旧城居住用地面积约

9.4 平方公里(不包含保护区的居住用地)。

81.4 平方公里。

( 1)

( 2)

规划中心地区(不包含旧城)居住用地约 (3)

规划边沿公司居住用地面积

73.2 平方公里。

在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的同时,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要保证其空地率的实行: 原则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高于 2.5,特别状况下容积率一

般不得高于 2.8;空地率不得低于 70%(保护街区除外)。

依照市政府的一致部署,联合大运量公共交通条件安排建设经济合用房及廉租房;并落实到住所建设规划中,使其与商

品房建设兼备协调发展。

在规划控制指标中增添住所建设套密度(每公顷住所用地上拥有的住所套数),并逐渐对拟新建或改造建设项目的居住

用地提出相应指标,以保证合理的住宅套型构造比率。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机会区划定

第六十七条

中心城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已渐渐达到饱和,城市建设活动的地区已经由外扩转向部调整;摸清城市建设用地围近期有必

有益于掌握城市建设总规模及建设活动的空间散布,

本次控制性详尽规划划定更新改造机会区。

合理安排政府投资及指引市场投资。

据此,

要及有可能进行调整顿造的用地数目,

第六十八条 更新改造机会区的区分原则为(不包含历史文化保护区等与城市整体规划有矛盾的容):

现状建筑质量及环境质量较差的平房区及楼房区,如城中村、筒子楼等。

( 1)

(2) 与地区功能不协调的单位等,如污染扰民工厂、高能耗低产出的公司等。

(3) 综合考虑能够更新改造的地段,如现状矛盾许多的商业设备等。

第六十九条

城市建设应当知足随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生活、 生产不停增添的物质需要, 更新改造机会区第一要为新增城市公共设备、

基础设备、绿地等供给必需的空间。

本次控规划定中心城

01~18 片区围更新改造机会区面积约

公里,安排道路用地约

122.4 平方公里,规划安排城市公共设备及基础设备等约 14 平方公里。

36.6 平方公里,综合改造区约

47.8 平方公

36 平方

第七十条

( 1)

更新改造机会区中,危房及城中村约 40 平方公里,与地区功能有矛盾的用地约

里。

( 2)

中心地区更新改造机会区约 44 平方公里 (此中旧城 6.18 平方公里) ,规划安排建筑面积约 6360 万平方米 (此中旧城 548.6

万平方米)。

(3)

边沿公司更新改造机会区约 78.4 平方公里,规划安排建筑面积约 9790 万平方米。

第十二章

01~18 片区规划结果

第七十一条

01~18 片区总用地为 620.4 平方公里,此中建设用地约 约 810 万人,规划居住人口容纳量约

608.3 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用地约 12.1 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 6.9 亿平方米。

975 万人,规划就业岗位约 874 万个;规划建筑规模约

第七十二条

表现国家政治中心职能。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现状分别增添

16.52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约 3010 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比 1.2 平方公里及 660 万平方米。

第七十三条

促使文化家产发展,提高全民综合文化素质。规划文化娱乐用地

用地及建筑规模比现状分别增添

7.33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约

1220 万平方米,建设

1.33 平方公里及 440 万平方米。 5.79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约

第七十四条

合理布局体育设备,增强全民体质。规划体育用地

模比现状分别增添

350 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及建筑规

2.05 平方公里及 110 万平方米。

第七十五条

完美医疗服务系统,方面民众就医。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筑规模比现状分别增添

6.54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约

1080 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及建

0.78 平方公里及 260 万平方米。

第七十六条

整合基础教育设备,改良办学条件。规划基础教育用地

建筑规模比现状分别增添

19.19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约

3.91 平方公里及 200 万平方米。

1370 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及

第七十七条 整体保护旧城,传承历史文化。规划文物遗迹用地

0.55 平方公里(不包含拥有其余使用功能的文物保护单位),比现

9.98 平方公里。

29.32 平方公里;规划仓储

状增添 0.11 平方公里。规划增添保护区混淆用地分类,规划此类用地

第七十八条

落实 “六个调整六个优化 ”,增强城市经济活力。规划工业用地

16.25 平方公里,比现状减少 7.63 平方公里。

用地 3.59 平方公里,比现状减少

第七十九条

繁华国都市场,方便民众生活。规划商业服务设备用地

建筑规模分别比现状增添

35.27 平方公里,安排建筑规模

1.02 平方公里及 4170 万平方米。

1.1 亿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及

第八十条 健全市政交通系统,保障城市安全营运。规划道路广场用地 143.23 平方公里,约占比现状增01~18 片区总用地的 23%,用地面积添 57.92 平方公里;规划市政公用设备用地 16.07 平方公里,约占 01~18 片区总用地的

2.6%,用地面积比现状增添 3.2 平方

公里。

增强生态环境建设保证优异环境质量。规划绿化用地

83.83 平方公里,此中公共绿地

62.68 平方公里,比现状增添

31.31

第八十一条

平方公里; 01~18 片区围的公共绿地约 (统计为建设用地)约

63 平方公里,以 810 万人计,人均公共绿地 7.8 平方米;加上绿化隔绝地区围的城市公共绿地

12.19 平方公里,比现状增添

1.1

32 平方公里,以 850 万人计,人均公共绿地为 11 平方米。规划河湖水面用地

平方公里。

规住所建设市场, 改良生活居住条件。 规划居住用地 164.01 平方公里(不包含多功能用地及保护区混淆用地中的住所)

约占 01~18 片区总用地的 26%,用地面积比现状增添

3 平方公里。

13.79 平方公里(包含公建与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三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将来城市发展需要,增添城市建设管理的弹性,规划多功能用地

居住的混淆使用、各种公建的混淆使用)

,比现状增添 13.19 平方公里。

附 件:

1、片区街区区分图 2、中心城空间构造图 3、中心城整体空间形态剖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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