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岸加固工程
招 标 函
堤岸加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动工兴建。经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堤岸加固工程
2、建设内容:现有堤岸外侧堤脚护砌,加固段从抽象局门口至下游现有衬砌加固处,总长度90米,砌筑浆砌石防冲墙及亲水平台回填衬砌等。
3、建设地点:以下堤段。
二、招标对象:
具有四级以上(含四级)建筑或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均可报名参加。
三、承包方式:
按中标单位工程量报价表中综合单价承包。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设计要求,材料应采用合格产品,按照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严格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五、责任要求
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
六、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期:
要求施工工期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
八、工地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九、评标办法:按县招、投标评标定标暂
十、时间安排:
1: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管理班子审查时间:
3O日上午8:30一u:00
:堤岸管理所。
时间:99年9月 30日 8:30一9月 30日 11:30
点:堤岸管理所。
2、会审及熟悉场地。
:1999年 9月 30日 11:30一 12:00
:堤岸管理所
截止时 间:199年IO 月8日1o:OO
:1*9年IO 月u 日16:OO
:县堤岸管理所
际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代表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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