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活中,有些⼈会向经营者⽀付预付款,从⽽取得⼀些权益。⽽有些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可能会卷款逃跑。⽽这种⾏为是属于诈骗⾏为,那么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预付款能不能返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预付款能否返还
⼀⽅收取预付款后,不履⾏合同义务构成合同违约的,权利⼈可以解除合同,违约⽅应当退还收取的预付款,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的,终⽌履⾏;已经履⾏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可以请求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对债务⼈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预付款和定⾦有什么不同1、性质不同。
定⾦是定⾦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本⾝不是履⾏主债的义务,⽽是债的担保⽅式,是履⾏定⾦合同的⾏为。 ⽽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给付预付款是履⾏主债的⾏为。
2、作⽤不同。
预付款的作⽤在于帮助对⽅解决资⾦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合同,具有⽀援性; 定⾦虽然也有这⼀作⽤,但是主要作⽤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此外,定⾦在合同是否成⽴发⽣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的作⽤。⽽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
3、效⼒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当事⼈违约,还是接受⽅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约定⽀付预付款取是某些权益,收受预付款的⼀⽅不履⾏义务的,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返还预付款,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