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我们是具有继承权的规定,那么对于继承权⼜是哪⼀些⼈具有继承权以及继承⽅式⼜有哪些?那么接下来就由店铺⼩编对于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进⾏具体的介绍,希望⼤家对这⽅⾯有⼀定的了解,知道该程序应当是如何的。
⼀、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是: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顺序的继承⼈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包括没有第⼀顺序继承⼈及虽有第⼀顺序继承⼈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顺序继承⼈继承遗产时,份额⼀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缺乏劳动能⼒⼜⽆⽣活来源的继承⼈,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房产继承分配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死亡后才能发⽣。这是继承的⾸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为了避免继承⼈在⽇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产⽣纠纷,在⽣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如分给某个或各个⼦⼥,这也是合法的⾏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是⽣前的赠与⾏为。
2、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的合法继承⼈,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的继承⼈。这是继承的第⼆个条件。被继承⼈如果⽴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以外的⼈,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处分遗产的⽅式,但这不是继承⽽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前属于个⼈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继承。
三、怎样继承房产
办理房产继承⼿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死亡后,其合法继承⼈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2、继承公证:3、房屋测绘:4、继承登记: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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