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学校跟岗学习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三明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21.10.12
• 【字 号】明教人〔2021〕210号 • 【施行日期】2021.10.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选派革命老区县中小学教师校长到市区学
校跟岗学习的通知
明教人〔2021〕210号
宁化县、泰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建宁县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革命老区县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29号)精神,推动我市革命老区县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拟从部分革命老区县选派一批教师校长赴市优质校跟岗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为期20天。其中:集中跟岗学习两个星期,分散跟踪指导两个星期。
二、学习地点:市优质学校。
三、学习形式
采用集中跟岗学习和分散跟踪指导相结合的形式。
(一)集中跟岗学习。10月18日-10月29日,到市优质中小学基地校集中跟岗学习。
(二)分散跟踪指导。11月1日-11月12日,由跟岗学校派出指导教师,到跟岗教师所在校进行听课、辅导、开设示范课、讲座等。跟岗教师平时以分散的方式在岗位上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跟岗学校派出的指导教师平时通过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与跟岗教师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联系。 四、跟岗要求
(一)跟岗学校。跟岗学校应根据跟岗人员情况,科学制定跟岗学习方案,并为每位跟岗人员配备1名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优秀教师、校长作为指导教师。要安排跟岗人员参加听课、集体备课、教研等活动,并参与班级活动、团员(少先队)活动、课外和家校活动等,跟岗校长还应列席跟岗学校相关会议。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跟岗学校应将所有课堂、图书资料、教研活动等向跟岗人员开放,拓宽跟岗人员观摩学习学校活动和课堂教学的覆盖面。要妥善安排跟岗人员食宿,提供必要的学习办公条件,严格考勤制度,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跟岗人员。跟岗人员应确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重点,结合跟岗学校制定的跟岗学习方案,与指导教师共同制定个人跟岗计划;要主动融入跟岗学校教学活动和学校管理,认真学习跟岗学校的先进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能力;要自觉遵守跟岗学校的规章制度。跟岗结束后,应向原单位提交《跟岗人员研修日志》(附件2)、《跟岗人员考核表》(附件3)和《跟岗学校及指导教师评估表》(附件4)等。 附件:1.2021年跟岗人员安排表 2.跟岗人员研修日志
3.跟岗人员考核表
4.跟岗学校及指导教师评估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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