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后勤设施日常维修制度
一、各科室的水、电、冷暖气管、通讯设施、水泥工类的日常小修项目,由科室护士长或负责人填明维修单中各项,送交总务科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科室负责人须对维修结果签名。维修人员应将维修单妥存,以备总务科检查。
二、遇有较大的维修项目,如:室内外结构的改变和装修。较大的水电气管路、卫生设备的改变和增减,均应由所在科室事先拟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和用途送总务科或后勤院长审批。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变动现有后勤日常设备。
三、维修人员对各部门的修理项目,应根据其急缓轻重,尽快尽早地给予修复,如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总务科,以减少对临应床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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