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 呈
主旨:
关于厂外租用宿舍安置暑期学生临时工的事宜,是否可行,请核示。 说明:
2011年7月2日接人事课内部联络函,需安置50名暑期学生临时工的住宿,由于新进员工比较多,现有厂内及厂外租用的宿舍只能安置10名工人,需要在厂外再租宿舍,经过两天在厂区周边查询,现达成意向如下:
1、黄家皂公寓宿舍1间,从个人租户转租,房租500元∕月,须一次性支付5个月的房租,电费自理,电0.85元∕度,无其他费用,能住8个人,需自带上下床;
2、昌华嘉园顶楼阁楼5间,房租450元∕月,可短期租用,水、电、卫生费自理,电0.90元∕度,水3.7元∕吨,卫生费0.45元∕平方米,每间能住6-8人,需自带上下床,拟先租用两个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另每个房间需交纳2000元的押金,待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如房内物品无损坏,押金全额退还,如房内物品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从押金中扣除;
鉴于以上两种情况,特制订厂外宿舍管理制度(见附件1),保证所租用宿舍内的物品完好,同时也是展现景美员工的良好形象的需要。
以上内容是否可行,请领导核准!
知会财务:
核准: 经理: 主管: 经办:
附件1
厂外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民主选举并经管理部认可产生,宿舍成员要服从宿舍长的管理。
2、宿舍成员共同维护宿舍的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可随地吐痰,不准向窗外扔果皮、杂物,不准乱倒垃圾,违者罚款50元,不得弄脏墙壁,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贴乱画,违者罚款50元,不准在走廊晾晒衣物等,应服从宿舍长的分配,轮流值日。
3、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闹事等违反《治安管理法》的活动。如经查获,除不准住宿外,并报管理部议处,严重者报送公安部门处理。
4、宿舍内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贵重物品、现金妥为自行保管,如有失窃,公司概不负责。
5、住宿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房间要随手关门,关闭电器设备开关。
6、宿舍全体成员要注意卫生间马桶和洗手池的使用,不要往里面乱扔杂物,如有堵塞疏通费用由宿舍成员自行负担。
7、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插座、乱接电源、乱拉电线,并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食,一经查获,全部没收,并报请处分。
8、未经允许不准带非本厂人员到宿舍睡觉,宿舍长负有监督的责任,如有亲属来访,借宿需要经管理部核准,否则予以处罚。
9、宿舍全体成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品,人为损坏要赔偿,责任人要主动向管理部报告,如未报告被管理部查出,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损坏物品但找不到当事人,宿舍其他成员又不愿意指认,将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损失。
10、宿舍成员退宿时,应填妥退宿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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