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在我心中
济渎路学校 赵东莹
你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还有报导,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学生被另一名学生伤害致死;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凌辱拍裸照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春药”;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
这一庄庄血案不断发生在本应纯洁美好的校园中,这么多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着实令人感到伤痛。其实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不仅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更是法制观念淡薄的恶果。这些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所以,今天我就来谈谈法制。
法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就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法律。这些权力也都属于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然而,却出现了这样的事:年少轻狂人们受到委屈无处排解,便拿着法律赋予的免死金牌,用来填补冲动的罪过。凭着法律的庀佑,他们无所顾忌,法制观被逐渐扭曲,最终作出恶行。正确的法制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青少年,在法制的庇护下成长时,带着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去维护法制是十分必要的。
年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可见国家在校园推进法制的决心。
古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社会主义化的中国要长治久安必然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管理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有序地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制代表着权威与约束力。任何人都要被这权威影响,任何人都在法制的约束力下生活。然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制存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没有交通法的约束,马路上的车辆肆意行驶;没有刑法的约束,大街上坏人恣意偷抢;没有工商的约束,市场上厂家任意造假……多混乱,多可怕,湛蓝的天空也都因此变得浑浊。由此可见,国家有法制,对于校园安全也尤为重要。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学生们才能好好学习,幸福成长。
法制如此重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显得极其突出。那么,应如何让法制走入我们心中呢?我想有以下几点:
其一,要普及法制知识。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是诱发犯罪的因素之一,目前中国各地教育部门已开展普法宣传,如武汉的“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通过做游戏、看影片等方式,与学生们一起探讨了“不小心把同学推下楼违法吗?”、“被人拐后可以拿刀子威胁对方吗?”等十个青少年法制问题。我校也专项治理过学生违规骑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过一些法制宣传活动,使学生知法懂法,学会合理应对突发状况。
其二,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应多沟通。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近三分之一的校园民事纠纷是来源于学校执行政策时,各方理解不一致此。沟通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部分,时常和老师沟通,才能更好地理解学校的举措。除了单独沟通外,家长学校是个不错的选择。家长学校不仅是告诉家长学生成绩,还能交流心得,提出意见建议,使双方意志统一,青少年也就能更好地成长。而且相当一部分校园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预防机制的缺失和失灵。因此要继续以班主任、任课老师为枢纽,加强家校联系,合力对学生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其三,是摒弃旧教学观,树立新理念。日前,在北师大举行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
果发布会上确立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可看出“智育”不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现代化的教育离不开德育,而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种,是重中之重。教师们也就要加强普法宣传,多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和加强法治精神。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维护者、开拓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制观,这就需要学校这个培育人才的地方开展法制教育。构建和谐法制社会,要从构建和谐法制校园开始,使法制走入每一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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