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人事管理规定
一、 工作时间
(一) 促销员考勤
1) 促销员应按本公司或商场规定时间出勤,不得无故缺勤。
2) 促销员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与直接主管协商周二至周四固定一天调休。
3) 促销员每日须填写《促销员考勤表》,由店长或其他店员签字确认,PL巡店时应对促销员考勤表进行检查并小签。
4) 促销员于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表递交给PL,由PL对考勤表签字确认,并统一交由营销部统计并相应核发当月工资。
(二) PL考勤
1) PL应遵守本公司规定的“8:30、17:30用卖场座机拨打指定手机签到”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2) PL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与直接主管协商周二至周四固定一天调休。
3) 由营销部统计PL的出勤情况并相应核发当月工资。
(三) H/C及其它人员考勤
1) 应遵守本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2) 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做销量报表人员或周末EVENT活动的周六/周日需要加班时,向直接主管提前申请,原则上每月加班时间不要超过四天,如有超过,公司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3) 由实贩卖支援统计出勤情况并相应核发当月工资。
(四)迟到、早退的处罚
1) 迟到:员工一个月内迟到3次或早退2次累计为1日旷工;
2) 早退:早退当日工作未满4小时的,不支付当日工资;工作满4小时之后的,支付半日工资。发生早退时,要事先得到PL的书面同意,早退后没有补办请假手续的按照旷工处理;
3) 一个考勤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含10次),或者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构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予以立即解雇的惩戒处理。
(五)旷工
1) 旷工:是指未经上级或者人事部门批准无故缺勤,事后又没有正当理由说明,或者没有说明的现象。旷工期间的工资、补助停止发放;员工一个月内迟到3次或早退2次累计为1日旷工;
2)一年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者,试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予
以立即解雇的惩戒处理。
二、调休
因客观促销原因致使促销员、PL、H/C未能按期休息,应由上一级领导记录在案,并
准许行使调休权利。
三、假期管理
1、(假期分类)
员工的休假按以下区分并实施:法定节假日、其他假期。
2、(法定节假日)
1.以下法定节假日相关员工应该休息:
1) 元旦 (1月1日)·1 日;
2) 春节 (农历除夕~正月初二)·3日;
3) 清明节(农历四月四日)·1日;
4) 劳动节 (5月1日)· 1日;
5)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日;
6)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日;
7) 国庆节 (10月1日~10月3日)·3日;
8) 其他法定节假日以及适用条款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工资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其他假期)
1、事假: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但可用调休和年假方式以应付突发情况。
2、病假:
1)员工需携带医院诊断证明验证病假事由。
2)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1天,每月累计请假不能超过2天,病假期间工资、 补
助按正常出勤支付。
-申请病假,需出示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如无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从调休和带薪年假中抵扣。
3)员工因病情严重连续缺勤超过2个工作日时,按照长期病假处理:
-申请长期病假时,需出示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通信、交通补助不予支付。
4)员工可申请的长期病假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4、婚丧假
1) 本人结婚(两周前通报、书面申请) :5天(不含公休日)
2) 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去世 :3天
3) 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 :2天
4) 婚丧假带薪。
5、产假
1) 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超过24周岁初育的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假的,按照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给予奖励。
2) 申请产假的员工当年不得另行申请年休假,产假前休的年休假在第二年的年休内扣除;
3) 产假期间,员工工薪按基本工资支付,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投保生育保险的员工由社保机构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公司不予另外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员工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6、年假
累计工作(含社外)满1年以上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福利(5天),年假按自然年度计算,自然年度结束内申请完毕。
当年新入职员工,按入职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 × 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计算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无带薪年假;满1年时,从第13月起享受带薪年假,当年的年假为,满1年后的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 × 5天。
离职时,在公司的应休未休年假为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 × 员工全年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以上计算结果不满1天的部分,不计为年休假。
1) 当年年休假的使用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2) 在核算上述年休假时,日历天数均以公司工作期间的日历天数为准
3) 使用年休假需提前一周向上司通告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实施,公司可因工作安排调整员工的休假时间;
7、休假时限
除病假及产假外,一次休假(包括公休日)不得超过9天。
8、休假程序
1)员工申请休假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员工申请休假必须获得营销部的确认;
3)促销员申请休假超过5日以上的必须获得营销部长以上负责人同意,PL申请休假5天以上必须获得支社长以上负责人的同意;
4)由于事情紧急、不可抗力等原因,员工休假应在假期开始2日内以各种方式通知到直接主管,并且在休假结束后出勤当天补交书面申请。
四、奖励
员工符合以下各项,可以得到褒奖:
1)提出了业务上有益的建议并对公司产生显著收益时;
2)被认定为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的;
3)在进行社会公益活动时,对提高公司形象有贡献的;
4)其他被公司认定为优秀者。
五、辞退
员工被公司证明有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将给予立即解雇处理,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1) 虚报销量:夸大销量、隐瞒销量或擅自收取其他区域保卡、伪造保卡均视为虚报销量。(不核发当月工资、奖金)
2) 售卖保卡、促销品、赠品配件、私自送货/付款(不核发当月工资、奖金)
3) 私自侵吞公司财物者(不核发当月工资、奖金)
4) 保卡严重遗失者(在处理完保卡遗失时间后)(不核发当月工资、奖金)
5) PL监督不善,所管理的促销员虚报销量情节严重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未及时上报者。(不核发当月工资、奖金)
6) 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3天者。
7) 一个考勤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含10次),或者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
8)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或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9) 聘用时向公司提出相关文件中的姓名、年龄、学历、经历或其他重要事项与事实不符,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社者;
10) 因工作上缺乏责任感,或态度不端正而造成灾害事故,损害公司的财产、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者;
11) 通过群发邮件、网上论坛等方式向组织其他成员散播是非,损害公司名誉、凝聚力,破坏组织成员之间信赖关系者;
12) 泄漏公司的机密,严重损害公司的声誉、信用者;
13) 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为其他公司服务,造成公司业务无法顺利开展者;
14) 不服从公司的合理岗位调动安排、工作地点调整、职责调整,没有按照公司的人事发令,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者;
15) 作出利用公司职位和业务关系谋取个人经济利益等妨碍经营透明性的行为或没有提供公正信息的行为;
16) 被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二次以上,仍未有改进者;
17) 违反法律而被起诉或引起其他负面社会影响而毁损公司名誉者。
18) 促销员派入门店销量连续两个月完不成公司最小目标销量时(一级城市:30台,二级城市:25台,其它城市:20台,新入社第一个月不算),公司将有权与促销员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六、其他惩戒
对于以虚报销量、虚报促销员人数、售卖保卡、促销品、赠品配件、伪造报销凭证或其他方式侵占公司财产的人员,公司将按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人事部门;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人事部门有权针对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并向员工公示。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同意严格遵守本规定。
员工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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