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载制度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医院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需要结合日常工作,记载和保存医院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做好大事记。 第二条 记载的内容:
(一)医院的行政命令、指示、计划、决议、措施、会议,以及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
(二)医疗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医疗措施制订,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差错事故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三)科学研究工作的重大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四)医院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五)购置重要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后勤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
(七)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集会与活动(包括业务性集会与活动),以及参与发表各种声明等活动。
(八)外宾或其他院外单位来院参观和本院外出参观的有关事项。 (九)医院、工会,团体性的重要活动。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大事记由院办负责主持,各职能部门每月25日以前将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大事记报院办汇总,集中整理后立卷归档。
文书管理制度
一、收发文的处理
1、凡来文统一由院办公室签收登记,急件随到随办,信封上标明姓名或不准拆字样的信件,任何人不拆封,直接交有关人员签收。
2、收文后,应及时登记、编号,交院长签批,按来件的轻重缓急分别送有关院领导阅后交承办科室办理。文件传阅完毕后,应及时交院办保管和归档。
二、 文件的拟办、审签和处理
1、以医院名义发文,应由各部门(科室)起草文稿交院办公室界定核稿,再经分管领导审核、院长签发、统一编号,最后安排打印,底稿留办公室存档。
2、起草送审的文件,应使用正规稿纸,按照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整洁,文字简明扼要。每份文件必须标题明确,按一文一事拟稿,办公室主任要严格把好文字关、政策关,书写一律使用毛笔或钢笔, 不能用铅笔、圆珠笔拟稿或签发文件。
3、每份文件必须有标题、拟稿、核稿、签发、编号、印发日期、附件等。主报(送)、
抄报(送) 单位要明确,以保证文件质量。
4、每年3 月底前各科室将上年应归档的文件分类后送档案室存档。
5、各科室、部门应有专门(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的保管和使用。如工作调动按手续移交给承接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