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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道德准则

2020-01-15 来源:华拓网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

21. 为患者保守秘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或评论涉及患者隐私或有身份识别的信息。

22. 除信息公开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而需要隐瞒信息的情况外,患者有权知道病历上与其相关的信息及健康状况,但病历上如涉及第三者的保密信息,医师则应征得第三者同意才可以告知患者。

23. 尊重患者的合理要求和选择,尊重其接受或拒绝任何医疗建议的权利。 24. 面对失去意识的急危患者,应寻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无法联系患者法定代理人时,医师可默认为患者同意,报经医疗机构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同意后施救。对自杀患者,也应挽救其生命。

25. 对行为能力受限的患者,应尽量让其在诊疗过程中参与决策。 26. 如果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人禁止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医师有义务提出异议,如在危急时则以患者利益至上而从事医疗行为。

27. 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特别关注对未成年人、妇女和精神障碍者的人身保护。

28. 在宣告患者死亡时,要严格按照临床死亡标准和相关医疗程序施行。在患者死亡后,应当安慰家属,告知其善后事宜。

三、医师与同行

29. 医师应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正确对待中医、西医各自的理论与实践。

30. 公正、客观评价同行医师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护同行,积极参与医疗技术鉴定和出庭作证等法律程序。

31. 医师不应相互诋毁,更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 32. 医师应与同行相互学习与交流,并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无私地传授给年轻或下级医师。

四、医师与社会

33. 给予急需医疗帮助的人提供适当的医疗帮助并负有专业责任。 34. 对社会负有解释科学知识的专业责任,医师应成为公众健康的倡导者、健康知识的传播者和公众健康危险的警示者。

35. 要意识到团体、社会和环境在患者个人健康方面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在公共健康、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社会福利以及相关立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6. 应确保所参与的项目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道德要求。

五、医师与企业

37. 不得因医药企业的资助而进行有悖科学和伦理的研究,不能为个人利益推销任何医疗产品或进行学术推广。

38. 对于医药企业资助的研究,医师应该在公布、展示研究成果或宣教时声明资助事实。

39. 医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对于企业的公益资助、临床研究或学术推广应按规定申报和说明。

40. 应当抵制医药企业假借各种名义向医师推介的处方药品搭售、附赠等促销活动。

扬高尚医德 筑和谐医患

来源: 医和基金办公室 2014-06-25

2014年6月25日下午,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发布暨中国医师协会医和道德建设专项基金启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上,《中国医师道德准则》正式对外公布,呼吁广大医师加强行业自律,弘扬大医精诚。来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的领导和百位医师代表、媒体代表出席会议。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著名主持人白岩松以及和黄药业总经理周俊杰先生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雁灵会长表示,准则不是法规,准是准许,则是行为,它是介于宣言与规范之间的,对医生的既是一种基本的也是比较高的道德要求。经过我们反复的研究与论证,如何把准则与规范、宣言有所区别,它既是我们遵循的原则同时又是可操作的。总而言之,道德准则对于医生而言,能够更好的践行“厚德载物”,让我们具备大德、医德,承载历史、承载人民赋予我们的重任。

医学回归职业精神

此次会议旨在通过《中国医师道德准则》的发布,弘扬医师职业精神的正能量,宣传医师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为创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与会专家提出,长期以来,我国医学教育存在着只注重医学知识和技能培养,而忽视人文医学和医师职业精神等问题。当前医患间的不信任,医患矛盾的恶化,要求我们呼吁体制改革、保护医生权益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医师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的培养,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和律己,努力争取患者的信任,进而改善医患关系。

正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师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来,中国医师协会围绕医师职业精神教育开展了大量工作。其中,联合上海和黄药业,共同成立了中国医师协会“医和道德建设专项基金”。“医和基金”的成立,旨在加强医师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建设,弘扬大医精神,诠释《中国医师宣言》,宣传医师优秀人物和事迹,重建医患信任,创建和谐的医疗环境。该基金由上海和黄药业资助,每年100万元人民币,将连续资助五年。

四十条《中国医师道德准则》首度发布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首次对外公布。《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介于宣言和规范之间,是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对医生的良心要求和道德尺度,倡导医务人员自觉遵守。在“医和道德建设专项基金”的支持下,由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牵头,围绕相关政策法规,组织专家进行起草,

经过向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各地方医师协会、医学专家、一线医师、法律和新闻工作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两会期间报送人大、政协的医卫界代表,经多方面听取意见修改形成本稿。中国医师协会作为医师的行业协会,在为医师维权的同时,也需要推动医师自律和行业自律。

推行《医师宣言》

自2005年来,中国医师协会率先加入了推行“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国际行动。该宣言是由美国内科学委员会、美国医师学院基金和和欧洲内科医学联盟共同发起和倡议的,首次发表于2002年《美国内科医学年刊》和柳叶刀杂志。

为了将推广工作更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2006年起,中国医师协会携手上海和黄药业在全国范围发起了:铸就心的长城——“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倡议活动,重申医师职业精神根本的、普遍的原则,增强医患互信,缓解医患关系。倡议活动已在全国二十多个城市开展,约有上万名医师参与。

随着推广工作的不断深化,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仅仅是推广西方的“医师宣言”是远远不够的,在如今医患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今天,我们急需起草专属于中国医师队伍的精神纲领——《中国医师宣言》,于是,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专家,经过起草、修改、定稿,最终于2011年6月26日,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医师宣言》,号召中国医务工作者和执业医师坚守并承诺6条医学守则: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终生学习。

中国医师协会“医和”道德建设专项基金的成立,为《中国医师宣言》的推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2014年,在“基金”的支持下,《中国医师宣言》的宣传推广活动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六个城市开展。

背景资料

中国医师协会于2002年1月9日依法成立,是国家一级协会,独立法人社团,肩负着为全国230万医师服务的神圣职责。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自律、维权、服务、协调、监督、管理”的办会宗旨,并始终将“自律维权”工作放在首位。 近年来,围绕“医师道德建设”开展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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