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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020-08-24 来源:华拓网


机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及操作规程

二○一七年一月

目 录

一、岗位责任制 ......................................... 1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 1 机电科长岗位责任制 ................................. 2 电工岗位责任制 .......................................... 3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 4 地面变电所值班电工岗位责任制 ....................... 5 工程机械维修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 6 钻机组长岗位责任制 ................................. 6 钻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7 钻机副司机岗位责任制 ............................... 9 汽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 10 推土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10 前装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11 液压挖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12 挖掘机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 13 挖掘机修理钳工岗位职责 ............................ 13 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 14

锅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 15 供应科岗位责任制 .................................. 17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 18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 18 水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 二、操作规程 ......................................... 停送电操作规程 .................................... 地面变电所设备操作规程 ............................ 高压电气试验操作规程 .............................. 三、各工种操作规程 .................................... 变(配)电所检修工 .................................. 变(配)电所值班员 .................................. 机电维修工 ........................................ 电缆修理工 ........................................ 电气试验工 ........................................ 固定排水泵司机 .................................... 机械维修工 ........................................ 安装电工 .......................................... 20 21

21 34 37 39

39 42 50 55 57 64 72 75

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 78 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 81 维修电工 .......................................... 86 内线电工 .......................................... 90 配 电 工 .................................... 96 起 重 工 ................................... 101 外线电工 ......................................... 105 小水泵司机 ....................................... 116 小型电器修理工 ................................... 119 装载机司机 ....................................... 121 液压挖掘机司机 ................................... 123 汽车司机 ......................................... 131 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 136 机电奖罚 ......................................... 139 油库管理 ......................................... 145 卡车检修作业规程 ................................. 147 防止溜车措施 ..................................... 157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负全面安全和管理责任。

2、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3、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5、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6、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8、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9、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运输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熟悉和掌握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性能以及有关的安全制度,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机电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督促贯彻执行。

3、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执行安全规程、技术规程、责任制以及其它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技术水平。

4、组织编制与执行检修计划,季节性防护计划,用电、配件、设备大修、人员配备和材料消耗等计划,并将执行情况总结上报。

5、深入现场,了解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情况,及时分析全矿机电管理动态,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使设备合理、安全使用。

6、对存在的重大机电安全技术问题,应组织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对重大的机电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追查处理。

7、负责合理调配使用机电设备、工具、材料,做好机电设备及配件、备件的管理工作。

8、根据矿内具体情况,推广先进经验,支持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大胆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负责对有价值的成果组织实施推广。

9、经常检查督促进行的各种系统图、记录簿、技术资料和先进经验的整理工作,实行科学管理。

10、负责科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11、出现机电运输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运输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电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操作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穿绝缘鞋。 3、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

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4、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5、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倾听操作工的意见,严禁班上睡觉。

6、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工时、备件材料消耗等项)积累好原始资料。 7、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记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技术安全责任。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工技术业务领导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3、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改革和技术测定整定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设备大修计划、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

5、负责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的编制、整理和审查工作。 6、参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事故抢救工作。 7、负责对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修改、审查工作。

8、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选型、安装、设计、计算、配件的测绘等技术工作。

地面变电所值班电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持证上下班,做好交接班手续,按质按量完成本班任务,并做好当班工作记录。

2、检查电话是否与调度室畅通无阻,发现问题通知电工及时处理。

3、认真执行上级停送电指令,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4、注意观察本室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意安全设施工具的管理和保存,不得随意外借。

5、严禁将杂物和其它非本室用的物件堆放在配电室内和设备的周围,要保持配电室内清洁。

6、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如遇特殊情情况需暂离岗位,一定要关门上锁,事毕后要马上回到岗位。

7、停电后要及时了解情况,按顺序拉闸,并联系送电恢复正常生产。

8、爱护本室内的所有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得乱拆和损坏,确保设备台台完好。

9、严禁非本所工作人员入内,严禁非本所人员在内逗留、喧闹和做其它事宜。

工程机械维修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各种工程机械设备的零故件维修。 2、负责各种工程机械设备的一、二、三级保养。

3、努力学习技术,熟知各种工程机械设备的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原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认真执行维修、保养规程,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达到维修标准。

4、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发生事故,

应立即报告,听候处理。

5、正确操作,努力降低材料、配件的消耗。 6、搞好室内外卫生,实现文明生产。

7、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工整并注意保存。 8、负责工具、配件、材料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钻机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钻机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是钻机小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钻机经理负责。

2、负责本小组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对组内的生产、安全、职工的技术状态和人员思想情况等进行全面管理。

3、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按钻机经理的工作部署安排,检查本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情况,并保证职工安全作业。

5、及时向穿爆经理和钻机经理汇报生产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对本小组突发性事故和险情,积极主动组织设备和人力进行处理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按规程指挥钻机走钻和其它安全工作。 7、安全驾驶,保证本组人员安全接送。

8、负责本班钻机在特殊地段作业时制定安全措施及实施情况的监督。

钻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在钻机组长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上岗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工作,严禁擅自脱岗。

11、熟练掌握机械性能,精心维护机械,保证机械完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发现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

12、负责本钻机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化作业,按设计穿孔作业(孔深、孔距、护孔必须达标)。

钻机副司机岗位责任制

1、在钻机组长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协助钻机司机安全完成生产任务,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上岗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工作,严禁擅自离岗。 11、负责本钻机按质量标准化穿孔作业,孔深、孔距及护孔必须达标。

汽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完成生产任务,遵章守法,有权拒

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应拒绝出车。

2、搞好增产节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双文明工作。

3、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推土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注意事项。

2、作业时随时观察机械状态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声、异味或紧固件松弛、异常发热等立即停车处理。

3、检查司机室内的各部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各仪表、开关指示灯及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检查燃油、机油、液压油及冷却液是否正常,发现泄漏时要及时处理。

5、检查各部螺栓,螺母的紧固情况。

6、参加检修工作,做好日常的保养和每班的设备清扫工作。 7、认真填写好交接班日志。

8、保管好工具和器材。

前装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矿内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前装机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生产效率。

2、对设备精心爱护、精心操作、精心保养。要做到“三懂、四会”既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检查司机室内的各部操作杆是否灵活好使,各开关、仪表、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检查发动机机油、燃油、冷却液及液压油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5、检查各部螺栓松紧情况,清扫空气过滤器。 6、放出燃料箱内污水和沉淀物。 7、检查轮胎气压、电路连接情况。 8、检查防火器材是否齐全。

液压挖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机本班全面工作,按时按量按工程质量标准完成本

班任务。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下达的主要事项。 3、负责作业中的故障处理。

4、认真填写好交接班日记及日报表。

5、做好维护保养,核算材料、爱护工具,并参加检修工作。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及严禁非工作人员登机操作。 7、挖掘机工作中负责照顾机械状态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的异味、异音、固定机件松弛,轴承发热等均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8、负责各部注油、加水,调整电解液,维修及卫生清洁工作。 9、保管好工具器材。

10、积极主动配合修理工处理故障,参加设备检修工作。

挖掘机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1、上岗前,听业务传达。

2、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做好设备检查及故障处理,保证所修设备安全运行。

3、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4、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5、设备试运转时,同有关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 6、按规定对电气运行参数及保护装置定期监测,做好原始记录。

7、对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

挖掘机修理钳工岗位职责

1、负责电铲小修、月检和日常维护工作。

2、熟练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主修工要对检修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辅修工积极主动配合,初级工要听从主辅修工的安排,努力工作。

3、严格遵守设备的检修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发生意外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厂矿报告。

4、严把设备检修质量,使检修项目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的经济性能。

5、经常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管好、用好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检修记录。

7、做到工完料净,各种零部件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在工作地点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作业。

3、按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停水泵,按水量大小,确定开动水泵的台数,了解每台泵的效率,多开高效泵,安全、经济、高效完成排水任务。

4、运转中要集中精力,搞好水泵设备的维护运转,严禁睡觉和做与水泵运转维护无关事项。

5、运转中要巡回检查,注意各种声响、振动有无异常,各部温度、仪表指示、水位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搞好设备的整洁及环境卫生。

7、准备好,保管好水泵运转维护所需的工具、材料及安全用具。

8、按时认真填好各项记录。

9、水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设备不合格有权拒绝验收。材料、配件、安全用具 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使用,非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泵房。

10、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锅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在锅炉班长的领导下,认真作好本职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司炉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正常运转。遵守劳动纪律,精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司炉同时对锅炉、水泵、风机、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进行详细检查。

5、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能睡觉和干私活。

6、发生事故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认真填

写锅炉运行日志,搞好设备、环境清洁卫生。

7、做到三勤三快、勤上水、勤加煤、勤检查,添煤快、清炉快、关闭炉门快。

8、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安全阀动作灵活可靠,压力表清晰,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并熟悉供汽、上水、排污系统及紧急停炉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9、根据气候温度变化情况合理调节供风、供煤、供水、供汽、做到运行平稳。

10、努力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到熟练掌握锅炉的性能、构造、运行原理。

11、发扬节俭精神,做到节约用煤、节约用水、节约用汽。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努力降耗,压缩生产成本。

供应科岗位责任制

1、根据生产科机电科审核的所需物资采购计划,对大型物资(电动工具、风动工具、专用工具等)、大宗材料(钢材、电缆、胶管、管线等)、配件及设备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2、对大型物资和大宗材料应调查供货渠道及市场行情,了解

相关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信誉程度等情况,组织召开招标、议标会议,按照比度、比价,就近采购的原则,洽谈和拟定相关的购货合同,签定合同双方必须出具法人变化的变化书文件并加盖公章,使其具有法律权力。

3、根据每月各科室上报的采购计划,经汇总后向财务科提报物资采购用款计划。

4、供应科员工对公司下达的任务,必须积极、主动、尽快落实。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5、供应科采购物资到矿后,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提供相关证书及随机配件等,并及时办理入库、转帐手续、要求并负责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以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6、与财务科建立健全机电设备资产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动及调动资产及机电设备及时作出调整,使设备台帐全面反映所在地的运行状况。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合格有效的票单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管理好进、出库料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做好入库物资、设备配件的管理工作,要做到“一清”(手续清),“两齐”(规格资料齐),“三一致”(帐、物、卡一致),“四号定位”(1号货位,2号类别,3号性能,4号规格),“五摆放”整齐。

3、管好入库物资,必须做好防火、防爆、防水、防潮、防变质、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4、库存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帐、物相符。 5、按月登记账簿,逐月与材料会计核对数量。 6、坚持业务学习,熟悉保管制度,做到应知应会。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在组长直接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我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本班各项工作记录,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严格执行矿《设备管理制度》对所管设备应熟悉其工作原

理,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

4、建立设备使用、设备非正常停机、设备非正常损坏事故、设备反修率等安全运行管理与统计档案。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设备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对设备日检要按时认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妥善保管和爱护公物。

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经常学习《矿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与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完成综合治理和“三防”任务等工作;有责任和义务驱赶窜入辖区内的非本矿“闲散”人员,敢于同一些不法分子作斗争。

10、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水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遵守矿山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2、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在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完成生产任务。

3、必须在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设备故障原因。 4、在进入工作现场后,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的安全情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认真仔细检查设备,严禁带病操作。

6、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在运行中出现故障需修理时,必须与当班组长取得联系并报调度做好记录,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修理。

7、在洒水作业中遇到轻型车辆时,应及时停止洒水,待轻车通过后方可继续洒水作业。

8、保护矿山财产,对破坏设备,盗窃矿山财物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制止。

9、设备发生事故后,有责任配合调查人员将事故原因查清。

10、确保高压水枪工作正常,若有火灾发生及时赶赴火灾发生地点,积极投入灭火工作。

操作规程 停送电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各单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停送电管理工作。

2、电气设备操作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操作和监护人员必须熟悉工作现场、设备性能、设备操作方法以及设备负荷配带情况。

4、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5、高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维修时低压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后闭锁、上锁、挂牌、设专人看管。

二、高压停送电操作 (一)工作票办理

1)工作负责人提前填写工作票,写清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地点,交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2)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负责人所提报的工作票内容、工作的必要性、计划时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在工作票中填写本次工作需要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3)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调度室备案后,送交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单位。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应详细审核工作票,发现有涂改或填写错误时,将操作票返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办理。

5)需停电或送电时,工作负责人提前30分钟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操作人员到达操作现场。

(二)变电所高压停送电操作程序

(一)停电操作前的准备

1)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到达变电所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电话提出申请,讲清楚停电内容和范围,调度员核实并记录后向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下达操作命令。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认真填写停、送电操作票内容,并经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双方签字确认。

5)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准备相应的保安用具。 6)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每次只准唱一项,操作人手指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听,看操作人复诵无误后,发出“对”!的命令,操作人方可操作,每操作一项后,均应检查操作的正确性,然后由监护人在票上做一个勾票记号“√”,勾票后,告诉操作人员下一步操作内容。

(二)停电操作顺序

1、手车式开关执行以下停电操作顺序: 1)将配电柜控制开关打至“就地”位置; 2)断开配电柜开关断路器;

3)检查配电柜开关断路器确已断开; 4)拉出配电柜手车至试验位置;

5)检查配电柜手车确已拉出至试验位置; 6)旋开拔下配电柜手车二次插头; 7)拉出配电柜手车至检修位置; 8)验明配电柜负荷侧确无电压; 9)检查配电柜负荷侧确已无电压; 10)在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一组; 11)检查配电柜负荷侧接地线确已挂好;

12)在配电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和“已接地”标志牌各一块。

2、隔离刀闸式开关执行以下停电操作顺序: 1)将配电柜控制开关打至“就地”位置; 2)断开配电柜开关断路器;

3)检查配电柜开关断路器确已断开;

4)拉开配电柜下隔离,无下隔离开关,可省略此步操作; 5)拉开配电柜上隔离,无上隔离开关,可省略此步操作; 6)配电柜如有接地刀闸开关,应先合上接地刀闸开关,并检查确已合上接地刀闸开关;

7)配电柜如没有接地刀闸,打开检修柜门;

8)验明配电柜负荷侧确无电压; 9)检查配电柜负荷侧确已无电压; 10)在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一组; 11)检查配电柜负荷侧接地线确已挂好;

12)在配电柜隔离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和“已接地”标志牌各一块。

注:配电柜具有接地刀闸执行该项的第6条,否则执行该项的第7、8、9、10、11条。

(三)在停电操作票执行完成后,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由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中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也确认签名后,双方各执一份,并允许开始工作。

(四)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结束,人员撤离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向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申请送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署工作结束时间和签名,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也在工作票上签名后向调度申请送电。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命令需详细记录并复诵

无误。

3、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再次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每次只准唱一项,操作人手指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听,看操作人复诵无误后,发出“对”!的命令,操作人方可操作,每操作一项后,均应检查操作的正确性,然后由监护人在票上做一个勾票记号“√”,勾票后,告诉操作人员下一步操作内容。

(五)送电操作顺序

1、手车式开关执行以下送电操作顺序:

1)拆除在配电柜把手上所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标志牌;

2)拆除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

3)检查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确已拆除; 4)将配电柜手车推至试验位置; 5)连接好配电柜手车二次插头; 6)检查配电柜手车二次插头确已连好;

7)将配电柜手车推进至工作位置; 8)检查配电柜手车确已推进至工作位置; 9)合上配电柜断路器开关;

10)检查配电柜断路器开关确已合闸; 11)将配电柜控制开关打至“遥控”位置; 2、隔离刀闸式开关执行以下送电操作顺序:

1)拆除在配电柜把手上所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标志牌;

2)配电柜无接地刀闸,关上检修门,拆除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

3)检查配电柜负荷侧悬挂接地线确已拆除;

4)配电柜有接地刀闸,应拉开接地刀闸,并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分开;

5)合上隔离开关; 6)合下隔离开关;

7)再次检查开关确已具备送电条件; 8)合上配电柜断路器开关;

9)检查配电柜断路器开关确已合闸;

10)将配电柜控制开关打至“遥控”位置;

注:配电柜具有接地刀闸执行该项的第4条,否则执行该项的第2、3条。

(六)开关正常送电结束后,在操作票和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操作人员向调度回复,调度记录。工作票一联保存在变电所内,另一联交工作负责人。

(三) 高压配电点操作程序 (一)停电操作前的准备

1、工作许可人 (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到达配电点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电话提出申请,讲清楚停电内容和范围,调度员核实并记录后向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下达操作命令。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命令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准备相应的保安用具。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应核对设备所带负荷各称和设备实际运行状态,检查正确后,由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操作停电。

(二)停电操作顺序 1.将高压开关断路器断开。 2.拉开隔离开关 3.将隔离开关上锁。

4.打开负荷侧接线腔,在负荷侧接线住上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5.在隔离开关手把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和“已接地”的标识牌各一块。

(三)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结束,人员撤离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到配电点,向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申请送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署工作结束时间和签名,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也在工作票上签名后向调度申请送电。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命令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应再次核对设备所带负荷各称和设备实际运行状态,检查正确后,由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操作送电。

(四)送电操作顺序

1.拆除负荷侧接线腔的三相短路接地线,并把负荷侧接线腔盖板盖好。

2.拆除隔离开关上悬挂的“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和“已接地”的标识牌。

3.将隔离开关解锁。 4.合上隔离开关 。 5.将高压开关断路器合闸。 三、低压停送电操作 (一)变电所低压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到达变电所后,由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讲清楚停电内容和范围,操作人员核实停电内容并做好记录。

2)操作人员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3)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元件的名称、标志、编号等是否清楚、正确,配电设备所有的操作把手、按钮和按键等的位置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固定是否牢靠,操作是否灵活。

4)配电设备上的“合”、“分”等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2、停电操作顺序 1)将断路器开关断开。

2)按顺序拉开下隔离和上隔离开关。

3)在隔离开关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 3、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向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申请送电。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3)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再次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有无遗留物,检查正确后,准备送电。

4、送电操作顺序

1)拆除隔离开关上悬挂的“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

2)合上隔离开关。 3)将断路器开关合闸。 (二)配电点低压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前的准备

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配电点后,认真检查供电系统图和设备情况,核实线路,并根据停电范围,确定所停电源开关。

2、停电操作顺序

1)将低压开关断路器或接触器分闸,并检查确已分断 2)拉开低压隔离开关 3)将低压隔离开关闭锁、上锁

4)在隔离开关上悬挂的“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 3、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结束人员撤离后,停送电操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到配电点送电。

2)检查作业和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3)应再次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方可进行送电。

4、送电操作顺序

1)拆除隔离开关上悬挂的“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

2)将低压隔离开关闭锁解锁

3)合上低压隔离开关

4)将低压开关断路器或接触器合闸 5、低压配电点停送电注意事项:

1)操作低压馈电开关时,除按照程序停电操作外,必须要按下机械分闸按钮,确认机构已断开,再把隔离开关打在“分”的位置,闭锁、上锁、挂牌;若无主回路隔离开关时,必须同时要分断上一级开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同时在上一级开关的隔离开关手杷上闭锁、上锁、悬挂标示牌。如需要送电时,必须等所有分馈线路上作业人员全部作业完毕方可解除分馈和总馈开关闭锁送电。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规》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其《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线路移变或开关等设备停电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确保工作现场的保安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必须进行验放电和在线路来电方向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以免因误送电发生意外。

3、复杂的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 4、所有电话命令均要进行电话录音。

地面变电所设备操作规程

1.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实习,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变电所的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性能,熟悉和掌握《供用电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操作前的检查

2.1对检修线路送电,值班员必须查明现场情况,如检修人员是否撤离,接地线是否拆除,常设遮栏是否恢复等。

2.2对各用电线路送电,值班员必须查明开关,线路等是否良好,是否有人工作。

2.3对双回并列运行或带电倒闸时,值班员必须查明是否定相,定相后有无变动。

2.4经查证无误后,方可按停送电制度进行送电操作。 3.停送电操作程序及操作制度 3.1停送电操作程序:

3.1.1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程序进行,送电操作程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1.2停主变时,应先拉负荷侧油开关、隔离开关,后拉电源侧的油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操作与此相反。

3.1.3停进线一回或二回电源开关,事前必须先检查母线联络开关是否合好,联络开关合闸后,方可停一回电源。

3.2停送电操作制度

除紧急情况(事故处理)外,在一般情况下,停送电操作执行下列制度:

3.2.1工作票制度

工作负责人必须办理工作票,变电值班员按工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按工作票要求设置安全措施。

3.2.2操作票制度

操作前值班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包括下列内容:应拉合的开关刀闸名称、标号,检查开关刀闸位置,检查接地线的挂、拆,检查负荷分配,检查有无电压,按操作顺序,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操作时先操作模拟图,后操作开关柜。

3.3监护制度

高压设备操作,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副班操作,正班监护)。

3.4复诵制度

3.4.1值班员接受停送电命令时,要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停送电线路名称,操作内容,安全措施等。

3.4.2操作时,监护人发令,操作人复诵,先操作模拟图,后操作开关柜,在发令人确证无误后方能操作。操作一项,在操作票相应栏上作记号:“√”。

4值班注意事项

4.1值班员应经常巡视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措施,然后报告。

4.2值班员在巡视检查中,不得越过安全遮栏。

4.3值班员与有关负责人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双方都应报告姓名,并将电话内容、通话时间和双方姓名记在记录薄内,有录音电话的变电所必须电话录音,只有停送电正常后,录音才能抹掉。

4.4操作中发现疑问,不准擅自更改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向发令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4.5对双回供电的线路,停送电时必须与用户联系,正常操作,先送备用回路,后停需停回路,保证用户不失电。

4.6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非电力调度指定人员发布的停送电指令,值班员不得执行按一次停关电工作,停、送电联系由一人负责的原则进行。

4.7停送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高压电气试验操作规程

1.电气试验工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其中一人监护,以防发生事故便于抢救,其监护人由工作负责人指定。

2.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懂得试验仪器、仪表和被试设备的一般性能和试验接线。

3.试验人员进行高压试验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试验前,工作负责人确定被试电气设备已断电源,搭接临时接地线,试验工作标志牌应正确挂上,遮挡位置应适合试验工作的要求,或派人看守。

5.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详细检查或询问清楚被试的同一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下应有其它人员进行工作。

6.按试验要求接好线后,必须经第二人检查。确保正确无误。 7.试验接线如在高压室外,如走廊、过道、楼梯、空地等处,不论已否安装遮栏。均应派人看守,以防他人接近或穿越。

8.在施加试验电气以前,参与试验的全体人员应遵照工作负责人的指示,转移到安全地带。

9.合闸施压由专人进行,合闸之前,由升压人员向一切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发出升压警告,最后合闸升压。

10.试验结束后由专人断开试验电源,宣布电源已断,再拆除一切接线,如用直流电源作完试验后,在宣布已断开前,应先将被试验设备放电数次。

各工种操作规程 变(配)电所检修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煤矿变(配)电所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 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 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 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7条 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 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 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 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 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 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 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 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

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 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 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 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

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第24条 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 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 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 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 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器、材料、配

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变(配)电所值班员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变(配)电所值班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 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5条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 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8条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9条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第10条 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第11条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第12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13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4条 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5条 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第16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7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第19条 严禁使蓄电池过充、过放电。

第20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四、操作准备

第21条 值班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供配电线路和变电所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

3.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讯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22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

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3条 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有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导电排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第24条 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做好录音和记录。

2.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定时抄表并填好记录。 3.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25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倒闸。受令人复诵无误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第26条 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和接地开关。 5.应封线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6.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第27条 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第28条 停送电倒闸操作按上述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刀闸)时,在室内先拉开中间相隔离开关(刀闸),在室外先拉开顺风隔离开关(刀闸)。合闸时与此相反。

第29条 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必须将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在有电的设备上验电并确认验电笔正常后,再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先接接地端,后将地线的另一端对检修停电的设备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三相短路封闭地线。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1)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2)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3)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1)在合闸即可将电送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加锁;

(2)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30条 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3.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第31条 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3.合上变压器二次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2条 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完好状态。 2.合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3条 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七、特殊操作

第34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5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第36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37条 发生事故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后再进行报告。 第38条 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入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9条 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40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41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第42条 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机电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 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6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

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2)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7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18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4.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5.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准备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

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0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

第21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2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3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无淋水和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移动设备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4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25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

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26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接线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27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28条 加强对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 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29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0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第31条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32条 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3条 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34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35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36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37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电缆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电缆修理工应掌握一定的电工基本知识,熟知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熟悉电缆修补工艺,能独立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 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电缆修理工应建立电缆修理、试验等台账。 第6条 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第7条 根据修补电缆的外径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 第8条 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 第10条 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15%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第11条 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

第12条 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电缆修理。

第13条 电缆放入模具前,应在模具内均匀撒入滑石粉。 第14条 热补器压紧电缆后,合闸送电,使热补器加热,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温度的变化情况。

第15条 修补的长度超过模具长度,应分几次进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间应有一段重叠长度,以保证结合处的硫化效果。

第16条 电缆热补后,进行外型修整,剪去毛边,并用木锉锉平。然后做外观检查,若不符合要求再次硫化热补。

第17条 在芯线接头的电缆修补后必须做加载试验。如修补

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并进行试验。

第18条 补过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发现异常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19条 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并更改账卡和图板上的数据。由电缆管理组签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

五、收尾工作

第20条 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电气设备停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电气试验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2条 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

关规章制度。

第5条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6条 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7条 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8条 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9条 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第10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12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3条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核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主管技术人员。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如电缆、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被试物后,再停止转动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前调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的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

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再做试验。

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第15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挂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

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作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脂。

12.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3.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16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

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9.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网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0.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1.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7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事项。如有变更情况,要与司机交待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

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5.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起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机在轻载状态启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机负载。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19条 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员,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20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固定排水泵司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固定排水泵房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3条 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熟悉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第4条 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第7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 (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1)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

(2)水泵或管路漏水;

(3)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 (4)水泵不能正常运行; (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水泵启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设备各部件螺栓紧固,不得松动。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环转动平稳、灵活;强迫润滑系统的油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辅助上水系统、吸水管道应正常,吸水高度应符合规定,吸水井内无影响吸水的杂物。

5.接地系统没有损坏,应符合规定。 6.电控设备各开关手把应在停车位置。 7.电动机滑环与碳刷应吻合良好。

8.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等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应符合电动机起动要求。

第9条 按照待开水泵在管道上连接的位置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应选择阻力最小的水流方向,开(关)管道上有关的分水阀门(水泵出口阀门关闭不动)。

第10条 启动润滑油泵。对于需要强迫润滑的泵组应先启动润滑油泵,保证电动机、水泵各轴承润滑正常。

第11条 盘车2~3转,泵组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但停止运转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受此限。

第12条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值班司机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向当班领导汇报,待处理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启动该水泵。对纳入矿井电力负荷调度的大功率水泵应向地面变电所或有

关管理部门请示开泵,经同意后,方准开泵。

五、操作顺序

第13条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有底阀水泵操作顺序:

(1)启动:报告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同意后→向水泵充水→泵体内充满水后,操作启动设备,启动水泵电机→水泵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打开水泵排水阀门→完成水泵启动→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断电停机→向地面变电所或调度室汇报。

2.无底阀水泵操作顺序:

(1)启动:报告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同意后→启动充水设备向水泵充水→泵体内充满水后,操作启动设备,启动水泵电机→水泵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关闭充水设备,打开水泵排水阀门→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有关仪表阀门→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断电停机→向地面变电所或调度室汇报。

六、正常操作

第14条 启动排水泵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泵体充水:

(1)排水泵有底阀时,应先打开灌水阀和放气阀,向泵体内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出(放气阀不冒气),然后关闭以上各阀,立即启动水泵电机;

(2)采用无底阀排水泵时:当用真空泵时,先关闭水泵压力表阀门,打开水泵的真空阀门,开动真空泵,将泵体、吸水管抽真空,当真空表指数稳定在相应负压的读数上后,关闭真空泵上的真空表阀门,立即启动水泵电机。

当采用射流泵时,先关闭水泵压力表阀门,开启水泵通往喷射泵的排气阀门,再开启高压水管通往喷射泵的水门,观察水气喷嘴,直到喷射的水柱中没有空气泡为止。关上喷射泵两阀,立即启动水泵电机;

(3)采用潜水泵排水时,要保证吸水井的水位在潜水泵逆止阀以上2.5~3米。

2.启动水泵电动机:

(1)启动高压电气设备前,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靴; (2)鼠笼型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合上电源开关,直接启动电动机;

(3)绕线型电动机启动时,应先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启动”位置上,启动器手把在“停止”位置合上电源开关,待启动电流逐渐回落至规定值时,逐级切除启动电阻,使转子短路,并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电动机达到正常转速,最后将启动器手把扳回“停止”位置;

(4)鼠笼电动机用补偿器启动时,先将手把推到启动位置,待电动机达到一定速度,电流返回至规定值时,由启动柜自动(或手动)切除全部电抗,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行。

3.待水泵电机电流达到正常时,关闭充水设备及真空表,启动电动(液动)装置,打开阀门或人工缓缓打开水泵出水口阀门,待水泵出水阀门完全打开后,缓缓打开压力表阀,排水泵投入正常运行。

4.其他类型按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15条 工作泵和备用泵应交替运行,保证备用泵随时可投入使用。对于不经常运行的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电动机,应每隔10天空转2~3小时,以防潮湿。

第16条 水泵的正常停机。

1.关闭压力表阀,起动电动(液动)装置或人工缓缓关闭水泵的出水阀门。

2.切断电动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行。 3.向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汇报。 第17条 水泵司机班中应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各紧固件及防松装置应齐全,无松动;

(2)滑动轴承、滚动轴承、电机等各发热部位的温度不超限,强迫润滑油泵站系统工作应正常;

(3)水泵密封松紧应适度,不进气、滴水不成线; (4)电动机、水泵运转正常,无异响或异震;

(5)电流不超过规定值;电压符合电机正常运行要求;

(6)压力表,真空表指示应正常;

(7)吸水井水面深度指示器工作正常,并在正常范围内,吸水井积泥面距笼头底面距离不小于0.5米。

3.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应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4.认真填写泵组开、停的时间、日期、累计的运行时间。 第18条 水泵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轴承润滑:

(1)滑动轴承按规定时间要求换油,滚动轴承大修时换油,运行中不必换油;

(2)油质符合规定,禁止不同牌号的油混杂使用;

(3)滑动轴承在运行中要经常检查,当油位低于规定时,应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

2.更换盘根:

(1)盘根老化和磨损后不能保证正常密封时应及时更换; (2)新盘根的安装要求:接口互错120°,接口两端间隙愈小愈好,盘根盖压紧到最大限度后,拧回0.5~2.5扣,至盘根有水滴滴出时为止;

(3)更换盘根应在停泵时进行,但松紧程度可在开泵后作最后调整。

3.定期清刷吸水笼头罩,清除吸水井杂物。 七、特殊操作

第19条 排水泵运行中的故障停机:

1.泵组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泵组异常震动或有故障性异响; (2)水泵不吸水;

(3)泵体漏水或闸阀、法兰滋水; (4)启动时间过长,电流不返回; (5)电动机冒烟、冒火; (6)电源断电;

(7)电压降严重超标,水泵电机变声,电流值明显超限; (8)其他紧急事故。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时间允许时,先关闭水泵出水阀门,否则在停机后应立即关闭出水阀门;

(2)拉开负荷开关,停止电动机运行; (3)若电源断电停机时,拉开电源刀闸;

(4)上报矿主管部门,听取处理意见,并报告调度和地面变电所,做好记录。

八、收尾工作

第20条 检查设备,清理和擦净水泵上的油水和污物,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水泵房的环境卫生,整理水泵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第21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机械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安全情况,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8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

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0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1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2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4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5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16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17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18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19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0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

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1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3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空气压缩机司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

第4条 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

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8条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第10条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启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第13条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第14条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第15条 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特殊操作

第16条 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八、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

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第18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安装电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有关标准和规程。

第3条 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第4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本工种要求。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9条 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0条 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11条 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2条 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14条 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子应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第15条 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16条 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17条 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符合技

术要求。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装置。

3.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 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19条 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

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5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6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7条 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8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9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0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第11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3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4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第15条 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正常操作

第16条 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云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0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第31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2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3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4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操作工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3条 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5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6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7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第8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

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作业。

第10条 高空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11条 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12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第15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6条 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20条 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第21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22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23条 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4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5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第26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7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8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第29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5.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6.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7.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30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

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5条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6条 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3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39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维修电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电气维修工工作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3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有值班员值班的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5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6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7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18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19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0条 漏电保护装置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

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漏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1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22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第23条 使用ZC—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按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和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拨至乘10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钟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1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挡,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4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25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26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27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2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内线电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掌握工作所辖区域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原理、各种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能独立工作。

第4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第7条 从事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设备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8条 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需要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多项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

可送电。

第9条 检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须合格。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他使用的用具。

第11条 穿绝缘鞋,携带验电笔和绝缘工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工作前先进行检查,经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后再进行工作。

第12条 检修前、后的设备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第13条 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四、操作顺序

第14条 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应为: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应为:先断开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

五、正常操作

第15条 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

并记下有关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第16条 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

第17条 设备检修后都要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后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否则不准出厂。

第18条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路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与变电站(所)的值班员配合好,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设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刀闸(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6.操作高压开关应符合规定的顺序,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刀闸。

第19条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短路片和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工作,如停母线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按规定顺序断开断路器及上下刀闸(隔离开关),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

5.在二次回路上进行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险后,方准进行工作。

第20条 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矿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维修电工必须将检修、检查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修、检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六、特殊操作

第21条 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连接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

行,其定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大于200伏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试电笔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持验电笔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和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将停电的线路送电。

5.将高压试电笔由远至近缓慢地去接触另一带电线路的其中一相,此时电压表的指示为零时表示被试相为相同相序。如果电压表指示有电压且电压值等于或大于100伏时,被试相为不同相序。

6.依上述方法试其他两相。三相试完找出相同相序后,做好标记。依此方法再核对一次,准确无误后再准备接线。

7.定好相后,两条线路按停送电的顺序停电,经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后进行接线并联。

8.定相应选在场地宽敞、便于操作、停送电方便、与另一路电源停电开关较近的开关处工作。定相场地应设遮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9.定相停送电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停送电。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做此工作。每停一次电后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再进行工作。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清点工具、材料、配件、仪器、仪表,做好检查、检修记录。

第23条 检修好的设备,经检查和试运转验收合格签字后上卡入账,入库保管或投入使用。

配 电 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3条 必须了解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熟悉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4条 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方法,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6条 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

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第7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8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第9条 操作高压刀闸或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0条 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第11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2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第13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第14条 值班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 接班后应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和仪器仪表指示、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6.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7.清点检查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资料。

第16条 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和电缆、导电排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及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应良好,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严禁甩掉不用。

第19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变(配)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令或持有“停电操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1)停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填写“倒闸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纵高压开关手柄,切断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并在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如检修开关或变压器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2)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已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要送电的开关,确认送电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送电操作如下:

(1)高压开关合闸送电:填写“倒闸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取下隔板,闭合隔离开关,操作断路器手柄或按钮进行合闸送电。

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的有关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如下: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第20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七、特殊操作

第21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22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23条 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24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25条 必须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清理室内卫生。 第26条 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起 重 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大型物体的起重搬运、吊运作业。 第2条 以上大型物体主要是指大型(或较大型)的排水、提升、运输、压风、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长、大直径水(风)管及其他超长、超宽等重型设备或设施等。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经过起重技术及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从事起重工作。

第4条 熟悉有关设备安装、起重、运输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 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重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第6条 身体状况适应起重作业。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8条 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

第9条 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

第10条 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其他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

四、操作准备

第11条 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参加人员讲清工作内容、采取的步骤、统一号令,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熟悉各主要部件的起重运输和安装要求,并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

第12条 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分别做好标记,编号装运。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重机、吊具及运输工具。

第13条 认真检查所需的起、吊、运机具、车辆、设备、绳索、吊具和安全带等的质量、强度,并核算安全系数。

第14条 了解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外围环境情况,清

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第15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贯彻作业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地面起重作业

第16条 擦净被吊运物件捆绑处的油污,棱角和加工装配面处应加衬垫,用经过检查的绳索或吊具将吊运物体与起重机械连接牢固。

第17条 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应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

第18条 被吊物体的活动部件必须可靠固定,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

第19条 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再正式起吊,将物体吊至指定位置(或车辆内)卸下。

第20条 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衬物,放置平稳,不得将物件压住管线或堵塞通道,然后拆除绳索吊具。

第21条 如需用平车运送物件时,应将物件平稳吊至车辆中心位置,垫好衬物,平稳放下,并用木楔(或软质衬垫)将物件垫稳后固定在平车上。

第22条 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互叫互应,齐起齐落,必要时应有专人在旁监视,防止伤人或损伤设备。

第23条 用滚杠搬运物件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

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时,应使用拉绳在上方牵制,正下方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应在物件上方和两侧工作。

第24条 使用手拉葫芦(千不拉)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的强度和稳定性,利用搭架起吊重物时,须指定专人绑腿和看腿。拉小链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

第25条 使用千斤顶起重时,应将底座垫平找正,底座及顶部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升起重物时,应在重物下随起随垫。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的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超过全长的三分之二。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使负荷均衡,保持同步起落。

第26条 利用小绞车起吊重物时,小绞车应安装稳固,同时应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时,不得用撬棍等别住钢丝绳导向,可利用滑轮导向。应按点动开车,使钢丝绳张紧后检查钢丝绳受力方向正确,各部件无异常方可开车起重或搬运。不允许在运转中一手推制动手把,一手调整钢丝绳,如需调整应使钢丝绳松弛后再调整。

第27条 起重机司机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起重机在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把置于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吊运作业时,将重物提起、下放、转动起重臂和重物接近人员时,司机均应鸣铃(或按喇叭)示警,注意观察,情况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28条 一般不应使用两台设备共同起吊(搬运)同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起吊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设备额定负荷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29条 汽车起重机工作时,应在车尾方向起吊,起吊重量接近额定负荷时,左、右转角不得大于45°。且不得在离地面0.5米以上回转。起吊重物后,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起吊超过500千克重量时,应用四个架脚支持在地面上。汽车起重机长距离行驶时,起重臂必须放在托架上,挂好吊钩。不准吊重物行驶。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 当设备(设施)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拆除封车用绳索等物件,拆除时要注意防止捆绑物有余劲伤人,物件卸车按本规程的地面起重作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1条 拆除并清点起吊用的所有工具、器具和设备等。 第32条 认真清扫工作现场杂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外线电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所属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从事线路巡视、线路检修维护、线路施工、高空作业和杆(塔)运输、基础施工等方面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3条 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4条 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第5条 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 第6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第9条 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第10条 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1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

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2条 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第13条 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4条 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第15条 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条 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

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 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1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第20条 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

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五、线路巡视

第21条 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六、线路检修、维护

第22条 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七、线路施工

第23条 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24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

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第26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

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干伏 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 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八、收尾工作

第27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

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小水泵司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没有正式固定泵房的临时性排水泵、功率较小的多段泵和单段泵的水泵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应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了解有关规定和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5条 注意检查工作地点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开泵。

第6条 小水泵出水口必须安设闸阀,安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才能使用。

第7条 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1.电动机、水泵故障没有排除。

2.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电动机不能正常启动。

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开关和控制设备损坏、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检查水泵的对轮销子及防护罩是否齐全、各紧固螺钉是否牢固。

第9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 检查水泵安装是否牢固、平稳,电机、泵体和底盘是否紧固,对轮间隙是否符合标准。

第11条 检查水笼头是否漏水或堵塞,检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气。

第12条 检查盘根密封和压盖松紧程度,轴承油量油质是否合格,出水闸阀是否关严。

五、操作顺序

第13条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水泵充水一操作启动开关一启动水泵电机一逐渐打开水泵排水阀门一完成水泵启动一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一断电停机一开关复位。 六、正常操作

第14条 水泵的启动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打开水泵灌水阀及放气孔,将泵体内灌满引水。 2.启动开泵,观察水泵的转动方向,观察压力表指示。

3.逐渐开大出水闸阀,检查水泵是否上水,直至水泵正常运转。

第15条 司机应精力集中,注意水窝的储水量变化,随时注意水泵的声音、检查轴承的温度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16条 水泵的停止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先关闭出水闸阀,然后切断电源停泵。 2.将启动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将开关闭锁。 七、特殊操作

第17条 小水泵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刻停泵:1.泵体异常震动、泵体部件螺钉或基础螺钉松动时。 2.电机或轴承温度超过规定时。 3.吸水笼头露出水面时。

4.出水量突然减少,或不上水时。 5.泵内有异响或电机发生故障。 6.排水管路严重漏水时。 八、收尾工作

第18条 检查设备,清理和擦净水泵上的油水和污物,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第19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小型电器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掌握各种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修理工艺,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操作准备

第6条 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第7条 计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第8条 准备好各种工具和检测用的仪器仪表。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浮尘和杂物。 第10条 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第11条 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经修理后,电气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12条 涂漆:

1.有关部位涂耐弧漆。 2.有关部位涂防锈漆。

第13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和试验,工作应正常,电气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应达到完好标准。

五、收尾工作

第14条 填写检修记录,登记上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15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16条 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

装载机司机

一、出车前、行驶前应进行例行保养: 1、检查燃油箱燃油量。

2、检查油底壳中机油平面,油面在油尺上下刻度之间。 3、检查“三漏”情况。(油、水、气)

4、检查灯光、仪表、喇叭、工作制动、转向机等各部是否正常。

5、检查轮胎气压,前轮:0.35MPa,后轮0.28MPa。 6、各润滑部位应加足润滑油(脂)。 二、发动机的起动:

1、将变速箱的液压操纵杆置于中间位置。

2、接通总开关,拧开点火开关,接通电源,再按下起动按钮,持续15秒仍不能使柴油机起动应停歇30秒,再第二次起动。连续三次仍未能起动时,应检查排除故障。

三、行驶前的准备:

1、发动机起动后,应空运转5分钟,待柴油机水温升至60℃时,才允许全负荷运转,同时转速与负荷的增加应逐渐均匀上升。

2、在行驶前必须对制动部分进行认真检查,看其是否灵敏可靠。制动系统气压不得低于0.6MPa。

3、检查电气照明设备及转向灯,制动灯是否可靠。 4、松开手制动。 四、行驶中的注意事项:

1、在行驶当中应经常注意各仪表的指数是否合乎规定要求。发动机机油压力:0.2-0.4MPa;水温在85℃-90℃为宜,最高不超过96℃;油温:95-100℃;变矩器压力:大于0.28MPa,温度60-110℃;操纵压力:1.7-1.9MPa。

2、行驶速度与作业速度操作杆的位置变换,一定要在车辆停止后才能进行。

五、装载机的作业:

1、在装载机停车状况下,将操纵杆推向作业速度的位置。 2、取料:装载机应以作业第一档速度垂直使向待装物料,将铲斗插入料堆,此时,斗齿应置于平行地面的位置。然后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继续向前推进,同时回收铲斗提升动臂,若阻力过大时,车轮可能打滑,此时可稍微收一下斗或稍提动臂,使阻力减少,同时应注意仪表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运料:装料后,应将铲斗收起,然后移动装载机到需要卸载的地方。在运料时,特别是在斜坡不平地段或弯曲道路上行驶时,司机应根据周围地形,掌握铲斗高低适宜。

4、装车:在装载机接近汽车时,应逐渐举升动力臂进行卸载。在铲斗倒出物料时,应注意物料落入汽车时要均匀,以减少对汽车的冲击,同时与汽车的距离保持适宜。

六、装载机安全注意事项: 1、装载机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

2、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停车检修。 3、装载机的转向、制动系统和安全设施,必须完好有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装卸范围之内。

液压挖掘机司机

挖掘机司机必须熟悉挖掘机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挖掘机操作方法。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和维护保养手册,严格按照随机资料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一、作业前检查工作:

挖掘机要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带病”作业,每班作业前必须对挖掘机进行例行检查:

1、检查防火设备和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完好;

2、检查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灯光、声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3、检查各部件有无松动、裂纹、开焊;

4、履带销、挡板和履带板是否完整,履带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5、检查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6、检查各部润滑是否良好。

7、检查驾驶室玻璃、后视镜要保持清洁,确保驾驶员有良好的视线和视野范围。

二、起动、运行和操作:

1、启动挖掘机时,要先接通蓄电池开关;发动机运转时,严

禁断开蓄电池开关。

2、启动挖掘机时,一次启动的时间不得超过30秒,两次启动间隔不应少于2分钟。

3、挖掘机启动后,在机油压力指示灯熄灭之前,要保持发动机低速运转,如果在10秒钟内机油压力指示灯不熄灭,应停止发动机,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再次启动发动机。

4、发动机启动后,要以低怠速运转5分钟以上,使发动机预热;冬季气温低于0℃时,预热时间应在30分钟左右或30分钟以上,气温越低,预热时间越长。

5、挖掘机启动前要先发出启动信号,启动预热后,要缓慢操纵各控制柄,并仔细观察各仪表和警示灯,确认所有仪表指示值和操纵功能正常,方可开始运转。

6、挖掘机运行时,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和液压油温度要正常,其温度表指示,要在温度表的绿色区间。

7、运转前要发出信号,并缓慢回转,环绕四周,确认周围无其他人员、设备和障碍物后方可开始作业。

8、挖掘机作业时,动臂、斗杆和铲斗的操作:

(1)将斗杆放置与地面成70°角,铲斗刀刃置于地面成

120°角(铲斗此时发挥最大破碎力)。

(2)向驾驶室方向移动斗杆并保持铲斗与地面平行,使物料装入铲斗。

(3)遇到较大阻力时,可提升动臂或卷动铲斗,以调整铲切深度,减小阻力,保证物料装入铲斗。

(4)颤抖装满物料后,舀合铲斗并提升动臂,颤抖离开地面后,搬动回转操纵机构,开始回转。

(5)铲斗转到运输设备厢斗上方时,放低铲斗并将斗杆外升,平稳的张开铲斗卸载。

三、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随意增加附属设备,如音响、信号灯、电热器等。 B.斗齿不全不准作业。

C.安全装置(各类抱闸和总切断开关等)不全不准作业 2、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3、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生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汽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应由勺斗引导

汽车进入装车位置。装车完毕后,要向车辆发出出车信号(声响信号,一短声)。

4、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应尽量放低勺斗。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5、装载的物料一般以装入勺斗为准,其纵向长度不得超过1m,不得向车辆装载超大块煤、岩等物料。

6、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超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发出车信号。

7、装车时严禁勺斗从设备驾驶室、电缆和人员上方越过。 8、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载。 9、2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汽车运输时,2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2) 2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0、作业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值班段长检查处理:

(1) 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2) 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3) 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雷管。 (4) 有冒落危险的老空或火区。

(5) 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

(6) 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11、挖掘机横过高、低压架空线时,最高点距电线的安全距离:

A.11000V以上的线路,不得小于2m。 B.6000V一1650V线路,不得小于lm。 C.550V以下及通讯线,不得小于0.7m。

12、根据挖掘机运转情况,都必须发出规定的信号,其音响信号规定如下:

A.开始运转一长声; B.开始行走二短声; C.装车完毕一短声;

D.停止运转一长声、一短声。

1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半径以内。 四、操作挖掘机安全注意事项: 1、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2、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

3、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4、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5、、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上工作。 6、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7、挖掘机作业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废铁道、废铁管、勺牙、配件等金属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内。

8、挖掘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上、下,必要时通知司机停止运转后,方可上下挖掘机。

五、行走和升降段安全注意事项: 1、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2、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挖掘机应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含水

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挖掘机升降段或行走距离超过300m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应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5、挖掘机行走时,靠铁道线路侧的履带边缘距离线中心不得小于3m,过高压线和铁道等障碍物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7、挖掘机行走时,应将斗杆内缩,并降低动臂;向陡坡上行驶时,应将动臂尽可能的靠近地面。

8、上坡或下坡时,应将动臂保持在挖掘机的上坡侧,即司机室朝向上坡侧,并调整好驾驶座位置,系好安全带。

9、相同坡度上坡或下坡时,应使用相同的行驶速度匀速行驶,不应加、减速。

六、挖掘机停止作业注意事项:

1、司机离开挖掘机驾驶室时,要将铲斗放到地上,关闭液压锁定手柄,如较长时间离开挖掘机时,要关闭发动机,并将残余压力释放,将钥匙取下。

2、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如较长时间停放,应停在平整处;特殊情况需在坡面上停放时,必须纵向停放,并塞住履带,将铲斗朝向下坡方向放到地面上。

七、季节性注意事项: 1、夏季注意事项:

A.在暴雨期间,注意防汛工作,防止水淹挖掘机,必要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

B.经常注意检查电机和轴承温度,超过允许温度时,停止作业。

2、冬季注意事项:

A.降雪后及时清扫平台和房棚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B.在操作前应检查油、气路制动系统作用是否良好。严禁用火烘烤风包和橡胶垫处。

C.冬季前检查和更换机械各部油箱油脂,并排出积水。 八、检修和维护

1、检修挖掘机时要戴安全帽,并要停止发动机运转,严禁在挖掘机运转中维护和注油。

2、挖掘机加油时,要停止发动机运转,周围严禁烟火,加油

时不要将油加得太满,如油溢出油箱外,要清理干净。

汽车司机

一、出车前、汽车行驶前需进行每日例行保养,内容如下: 1、清洁车辆内部和底盘各部,并检查零件有无丢失。 2、检查灯光、仪表、喇叭、工作制动,轮胎气压、转向机等各部是否正常。

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的油位,油位应在油尺两刻度中间。 4、每天排放一次燃油箱积水,并检查通气孔是否畅通。 5、检查燃油量,应保持油箱有足够的燃油,有利于泵喷嘴的冷却。

6、检查冷却水位,应低干膨胀箱盖30-50mm。

7、检查空气滤清器、指示器,显红色就必须清洗或更换滤芯。 二、汽车的起步:

1、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挂入空挡位置。

2、转动点火开关钥匙,起动发动机。应注意两次起动发动机的时间间隔为20-30秒。严禁连续不断起动,避免过度损耗电瓶的电能。

3、严禁车顶车起动,拖车发动时,要用刚性连接杆。 4、起动后要缓慢的温热发动机,待水温上升到70°C,机油压力、制动压力正常,电流表指针在充电位置,指示灯均正常时方可使用。

5、松刹车制动手柄,使制动器松开。 6、汽车满载用一档起步,空载用二档起步。 三、行车中:

1、行驶中要经常注意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5°C-90°C间,机油压力为0.35-0.49MPa,制动压力0.45-0.658 MPa。

2、根据道路条件及时换档,不要抢档行驶或用低速档行驶过久。

3、换档时必须用“两脚离合器”的操纵方法,严禁越档换档。 4、若遇障碍时,必须先松油门再刹车,尽量采用点刹车,绝不允许同时使用制动器和油门。

5、车使用液压动力转向装置,严禁发动机熄火滑行。 6、当下较长坡道时,可利用发动机制动,根据坡度情况合理选用档位,并同时加用脚制动以控制车速,避免发动机超速运转,严禁用空挡下坡。

7、遇到坡上停车时使用刹车制动。

8、两车在行驶中,上下坡应保持30m以上距离。 9、在采场内行驶时严禁超车。 四、车厢的举升:

1、准确将变速杆换入空档位置。

2、把离合器踏板踩到底,向上搬动动力输出的举升电磁阀开关,然后慢慢地松开离合器。

3、将举升操纵手炳放在“举升”位置,然后踩油门让发动机升速,车厢逐渐升起并倾卸载荷。

4、落斗时把举升操纵手柄放在“落斗”位置,使车厢自动恢复原位。

5、车厢落到底后,踩下离合器踏板,并搬下动力输出的举升电磁阀开关,使动力输出脱开。

6、车厢斗不落到底,严禁行车。 五、汽车的停放:

l、松开油门,踏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挂入空挡位置,缓慢地踩下制动踏板直至停车。

2、汽车停稳后,推上刹车制动器手柄。

3、停车时,若停车时间较短(5-8分钟内)可以不关闭发动机,若停车时间较长,则关闭发动机。

4、停车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3-5分钟。 5、拉起熄火开关。关闭起动开关,拔出钥匙并切断电源开关电路。

6、冬季使用收车时,将发动机所有的放水笼头打开,将冷却水放尽。

六、冬季使用注意事项:

l、发动机底盘总成换成冬季用燃油、润滑油、润滑脂。 2、贮气筒每天排放一次污水。

3、冬季使用时一定要温缸起动。需将发动机机体温度预热到50℃(冷却系中灌入热水)。怠速运转不得低于5分钟,严禁起动后加冷却水。

4、逐渐温热发动机,直到水温达到75℃。才能起步行驶。 5、当汽车露天停放且温度在-30℃以下时,应将电瓶拆下,搬入温室保存。

七、汽车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l、汽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的行驶速度。应严格执行矿内规定,

严禁超速行驶,在急转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

2、雾天和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前大灯。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能见度不足30m时应暂时停止行驶。

3、冬季应及时清理路面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4、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采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之外排队待装,并保持2-5m的车距。

(2)进入装车位置停稳后发出装车信号。

(3)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其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也不允许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4)装完的汽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出车信号后,方可驶出装车点。

八、汽车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矿内管理规定。 2、在采坑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汽车倒车时,必须听从指挥,认真观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时方可后退,同时连续发出声响信号。

4、禁止溜车发动车辆。

5、禁止在正常行驶中起落车斗。

6、排土倒车时必须垂直排土坡顶线,严禁冲撞安全土墙。排土场行驶时,车轮距排土坡顶线不小于5m。

机电奖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有关机电管理制度,适应我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和机电人员正规操作,以及各级领导提高对效益与机电的认识及责任心,充分发挥机电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第一节 综合部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3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10分进行处罚。

1、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

2、非专职电工擅自操作机电设备。 3、远距离控制线路的电压超过36V的。 4、停电不挂停电牌的,或私自摘掉停电牌的。 5、使用油脂不符合规定的。

6、水淹设备或煤矸石压设备四分之一以上的。

7、水泵、潜水泵吸水部位外面未加防护网造成损坏水泵的。 8、规定转向的机电设备由于反转造成损坏设备的(如高效水泵等)。

9、低压开关不上开关架的。

10、照明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接线未接地线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3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5分进行处罚。

1、备用电器设备未上合格挡板密封圈封堵的。 2、大型机电设备5米内堆放其他物料的。

3、10KV开闭站门口处未挂有“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和“高压危险”警示牌或未安门加锁的。

4、无关人员在10KV开闭站内逗留或休息的。

第二节 电气设备保护部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10分进行处罚。

1、未经整定员批准私自改变保护整定的,整定保护不合理的。 2、电气设备未按规定装设接地装置的,和接地装置不合格的。(包括地线管本身不合格)

3、由于安装或使用不当造成电机或减速器断轴的。 4、由于电气设备选型不合理造成损坏机电设备的。 5、电气开关选型和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的。

6、由于配电柜或开关积尘严重造成短路、接地损坏电气设备的。

7、未经机电管理组供电整定员认可私自调大整定值的,或未按整定牌调整定的。

8、电器接线头由于检修不到位烧坏而造成停产的。 9、构成配电点的地点未安装接地装置的。

10、高压开关、照明综合保护开关等带有保护装置开关未按期试验、未填写记录的或填写记录不清的。 11、绝缘用具超期使用或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5分进行处罚。

1、用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的。

2、电气设备有被水淋而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3、开关不上架的。

4、主接地极、接地线未定期修整,检查无记录或不合格的。

5、一台开关出现两张整定牌的。

6、未按规定加装电缆指示牌的(每台计算)。

第三节 电缆管理部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10分进行处罚。

1、当电缆损坏时,需要其他区队配合而不积极组织配合延误抢修进度的。

2、不办理手续私自挪用其他单位电缆,而影响安装和生产的。

3、故意破坏电缆或破坏电缆吊挂装置的。 4、电缆被拉断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5分进行处罚。

1、高压电缆吊挂未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2、采用铁丝吊挂的或吊挂的高度和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卸车时将木料或铁件等压靠电缆的。

4、因工作需要,未写出安全保护电缆的措施,或未经主管领

导批准,私自摘卸高压电缆工作的。

5、上、下山发现有行人攀握电缆行走的。 6、生产区队闲置不用的电缆不及时升井回收的。 7、机电安装铺设的电缆,无技术设计或吊挂方案,私自乱接、乱挂的

8、在安装中,未经分管单位领导批准,擅自使用其他单位电缆支架的。

9、使用电缆做其他用途的。 10、私自切割电缆的。

11、回收的开关或电机嘴子带有电缆头的

第四节机电管理部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50—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5分进行处罚。

1、没有供电设计私自拆除和安装机电设备的。 2、对要求编号管理的设备器材而不编的。 3、设备不建帐管理的。

4、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的。

5、未及时移交造成设备、器材、线路无人管理的。

6、未开票私自发出设备和电缆的。 7、对机电事故不追查分析的。 8、对查出的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 9、各种业务报表不及时上报的。 10、无故不参加机电业务会议的。

11、拆除安装过程当中造成设备零部件丢失的。 12、检修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13、电气设备无整定牌、设备标志牌的。

第五节 地面用电管理部分

公司各单位及个人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属窃电行为,对责任者处100—5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1000--5000元罚款 1、在公司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电的。 2、绕越公司计量装置用电的。

3、伪造或启封公司加封的标记封印的。 4、故意损坏公司计量装置的。 5、未经允许私自转供电的。

6、致使公司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的其他行为的。 7、单位(部门)不办理手续,私自使用1000W以上电热器具

的。

8、单位(部门)长期开启常明灯或空载运行的。

9、违章用电和不合理用电不停制止的。

油库管理制度

1、油库重地,严禁烟火,闲人免进。

2、物品、油料出库、入库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油库人员对入库人员、车辆做安全检查。油库周围严禁有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4、定期处理库内空油桶及剩余废油。

5、有完善的消防系统。油库按不同的油品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严禁挪用,做到定期检修,及时更换完善。

6、入库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易引起火花的物品。

7、油库管理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做好交接班,做好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完善所有记录;

8、油库管理员须向进入油库加油的车辆和人员严明油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规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车辆,及时向上级汇报,视情节并予以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9、油库管理员应做到油库区域内禁止闲散人员及车辆逗留;

10、油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请假,严禁擅离工作岗位,违者给予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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