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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2023-03-11 来源:华拓网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郴政办发[2011]22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7 【实施日期】2011.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郴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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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郴州市公路管理局的批复》(湘编办〔2009〕96号)、市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郴政发〔2009〕22号),原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与原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合并,组建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路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县乡公路管理处除组织拟订全市公路网络建设规划职责以外的职责。

(二)将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下放给县市区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全市公路发展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全市公路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改建、扩建和新建,负责对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考核。

(三)编制全市公路养护计划,负责对全市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渡改桥、公路码头、水毁和安保等养护工程的计划方案;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核批复,对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提出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养护及路况目标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制定全市有关路政管理办法和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依法 2 / 3

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国、省、县道公路行政

许可事项;负责查处全市影响较大的公路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本辖区的重大路政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指定的跨区域执法行动;指导全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协助办理交通行政执法证年检年审;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 (五)承担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拟订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承办郴州市辖区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调整)、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出全市治超经费使用的计划安排建议,承担治超票据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治超工作,对全市治超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运用以及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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