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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19

2021-03-25 来源:华拓网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1-02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刚宏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总资产(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股本(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营业总收入(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金额 1,661.89 -1,700.00 5.72 13.77 -18.62 - 附注(如适用) 本报告期 186,861,410.16 23,663,827.70 -15,202,845.71 -0.11 0.175 0.175 1.30% 1.30% 本报告期末 2,161,510,812.80 1,829,463,279.85 135,000,000.00 13.55 上年同期 148,600,526.36 30,609,613.31 4,209,066.06 0.04 0.302 0.302 7.66% 7.83% 上年度期末 2,091,306,521.39 1,805,799,452.15 135,000,000.00 13.38 增减变动(%) 3.36% 1.31% 0.00% 1.27% 增减变动(%) 25.75% -22.69% -461.19% -375.00% -42.05% -42.05% -6.36% -6.5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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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明珠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靳君 宋戈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君盈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蔡进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1,782,987 人民币普通股 556,668 人民币普通股 400,304 人民币普通股 388,671 人民币普通股 326,220 人民币普通股 315,040 人民币普通股 288,634 人民币普通股 244,450 人民币普通股 2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340 人民币普通股 种类 17,483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22.91%,主要系新增客户赊销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87.22%,主要系原材料采购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36.46%,主要系募投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94.26%,主要系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预付土地款增加。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11.67%,主要系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功能厂扩建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3.87%,主要系采购量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本期末为6,000,000.00元,年初为0元,主要是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 8、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92.50%,主要系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77.47%,主要系预提薪酬未发放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3.61%,主要系本期清偿应付款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末为1,000,000.00,年初为0元,主要系收到昌平科委专项经费未发生支出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75%,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6.52%,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9.96%,主要系客户数量增加及相应运费、施工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171.35%,主要系募投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27,875.90元,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66%,主要系上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86%,主要系上期发生债务重组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49%,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增大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60%,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3.12%,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增大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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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1.19%,主要系公司票据贴现量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0.64%,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5.67%,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64.88%,主要系募投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承诺人 无 无 无 一、赵继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 发行时所作承诺 发行前全体股东 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张广智、李苗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严格履行了承诺 承诺内容 无 无 无 履行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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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9%。 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 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 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北京天图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87.52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持有的其余299.73万股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99.73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 六、王永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08.2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持有的其余217.05万股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17.05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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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 ~~ 10% 60,725,531.8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无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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