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系列拟晋升职称人员师德及
教学水平考核表
一、基本情况 填表时间、公章: 姓名 所在单位 所学专业 从事教学 专业 现任职称 任职时间 拟晋升职称 二、教学及师德评价 师 德 评 价 教 学 评 价 教 研 组 评 价 教务 处 意见 主管院、校领导签字 督导、教研 负责人签字 1、 中小学教师教学及师德表现考核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盖章。 2、 评价等级划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合格”,60—69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优秀 良好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95分以上) (85-94分) (75-84) 基本满意(75-84) 不满意(60-74) 不满意(60-74) 参加评价 学生人数 参加评价 学生人数 教研室(组) 主任签字 较好 一般 差 教务处(科)长签字 班主任 签字 非常满意 满意 (95分以上) (85-94分) 学校 意见 督导 教研 部门 意见 备注
优秀 良好 较好 一般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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