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研究
作者:吴光军
来源:《体育时空》2014年第12期
摘 要 本文通过文献资料、实地访谈等研究方法对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活动开展较好,影响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活动开展的因素主要有特殊的地理环境、民族习俗、基础设施不完善、传承等。针对当前的活动现状和发展前景,建议采用“以人为本”保护侗族民俗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人、侗族传统体育教材化、政府积极组织引导等措施,才能实现侗族民俗体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关键词 玉屏县 侗族民俗体育文化 发展 保护
“民俗体育作为一种大众的体育健身活动形式,是全民健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广泛而又深厚的民间文化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人民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心理及风俗等文化特征”[1]。民俗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是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玉屏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民俗体育对玉屏侗族体育文化有着积极作用,它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侗族的民族心理、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社会生活等,对侗族民俗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都占据重要地位。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前景,在现代文化冲击乡土文化的大背景下,玉屏县民俗体育文化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历史沿革
玉屏县体育文化的记载是由中华民国28年,即1939年才开始记载的,虽说历史不是很长,但是所记录的资料很清晰,发展也越来越好。在1939年,成立了玉屏县民众教育馆,配有体育运动指导员2人,负责体育工作,直到解放后,1950年,才由文教科分管,文化馆具体负责。1961年,成立玉屏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配有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1984年,增加了工作人员1人。1990年,增配老年体育专职干部1人[2]。设备也比较齐全,每家每户都会自己制作一些民间体育活动的用品,如风筝、高脚马、竹龙、龙舟等等,这些都是由人们自己制作的。
在未得到解放之前,人们都忙于解决温饱问题,而无暇顾及体育娱乐,也有一些民间民俗体育项目只有在特定的时期内才会举行开展,如:放风筝,只适合在春季开展的活动。20世纪40年代的时候玉屏县举行了一届放风筝比赛,引来了很多参赛者,风筝更是多种多样的,有蜈蚣、蝴蝶、美人、八角、方块、燕子、传统的长方形等等,无数的观众现场观赏。之后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暂停了举办放风筝比赛,直到解放后50年代,玉屏县每年都会举办一届以玉屏县城小学为主的少先队大队活动,更多以放风筝为主;玩龙灯是在春节期间举行的体育活动,龙灯是由舞龙者一起制作的,一般成年人制作的龙灯是竹子编织而成,分龙宝、龙头、龙身、龙尾四个部分组成,手持拿把就是用长木杆或者竹竿替代,制作一条龙最主要的地方就是龙头,需要有深厚的绘画功底,画上活灵活现的龙眼、龙须和獠牙,使整条龙看起来栩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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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虎虎生威;而小孩制作的龙都是由稻草编织而成,龙头、龙身和龙尾都是由稻草编织的,用木杆做手持拿把。
此前,人们都是以一些民俗体育活动为日常生活中的体育活动,至到1950年后,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才出现一些现代体育活动,如篮球、象棋、乒乓球、射击等,逐步发展到农村地区。
二、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活动开展现状分析
《体育科学词典》将民俗体育界定为“在民间民俗文化以及民间生活方式中流传的民俗体育形式,是顺应和满足人们诸多方面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定的文化形态,而一种运动风俗包含一个民俗体育模式,当人们的行为变成风俗的时候,也就是行业形式稳定的模式的时候”[2]。民俗体育文化的存在其根本在于它扎根于特定的条件下,民俗的生活内容与方式,民俗的习惯和心理信仰等各种因素构成了玉屏县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 (一)玉屏县现有的民俗体育活动种类
在玉屏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城乡民俗体育活动也在日益的增加并且普及开展。据资料记载,玉屏侗族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主要分为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和娱乐体育三种类型[3]。 1.竞技体育。根据玉屏侗族地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长期发展演变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的竞技体育项目有“侗拳”“赛马”“抽陀螺”“赛龙舟”“踩高脚马”“摔跤”。
2.表演体育。表演体育一般都是在民族传统节日时才会出现,因为表演体育是一种具有很强的表演性、煽动性和鼓动性的体育项目,其主要的功能就是娱乐人心、陶冶性情,使人精神上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根据侗族所特有的民族传统节日来看,主要有“玩龙灯”“放风筝”“舞狮子”。
3.娱乐体育。娱乐体育广泛的存在于玉屏县侗族地区民间习俗活动和日常生活当中,主要有“斗牛”“捉迷藏”“捉龙尾”“扳手劲”“扭扁担”“跳绳”“捡子”“斗画眉”“摔抱腰”“踢毽”“打棍”“打三棋”“裤裆棋”“五子棋”“牛角棋”。
(二)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随着城乡化民俗体育活动项目与形式的逐渐增多,开展活动的组织形式也多种多样,参与的人数也是一年比一年多,其影响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如:朱家场镇举办的一年一度斗牛比赛,这是一项大型的传统体育项目,历史源远流长,也是侗族人民非常喜爱的一项娱乐活动。每当收获季节和侗家节日,斗牛总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节目。侗族人民一般斗牛多数选择在九月初九起放牛大打三天,称为“鞍瓦”,专斗的水牛一般称为“圣斗”。斗牛比赛的场地选择一般会选在较为宽广的田坝里,有较好的斗牛场地,设施较完善,装备齐全。民间都有着一种传说,牛是龙的化身,它有着强悍的身躯,硕大的牛角,是彰显侗族高贵、倔强的精神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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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组织的次数。举办比赛次数的多少也是由本项目受欢迎的程度决定,受民众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可以一年举办两次或两次以上,其余的一年一次或几年一次的进行,如斗牛比赛,在玉屏县侗族体育文化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重大赛事,此赛事从2008年至今,已连续举办4年。每年两次,通常在5月与10月举行。赛事共分两天进行,第一天是中牛赛,第二天是大牛赛。
2.活动组织的规模。举办比赛的规模和政府财政有着密切的关系,举办比赛各方面的开支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从举办比赛的规模也可以看出此项目的重要性。如:斗牛比赛,基本上玉屏县一年都会举办两次比赛,参与的运动员分别来自湘黔两省边界的三地(州)五县市,即贵州的铜仁市、玉屏县,黔东南州的岑巩县、镇远县,湖南省的新晃县。比赛时间一般是两天,比赛时间长,参与比赛的运动员地域广,规模较大。
3.活动举办的组织人。玉屏县很多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一般都是由民间自觉发起与组织,除非规模较大的是有政府组织举办。民间的活动组织人一般是由年纪较长的前辈,从事此项目组织工作较久的,经验丰富的长者。
三、影响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文化发展的因素
在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活动的发展过程中,民俗体育的发展存在较多问题,须找出问题的关键来解决,以至于更好的促进民俗体育文化的发展。 (一)地理环境的影响
玉屏侗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低山多丘陵缺少广阔的平原地带。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空间,例如,斗牛比赛、放风筝等活动,都需要宽敞的平地,而这样的地理环境则制约了玉屏县民俗文化的广泛开展。 (二)教育的普及与引导
随着汉族文化影响力的增大,使得本民族的民俗风俗逐渐被掩盖,而民俗体育这类非物质文化单靠节日活动、生活交流等方式在传承中容易改变原有的民族特色,甚至在人们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被遗忘,以至失传。在玉屏县的中小学教材里很少涉及传统民族体育方面的教科书,从事传统民族体育事业的体育教师更是甚少,在没有教材、缺少专业教师的情况下,民族意识传承程度不够,因此,教育普及对民俗体育文化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政府的支持力度与基础设施现状
民俗体育文化场地、器材等基本设施是保障。而玉屏县民俗体育的场地器材等设施不完善,缺少开展大型的侗族体育文化活动,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政府资金投入较少,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制约了玉屏县侗族民俗文化的广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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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玉屏县侗族民俗体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措施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玉屏县也开始由乡土文化生活转变成为现代化城镇生活,传统旧民俗体育文化正被现代化一点点的侵蚀,逐渐失去原有的特色。如何保护与发展玉屏县侗族优良的民俗文化,促进侗族的民俗文化能够在现代发展较快的社会中彰显出它独特的民俗特色,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引导民俗体育融入学校教育
民俗传统文化应融入学校教育,以培养下一代的民俗意识为目标。提高人们对民俗体育文化的这类非物质文化的认识,把侗族民俗传统体育教材化,优先引入教材,挖掘其衍生价值,也可将侗族的一些较为受欢迎的民俗体育活动带入学校体育中,融入课堂教学,尝试开设一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课程,请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教学与训练比赛,如:高脚竞速、陀螺、侗族式摔跤等,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学校体育体系的连接更完善,为本地现代化民俗体育人才的培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提高民众对民俗体育文化的认识
民俗的少数民族模式是少数民族民众的一种风俗习惯,它体现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模式、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产生、发展、变异和消失。所以,民众的日常生活是在民俗文化赖于生存和发展的沃土上加强玉屏县群众的民族意识[4]。提高他们对侗族民俗体育的认识,是保护民俗体育的根本措施,更是促进民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玉屏县群众只有对本民族侗族民俗体育的意识提高了,才能积极主动的去发展传统民俗体育,去继承其中良好的精神文化;只有提高了本民族民俗体育的认识,才能不断对民俗体育进行创新,使民俗体育更加具有生命力及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政府积极组织引导
民俗体育与其他的民俗文化形式是一样的,都是精神的财富需加以保护。它更需要政府部门的长期投入,包括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保护民俗体育文化做到有法可依。在促进民俗体育的发展和挖掘过程中,让其自生自灭是错误的思想,会导致民俗体育文化发展错位,阻碍其发展进步。政府应采取有效的传统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保护民俗体育,切实做到科学化的保护民俗体育文化。 (四)政府积极挖掘整理与全面保护
政府应该设置专门的部门来管理玉屏的民俗文化及其风俗的继承与发展,重视对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记录保存和研究。民俗体育它是一种行为体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单单只运用传统文字的记录方式是远远不能够全面、完整的将民俗体育记录下来的。因此,多开展关于民俗传统体育的竞技比赛、娱乐表演等活动,运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和传统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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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的记录,尽最大可能地保持玉屏县民俗体育文化挖掘整理、保存的完整性,展示多样化。
(五)“以人为本”,保护侗族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
体育运动的本质是身体运动,民俗体育同样以人为本,为了避免在民众日常生活产生、发展中变异甚至消失,只有让人们积极参与到民俗体育这项活动中来,这项文化活动才能更好的传承发展。因此,对侗族民俗传统体育的传承人应提供相应的鼓励和必要的保护,通过交流学习、宣传指导、竞技比赛、娱乐表演等活动方式推广民俗传统体育,同时发现民俗传统体育人才,并对其进行培养,代代相传,为民俗体育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磊.民俗体育的昨天与今天[J].中国体育报.2002.
[2] 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3:42-29. [3] 田晓岫.中国民俗学概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1-35.
[4] 马瑛.荆楚民俗体育的文化内涵研究[J].武汉.武汉体育学院硕士论文.20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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