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ofSouthwestChinaNormalUniversity(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Edition)2003年5月May,2003
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分界
)))论旅游业的独立地位
喻小航
(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重庆市400715)
摘 要:旅游学界普遍地将旅游业归属于服务业的论断存在着重大的理论缺陷。实际上,旅游业与服
务业在概念种类、资源依托、产品形成、满足对象、功能作用等方面均有根本而巨大的差异。因此,旅游业不应因为卷入了大量的服务性行业而被视为服务业的组成部分,而应被确认为一个新兴的独立产业范畴。
关键词:旅游业;服务业;分界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3-0098-05
至今,旅游学术界仍将旅游业归入服务业的行列,如,/旅游业是服务性行业,也是第三产业的一个部门0
[1]
多服务行业,旅游产品包含了大量服务,并且可以预期,旅游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均将越来越丰富,但是,这并不足以得出旅游业以服务行业为主或旅游产品以服务为主的结论。因为我们尚需看到,旅游业同样卷入了许多提供实物产品的行业,旅游产品从开发、经营到出售,都离不开大量的实物要素的参与。服务的/大量0与实物要素的/大量0相比较,孰主孰辅,殊难确定。当然,我们仍可做一个简单的定量分析。旅游产品历来被认为由六要素)))食、住、行、游、购、娱所构成,其中除了要素/购0是实物商品外,其余五大要素均为服务性的,服务显然占了绝对多数。另外,从旅游消费或旅游收入的构成来分析,以中国大陆为例,旅游购物所产生的消费或收入仅占旅游消费或收入总额的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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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旅游业是一个以提供服务为主的综合性服务
[2]
行业0(p24)。在本文看来,这种看法或者是一种迁就传
统的权宜之计,或者是因为对旅游业的本质特征尚缺乏清晰深刻的认识。不管怎样,只要旅游业仍被视为服务业的一部分(即便是最重要的部分),就将继续拉大旅游学理论与旅游业发展的距离。因此,为了建立起更加严密的旅游学理论系统,使旅游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科,在旅游业朝着自身特定的方向和目标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探讨和认识旅游业的本质特征,并确定其应有的产业地位,是十分必要而紧迫的。
一、质疑:旅游业属于服务业的依据
,无疑也说明服务性消费或收入在旅游消费
或收入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但是,如我们把眼光延伸到中国大陆以外的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就会发现由旅游购物所产生的消费或收入所占的百分比远远大于中国大陆。而且还须指出,这种定量分析未考察服务性要素及其消费背后的实物和其他非服务性成分,故仍难以令人信服。坚持/旅游产品以服务为主0的人也许会申辩说,无论旅游产品是否以服务为主,将含有诸多服务行业的旅游业归诸服务业总是比归属于农业或工业更适当。既然如此,我们的讨论就来到了第二个疑点。
第二个疑问旨在表明,即使旅游产品是以服务为主的,旅游业属于服务业的论断也不足以成立。如果所有的产业(包括现存的和未来兴起的产业),只能根据其产品是否含
在分析旅游业属于服务业的理由之前,有必要提出一个间接相关的问题:为什么旅游业不属于农业或工业?
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简单明了的通行解释:农业和工业产出的是实物产品,旅游业提供的主要是劳务或服务性产品
[1]
(pp117-125),所以旅游业如要在既定的三大产业中寻
找归宿,理所当然非第三产业)))服务业莫属。这个解释存在两个需要讨论的疑点:第一,旅游业提供的产品是否确实以服务为主?第二,即使旅游产品以服务为主,是否旅游业就必须归属服务业?
第一个疑问旨在表明,旅游业提供的产品以服务为主的结论缺乏可靠的定量分析。不可否认,旅游业卷入了许
X
收稿日期:2002-12-18
作者简介:喻小航(1958-),男,四川乐山人,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旅游经济学、西
方经济学。
98有服务来确定其产业所属,那么旅游业被视为服务业的一部分乃是实至名归,毕竟旅游业包含有大量的服务行业及其产出。然而情况并非如此。我们看到,农业与工业被划分为相互独立的产业范畴,虽然他们的产品差别也是一个重要的划分标准,但并不是按照他们各自产品的形态来划分的,因为从形态上看,二者的产品均是实物形态。如果只能按是否包含服务为标准来看待农业与工业,那么二者就理当合二为一,被冠之以/实物产业0。从而,产业亦可被确定为两大范畴:实物产业和服务产业。无疑,产业学术界不能接受这样的划分(至少暂时不能)。不过这就表明,从理论的逻辑要求来说,仅根据产品是否包含服务而确定产业范畴的分界显然远远谈不上科学,因为这个标准只能揭示服务业与农业和工业的分界,而无助于解释农业与工业的
由于将旅游业归属于服务业的依据的背后直接涉及
到形式逻辑的相关知识,所以有必要首先从逻辑角度分析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关系。
服务业和旅游业是两个不同种类的产业概念。服务业是对各种不同的独立存在的服务性或劳务性行业的总称,是一个通过抽象形成的概念,即,类概念或非集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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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29-30)。服务业属下的各个行业或部门具有一个共
同特征)))服务性。/服务性行业0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凭借或不凭借实物资料(如工具、房屋)纯粹提供单项劳务的行业,如,运输业、住宿业、律师业、婚介业等等;另一种是凭借实物资料出售融实物成分和劳务因素为一体的单项产品的行业,如餐饮业、医疗业、某些修理业等等。前者可称为/完全服务性行业0,后者可称为/不完全服务性行业0。
分界。由此推理,旅游业属于服务业的论断很值得反思。如果把旅游业提供的产品视为单项产品并考虑到其中含有换言之,农业和工业生产的均是实物产品,二者却并未因此被确定为相互的种属关系或属种关系,而是被确认为彼此独立的交叉关系或全异关系,说明产品形态的异同并非二者分界的标准,二者的分界另有标准。同理,我们不能因为(至少不能仅因为)旅游业提供的主要是服务性产品并卷入了大量的服务性行业而将旅游业定性为服务行业,犹如我们不会因骡与马的体态特征几乎完全雷同而指骡为马,不会因酒的绝大部分成分是水而认酒为水,等等。仅根据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尤其是表面形态特征来确定事物的归属,显然过于简单而偏颇。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考虑从更广泛的角度,尤其是从更深层的因素,来确定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关系,进而重新审视旅游业的产业地位。
的服务成分,旅游业理当属于/不完全服务性行业0。从而可称为/服务性行业0。但实际上,旅游业提供的产品从未被视为单项产品,而被公认为综合产品或整体产品,即旅游产品是由单项运输产品、单项餐饮产品、单项娱乐产品、单项实物商品等等综合而成的。简言之,旅游产品是由许许多多单项产品或劳务组成的整体产品,而旅游业是由许许多多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的行业和部门共同构成的产业。这意味着,与任何一个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的行业相比较,旅游业是一个更高层面的产业。此外,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原本互不相干的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的行业汇聚在一起共同成为旅游业的组成部门呢?答案是:为了某种共同的需要和目标。由此说明,旅游业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是一个集合概念。作为一个集合概念,旅游业不一定必然具有其
[4]
-30)从而可推论出,旅游业构成要素的质的规定性。(pp29
二、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分界标准
的产业属性并不必然地由其构成要素的服务性所决定。尽管我们并不排斥反映旅游业某种特征的定义,如/旅游业是一个以提供服务为主的综合性服务业0,但我们主要应采用概念意义上的定义,如/旅游业是向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提供旅游产品的行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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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服务的触角已远远伸出既有的服务业领域,进入工业属下的几乎所有行业,甚至农业的部分领域也衍生出了程度不同形式多样的服务,并且完全可以相信,服务最终将成为各行各业产品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是否包含服务或包含的服务多少来对各行各业进行划分和归类,已越来越不可行。由于旅游业牵涉到大量服务性行业,在旅游业是否应归属于服务业的问题上,旅游业的服务含量可以是一个衡量标准,但并非唯一的标准,也不应是主要的标准。下面将从一些更能反映旅游业本质的方面来衡量旅游业是否应归属于服务业,这些方面包括概念种类)))概念关系、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满足对象、功能作用)))产业地位。如果在这些方面旅游业与服务业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那么就有理由将这些方面的差异视为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分界标准,从而说明旅游业不应归属于服务业。
(p2)。这种概念意义上的定义除了
/同语反复0的逻辑毛病需改进外,基本上揭示了旅游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本质差异。
无疑,就旅游业的概念种类和概念意义而论,旅游业与服务业在内涵上是完全不同的,在外延上则是一种相容的交叉关系(指旅游业中的服务性因素可归属于服务业),而非种属关系。当然,这里的逻辑分析仅在于说明,/旅游业是或属于服务性行业0的论断缺乏可靠的逻辑依据,该论断是真是假,主要应通过对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的分析来回答。
(二)旅游资源)))旅游产品
与其他产业相比,旅游业所依托的资源具有如下三大
特点:
第一,旅游业所依托的资源最广泛丰富。旅游业依托
(一)概念种类)))概念关系
99的资源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与三大产业共享的资源;另一部分是旅游业独享的资源,特称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可分为四大类:自然性资源(指自然环境,如,地形地貌、植被。不包括工农业生产意义上的自然资源,如,土地、矿产),历史性资源,社会性资源和现代人造资源
[1]
品的需求和消费引发了对旅游服务和旅游购物品的需求和消费。
所以,旅游资源的上述三大特点应是划分旅游业与服务业的根本标准,并决定了其他分界标准的形成。
(pp141-142)。旅
(三)旅游服务)))满足对象
游资源是旅游业之为旅游业的根本所在,是旅游业产生和发育的前提条件,是旅游业所独有的生产要素,远远超出了经济学/四大生产要素0的范畴。
第二,旅游资源的不可仿造性和不可移动性。除了现代人造资源外,旅游资源总体上是天生地设的、先人遗留的或传统形成的,有着强烈的时空内涵,现代社会无法对其作/传神0的模仿,也不能作移动利用。完全可以相信,今天在中国修建金字塔或将兵马俑运往国外供观赏所产生的旅游效果与它们的原型在原产地供观赏所产生的旅游效果相比,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一般服务业所依托的资源则并不需要以特定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氛围为背景,几乎可以不受时空局限,进行仿造或移植,其形成的产品的消费效果差别几乎微不足道。
由旅游资源的不可仿造性和不可移动性所决定,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旅游业的发展和繁荣必须以自有的旅游资源为基础,不能像一般产业那样,可以通过购买他国或其他地区的资源和技术获得成功。现代人造旅游资源虽然可以借仿造而形成,但从市场地域角度来说,这种资源只能是某国或某地区的,如欧洲迪斯尼乐园、日本迪斯尼乐园、香港迪斯尼乐园等等,而不是全世界的,不具有全球营销优势。
第三,旅游资源可直接成为旅游产品。一般资源不能在保持原有品质和形态的状况下,直接成为消费产品,只能作为生产原料或原料经高强度的改造、制作或加工后形成产品,其品质和形态几乎完全消失在产品中。但旅游资源则可以在保持既有品质和形态的状况下直接成为供游客消费的旅游产品。二者这种差别的根本原因在于,一般消费者愿意购买或消费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构成产品的资源的使用价值;而旅游消费者最愿意购买或消费的是旅游资源本身的使用价值,尽管他们实际也购买了实物旅游商品和无形的旅游服务的使用价值。换言之,一般产业所依托的资源本身不是吸引物
[6]
关于旅游产品的概念有两种理论:一是/要素论0或
/整体论0;二是/单项产品论0或/单项生产者论0。前者将旅游产品看做有机统一体,而将旅游资源和所有参与旅游活动的行业和部门提供的单项产品视为旅游产品的构成要素,其中任何一种要素都不是旅游产品,仅仅是旅游产品的成分或因素。后者则认为,许多为旅游活动的进行做出贡献的行业和部门并不属于旅游业,而是一个个单独的行业或部门,如餐饮业、住宿业、运输业、邮政通信业等等,它们生产的产品不仅满足游客所需,也满足定居者所需,如餐饮服务、医疗服务、通讯服务等等。他们的产品设计首先且主要决定于它们自身行业的要求,而不是按照旅游业或旅游产品概念的要求来制定,即它们本身并不具有旅游产品概念的内涵,仅在外延上可以与旅游产品构成部分重合的交叉关系。如采纳/单项产品论0的观点,许多卷入旅游业的服务产品不应属于旅游产品的行列,从而使旅游业属于服务业的论断更缺乏定量依据。也许正因如此,/要素论0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根据/要素论0,旅游服务是旅游产品的要素之一,无疑是正确的。但如进一步将旅游服务视为旅游产品的核心部分,就不可取了。何谓/核心0?就供给而言,应是指旅游产品的成因、根基、本质或被围绕因素;就需求和消费而言,应是指引发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动机、指向和根本目的。我们无法想象,旅游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成因、根基、本质或被围绕因素,也无法想象,旅游服务会是旅游者作远距离空间移动去进行旅游活动或消费旅游产品的根本动机和目的。于是,有的旅游经济学课本采取折中的看法,将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共同视为旅游产品的核心部分
[8]
[7]
(p37)。
但本文仍不同意这种折中。只有旅游资源或旅游吸引物才是旅游产品的核心部分
(p62)。无旅游吸引物,则无旅游
服务;先有旅游吸引物,后有旅游服务。
旅游吸引物作为旅游产品的核心,一方面吸引了游客,另一方面吸引了旅游服务和旅游购物品。旅游服务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专门的旅游服务,如旅行社服务和导游服务;另一部分是参与配合旅游活动的一般性服务,即,餐饮、运输、住宿等。前者与旅游吸引物共存亡。后者虽然会因旅游吸引物的消失而遭受损失,却不一定因此而消亡,但若不是满足游客的需要时,就不再是旅游服务。旅游目的地的吸引物、设施和可进入性是人们选择去哪里旅游的三大决定因素,服务态度的好坏、服务质量的高低、服务项目的多少是配合的强化因素。大量调查统计表明,绝大多数游
(p91),而旅游业所仰赖的
旅游资源本身就是旅游吸引物,本身就具有或可以具有直接供消费的旅游产品使用价值。总体而言,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方式和过程是保护、修饰和适当配置公共及服务设施的方式和过程,是一种轻度或浅度开发过程。旅游资源的本色和原貌保持得越好,形成的旅游产品越富于生命力。
当然,从旅游产品的整体性而言,把旅游资源称为旅游产品并不妥当。但从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动机和目的来说,旅游资源才是本质意义上的旅游产品,是对旅游资源产
100客把美丽的景观风光、古老的遗迹建筑、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和民俗礼仪、当地居民的热情好客,视为去某地旅游的优先考虑。我们还可想一想某人在居住地购买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开着私家车带着家人或朋友去旅游的情景,游客完全可以提供自己所需要的大多数旅游活动要素。在这样的旅游活动中,旅行社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住宿服务、导游服务完全可以不参与进来,必须接受的服务可能就只剩下景区景点场所的游览玩乐服务,在旅游消费或收入的账目上也只会出现入场费和娱乐服务费。而事实上,这样的旅游活动在发达国家已相当普遍。显然,旅游服务虽然是旅游产品或旅游活动的要素之一,但不是首要的、核心的、根本的要素,而是伸缩性和可替代性较强的要素。比较而言,一般服务品则以服务为其本质的和主要的特征
[7]
存在,而旅游吸引物主要是由环境、文化、社会因素所构成的。因此,如果不仅考虑经济功能,还考虑非经济功能,那么,旅游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就远非任何别的单项产业所能比拟,旅游业的产业地位也决不是通过将旅游业归属于服务业所能涵盖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并得到普遍认同,表明具有多种并重功能的旅游业与主要具有单一经济功能的其他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带来的影响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从而意味着,旅游业不适宜归属于服务业。
三、旅游业的独立地位
既然旅游业不属于农业和工业,并且与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如此深刻如此巨大的差异,本文认为,旅游业应是一项独立的产业,而且是越出传统三大产业范畴的独立产业。
长期以来,围绕是否存在/旅游产业0的问题,旅游学界争议颇大,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也都没有将旅游业划为单独的立项产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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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3)。当我们强调旅游服务对于旅游产品或旅游活动
的重要性时,重在指出它的后天可为性,即可在旅游产品供给的过程中经常通过仿效或创新及时地对旅游服务进行调整改进,可为能为而不为之事易招来游客的不满。相比之下,旅游吸引物整体上不具有后天可为性,一旦形成就难以调整改进,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或持续性,它的规划和开发是决定旅游产品成功与否的最关键的先天因素。比如,日本的富士山不可能移动到他国或为他国所仿造,但围绕富士山形成的旅游服务则可被他国所仿造和借鉴。即使在这一点上,也同样说明了旅游吸引物的本质核心地位。
因此,无论从旅游服务与旅游吸引物的关系,还是从旅游服务在旅游产品中扮演的角色来说,旅游产品皆不是以无形的服务为主,而是以旅游吸引物为本为主的。这是区分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又一重大标准。
(p110)。近10年来,虽然有越来越多
的国家和地区把旅游业划为一个产业,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法规政策,显示出对旅游业的高度重视,并且上个世纪90年代末,已有学者将旅游业视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经济产业0或/独立综合性行业0
[2]
(p26),但这些变化并非是因
为旅游业的产业独立地位在理论上有了清晰明确的认识和可靠的论证,而主要是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可观经济效益和产生的广泛非经济影响和作用所驱使的结果。/相对独立的经济产业0或/独立综合性行业0的提法有三层含义。第一,指旅游业是与其他提供单项产品的行业和部门相并列的行业或部门;第二,仅笼统含糊地解释为/有相对集中的旅游需求和供给,并形成相对独立的市场结构和生产经营
(四)功能作用)))产业地位
由于旅游资源是最广泛最独特的产业资源,也由于旅体系,具有独立的分工领域0,甚至根本不做任何解释;第
游吸引物在旅游产品中的本质核心地位,旅游产品的消费与一般产品(包括服务)的消费是反向进行的。前者只能呆在产地等待消费主体作远距离移动前往消费,后者则主动走向四面八方供定居者消费。正是因为消费主体的移动比消费产品的移动所带来的问题远为广泛复杂,旅游业才成了最具有牵连性的产业,并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多种功能。
根据社会性发展观或可持续发展思想,/旅游业具有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四大功能0
[9]
三,仍然是服务为主的/独立0,是服务业范畴下的/独立0
[7]
(p20)。但本文对旅游业的独立地位的认识却与之大
相径庭。从经济学的角度谈,资源的多寡、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是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问题,相应地,从旅游资源的角度提出的划分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标准,也就是本质意义上的最具说服力的标准。因此,以旅游资源的基本特点为根本标准和由此引出的另外两大标准形成了一条内在一致的、相互印证的、明确的分界线,使旅游业难以在传统的三大产业中找到归宿,而只能以独立的地位存在。但是,这种独立的地位又不能与提供单项产品的行业或部门的独立地位相提并论,其理由在于,第一,旅游业本身由众多的行业和部门组成;第二,就产值而言,旅游业已是世界上最大的产业部门,并且是全球增长最快且最具潜力的产业,在一些国家中,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是赚取外汇的最大产业;第三,旅游业在社会、环境、文化方面的功能作用是传统三大产业中的任何一个难以与之媲美的。因
。这四大功能不应有
主次强弱之分,应相互均衡,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确保旅游业健康持续地发展。相比而言,一般产业仅具有单一的经济功能,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主要是间接产生的。如果只考虑经济功能,那么,将旅游业归属于服务业,大体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目前旅游业创造的GDP仅占世界GDP的10%左右,且主要来自旅游服务;此外,旅游业所创造的就业岗位大部分是服务性的。但我们必须牢记,旅游服务所创造的产值和就业,归根结底依赖于旅游吸引物的
101此,应当确认旅游业是一个独立的产业范畴,是一个依托资源最广泛多样,兼容三大产业的众多部门和行业而形成的新兴独立产业。
旅游业的产业独立地位至今未被承认,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理论研究欠深入。人们专注于旅游产品销售过程或旅游消费过程中参与进来的各个部门和行业所扮演的角色,相对地忽视了从旅游资源到旅游吸引物的发现、保护、规划、开发和管理过程,未认识到这个过程也是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而且是最具决定性的生产过程;更未深刻认识到旅游资源无可比拟的广泛丰富性和独特性,从而对旅游业的多种功能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产业观念仍较陈旧。传统的三大产业理论仍在无形地束缚着产业观念的创新,加之,旅游业还年轻,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我国,旅游业的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将旅游业与传统三大产业并立为产业范畴,会有极大的理论风险。但是,如
景,我们会发现,将旅游业归属于传统产业范畴的观念已远远滞后于旅游业发展的要求。
旅游学早已被界定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如果旅游业的产业独立地位不能确立,旅游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就始终是一厢情愿的梦想。但愿本文的理论尝试能对旅游学和旅游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有所助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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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267),并展望我国
旅游业伴随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而呈现出的强劲发展前
责任编辑 张颖超
TheWatershedbetweenTravelIndustryandServiceIndustry
ontheIndependentPositionofTravelIndustry
YUXiao-hang
(SchoolofHistoricalCultureandTourism,SouthwestChinaNormalUniv.,Chongqing400715,China)
Abstract:Thecommonlysupportedassertionthattravelindustryisapartofserviceindustryistheonewithmajordefectinthebothof
theoryandpractice.Throughstudyonseveralkindsoftherelationshipsbetweentheconceptoftourismandthatofserviceindustry,be-tweentourismresourcesandtouristproducts,betweentravelservicesandservedobject,betweenthefunctionalinfluencesandtheindus-trialposition.Somefundamentalstandardsdecisivefordistinguishingtravelindustryfromserviceindustryarehereraisedinordertojust-ifythattravelindustryshouldnotbeattributedtoeachofotherindustriesincludingserviceindustryandshouldbeconsideredasarisingandindependentindustrialcategory.
Keywords:travelindustry;serviceindustry;water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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