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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2023-01-15 来源:华拓网


人社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经办由局办公室负责。成员为各部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局政务信息工作,全面完成向上级报送信息的任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完成本股室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

我局对政务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市、区信息刊物的信息报送任务和各股室实际情况,局办公室每年年初拟定目标任务,分配到各股室。

三、收集、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国家有关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各级人社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领导的指导性讲话、文章等好的措施和做法。

(二)人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人社工作的部署安排,重要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四) 落实市、区决定、决策情况,及本股室重要工作安排部署、进展情况。

(五) 落实政策措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种反映、意见、建议和新思路、新举措。

四、政务信息报送

(一)实行归口管理。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进行信息接收、登记、整理、编辑、报批、报送统计和通报工作。

(二)报送范围。局工作信息主要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市局办公室,必要时报省、市相关部门。

(三)报送程序。各股室报送信息,须将原稿送局办公室存档。

五、奖惩制度

(一)信息刊用采用奖励办法。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被《西工信息》、《政务信息》、《西工通讯》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被市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被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用的,奖励30元;被省人社厅刊用的,奖励50元;被人社部或省委、省政府刊用的奖励60元;被中央、国务院刊用的奖励100元。

(二)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月将各股室上报信息和刊登情况进行通报。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务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上报信息工作

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各股室及责任人评先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先进。办公室年终通报各股室信息完成情况。根据信息刊用和完成情况,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重视、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报送信息要求

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保密的原则。

(一)报送信息要及时。凡是需要局及时掌握的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二)报送信息要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反映事物的客观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不任意拔高,不刻意编造,务求所报信息准确无误。

(三)报送信息要全面、完整。要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盖全,顾此失彼,杜绝紧急信息瞒报、漏报现象。

(四)报送信息要保密。事关重大、不宜扩散或属保密范围的信息,在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在注意保密。根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确定通过电话、书面汇报等不同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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