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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污染源整治方案(最新)

2020-08-15 来源:华拓网
流域污染源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X市X流域水质达标方案(X-X年)》,按照《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X流域污染源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X环报〔X〕3号)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流域污染源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加快推进X流域污染源污染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和提升该流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期环保工作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地位,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认真落实省、市对X流域环境问题的工作部署,切实将X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及任务,有效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综合性措施,积极推进“百日百项大行动”、“五城同创”、水资源综合利用、“五河毓秀”、“河长制”等系列重要工作,加大力度解决X流域水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关键成效,有效扭转X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的被动局面,让X水变回“一江清流”,还百姓“一河碧波”。

二、整治目标

到X年,X水质有所改善,深坑断面水质达V类。

到X年,水系连通工程运行后,X深坑断面及X入X河口断面水质均达Ⅳ类。

到X年,X水质稳定达Ⅳ类。 三、整治任务

(一)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切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全面覆盖、厂网同步”要求,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优先配套现有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完善污水及污泥处理处置体系,推进雨污分流,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X年底前,建成X开发新区、X、X镇等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建设;完成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X年底前,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90%以上,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完成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扩建工程论证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国资委,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二)重拳整顿工业企业污染。

进一步加强对X流域不锈钢酸洗、塑料、食品加工、五金制品、造纸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塑料洗膜等“散乱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流域内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对我市涉嫌环境违法的38家污染源分三

类实施整治,通过全面排查、定期抽查、严格惩处等多元手段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的整治力度,确保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全面稳定达标或按总量要求排放,定期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排放情况的抽查结果、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强化企业、排污者治污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三)有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依据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强化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在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现有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做好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改造并重,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X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水污染处理措施,防止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牵头单

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四)狠抓污染河段综合整治。

有力推进污染河段综合整治,实施沿岸截污、清淤清障、引流活水、生态河岸、绿化美化、亲水景观、水面保洁等工程,提升河流环境承载力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河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加快清理两岸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结合沿河截污系统建设疏浚并充分利用污染底泥,建设滨岸生态景观带,打捞河道垃圾和水浮莲,加强对河道巡查监管。到X年底,完成X、车田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河流(河涌、沟渠)清淤整治、修筑河堤、堤岸美化和生态修复及清拆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形成综合整治、系统治理,逐步改善重污染河段水质,实现“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五)持续强化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通过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跨界断面第三方监测,做好跨界断面考核工作;强化环境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执法和监测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化建设,在项目审批环节按照管理权限,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以及总量核查等制度的全过程管控作用;积极推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环保护队伍建设,在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和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形成上下联动,有效

整合和调配环保执法和监测资源。〔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局、住建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

市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一指挥领导,负责X流域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推进。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围绕各项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及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在环境污染治理的积极作用,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指导、环保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合力治污机制。〔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二)强化考核督查,加强责任落实。

从各部门抽调精英骨干,组成跨部门的联合行动督察督导队,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原则,结合《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的通知》的任务要求,将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要纳入X区人民政府、X区

管委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水体达标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指导;落实“河长制”、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属地特别是基层政府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作为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督察、督办、考核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不力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出预警,并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整改。〔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多元筹措。

财政部门认真研究资金筹措方案,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要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推进治污工程项目的建设;重点工程要列入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库,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对我市环境保护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大力推行PPP等市场化投融资模式,以适度举债的方式和政策优惠的形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建设和经营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盘活和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拓宽多元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充足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四)强化定期汇报,加强信息公开。

实行每季度汇报制度,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每季度第一个月4号前将各项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汇报至各市直各牵头单位(并抄送给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由各市直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牵头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流域内各区县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布X流域违法企业名单、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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