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机构ID号:L087H101110108001)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时注册资本63,250万元人民币,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开业时间2009年7月2日。2016年10月12日,经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增资至84,122.5万元人民币,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49.4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26.8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15.81%)、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参股7.9%)。
截至目前,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业务包括: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经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跨境办备案,公司具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会一层”为主体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管理运作科学规范,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
3
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稽核审计部门,构建了前台、中台、后台分离的三道工作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
组织架构图: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风险控制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 重资业风要金务金结信党稽险客管发融务核户理展市算财会息办人委作控审部部部场业部务部计技公事工部术部室部部制计 部部 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公司可以接受的风
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任命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定期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每年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股东会汇报。
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制订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负责监督高管层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情况;负责审议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负责审批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不良资产的处置核销方案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3人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董事。
4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审核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为董事。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信贷审查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重要客户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监控公司表内表外资产风险指标,落实防范、化解资产风险的措施;审定公司利率、费率等价格政策;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制定调整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 审查年度投资策略、年度投资计划;拟定有价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业务部门: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信息等部门包含了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控制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控制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善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控制部:是风险控制委员会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领导和协调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并提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警、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
5
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组织已移交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管理公司一般性法律事务;负责对公司各项政策、程序和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等。
稽核审计部:是独立于业务层和经营管理层的部门,负责评价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查,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对稽核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由风险控制部组织,稽核审计部监督和评估,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风险控制重点是授信、贷款、票据等信贷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结算业务中的资金安全和操作风险,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对重点业务的风险控制采取以下措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务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外汇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网上银行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了首先通过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6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在银行融资方面,建立了《票据转贴现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限制。
2、会计业务控制
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公司明确了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会计人员变动时,严格执行监交程序,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客户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办法》、《贷后检查管理办法》和《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等,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规范了公司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审贷分离制度。
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
7
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贷款决策机制。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部门报请审议的各类信贷业务。公司总经理不担任信贷审查委员会委员,但可以否决信贷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被信贷审查委员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
(2)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重要客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公司建立了资产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建立客户管理信息档案,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
4、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取得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资格,2017年开展了货币基金投资和集团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为保证投资新业务风险可控,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了投资策略和计划、建立并实施《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业务管理细则》、《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货币基金操作细则》、《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证券交易账户管理细则》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投资业务风险,建立投资业务分级授权制度。
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投资业务风险组织架构,以监管指标在评级中得满分为目标设定风险限额,监控限额执行情况,监测监管指标水平。
在系统建设方面,为将各项监管规定及内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公司启动了投资业务系统开发工作,目前在选择开发阶段。。
8
5、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全面控制体系。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及措施。制订了《信息系统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应急操作手册》、《机房管理办法》、《外包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银监会〔2007〕6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监管要求。
系统以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标准为蓝本,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为着眼点,通过访问控制及入侵防御、CA认证加密技术、双机采用多层次立体型保护等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主要有:采用双互联网链路、双机冗余热备等技术,业务平台稳定可靠;采用数据传输加密、RAID和数据离线备份技术,有效地保证数据安全;信息系统网络环境的核心层配置两台思科防火墙(透明模式)和两台天融信防火墙(路由模式),实现了网络安全设备的异构。部署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监控平台,堡垒机,病毒服务器,漏扫和防攻击模块;在主机、存储、备份方面,公司信息系统核心采用两地三中心安全架构,生产主机采用双机热备,两台存储组成镜像模式;采用个人CA证书认证,有效甄别用户身份,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息系统由信息技术部专人、专职管理。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贯彻银监会和北京市政府“金融无小事,北京无小事”的指示精神,公司将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制定并上报了《财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
9
处置预案》、《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对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影响到财务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设计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计算机系统),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并在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立即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统筹实施了制度的“废、改、立”项目,通过全面梳理各业务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修订其中不符合监管部门内部控制要求的条款,及时废止不再适用的规章制度,有效提高了现行规章制度的合规性。为各项业务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总体来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一项信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风险控制部每年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报告。 2、 将反馈信息及时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3、 公司内部加强风险管理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 4、 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控制人员发现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及时向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
5、 公司稽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6、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07.86亿元,同比增长46.01%。其中:存放央行款项6.96亿元,同比增长71.01%;存放同业款项27.79亿元,同比增长
10
91.39%;各项贷款余额71.03亿元,同比增长28.99%;债券投资1.64亿元,同比增长100%。存放同业款项包括人民币25.62亿元、3285万美元、3万欧元,除1900万美元定期存款外,其余均为活期存款;存款分布在16家国有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其中92%的存款集中在工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四家国有银行。
负债总额94.44亿元,同比增长53.5%。其中:各项存款86.06亿元,同比增长58.2%。
所有者权益合计13.41亿元,同比增长8.69%,其中:实收资本8.41225亿元,未分配利润2.46亿元。
2018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20.59%;实现利润总额0.81亿元,同比增长7.35%;实现税后净利0.6亿元,同比增长7.33%。
上半年公司日均存款111.40亿元,同比增长23.67%;日均贷款74.25亿元,同比增长18.42%。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每日核对上市公司存款,确保不超过所披露存款限额;同时根据部分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要求,每日监测、每周反馈上市公司存款占公司全部存款比重。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6.99%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6.99%,符合监管要求。 2、 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4%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0 公司不良资产率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3、 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
11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0 公司不良贷款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无穷大
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100%,符合监管要求。 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无穷大 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100%,符合监管要求。 6、 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55.51%
公司拆入资金,金额小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7、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资本总额=11.36% 公司投资比例为11.36%,符合监管要求。 8、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0
公司担保比例为零,低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9、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95%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0.95%,符合监管要求。 1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37.08% 公司流动性比例为37.08%,符合监管要求。 (四)股东存贷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存贷款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存款(万元) 贷款(万元)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1,562.50 46,231.05 105,000.00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00.00 14,141.23 83,000.00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610.00 263,960.35 175,000.00 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
6,650.00 3,511.99 79,000.00 合 计
84,122.50
327,844.61
442,000.00
12
四、公司对风险管理体系的自我评估意见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每季向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告。
综上,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1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