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二中教师招聘初审条件
一、文化课专任教师须是:
⑴.2013年-2015年三届毕业生。
⑵.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免费师范生。 ⑶.其它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研究生(本科须是重点院校相同专业)。
⑷.非师范类“985”院校研究生比照师范类研究生执行,且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热爱教育事业,思想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无影响教师从业的相关疾病史。
四、学业成绩优良。初审时以本人填写的应聘报名表信息为准,试讲前核查各种证书原件,如有作弊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语文学科达二级甲等)以上。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人员按初审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严格按照《初审条件》实施,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毕业生采用择优入围的原则;初审结束后按1:6左右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个别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按
初审合格实有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2、初审要求
⑴.填写《赤峰二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⑵.提交所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的扫描件。
②学位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学位证明的扫描件。 ③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院校教师资格证明的扫描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⑤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⑥获奖情况扫描件:三好学生证书、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实习生等其它表奖。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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