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界面胶干态粘结的基本性能、长期使用性能和耐介质侵蚀性能应按配套结构胶的鉴定检验标准确定;
2 界面胶在混凝土对混凝土湿态粘结条件下的压缩抗剪强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要求;
3 界面胶在刚对刚湿态粘结条件下的拉伸抗剪强度,应符合本规范4.2.5条第2款的要求;
4 对重要结构,界面胶胶体的无约束线性收缩率CS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不加填料时,CS≤0.4%;
当加填料时,CS≤0.2%. -23页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生产的界面处理剂,由于其性能要求很低,无法在承重结构加固中应用。因此,有必要另行制定结构加固用界面胶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与此同时,为了区别起见,还必须将结构加固用的界面剂更名为界面胶,以防止混淆所导致的负面影响。
对结构加固用的界面胶,其安全性鉴定的性能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其基本性能、长期使用性能和耐介质侵蚀性能应与配套的结构胶相当,并具有相容性。二是其粘结抗剪性能,应不受界面高含水率的影响,在富含水分子的粘合面中能够正常固化,并且有所要求的抗剪强度。三是它的线性收缩率应受到控制,以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要求,
制定了界面胶安全性鉴定的规定和要求。 -140页
出自《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2011
4.9混凝土用结构界面胶
混凝土结构界面胶(也称结构界面剂),应采用改性环氧类界面胶(剂),或经独立检
验机构确认为具有同等功效的其他品种界面胶(剂) -25页
附录
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形形色色杂牌的界面剂,其性能和质量之低,甚至到了反而起隔离剂作用的程度。为此,本规范对一般界面剂与机构界面胶(剂)作了区分,并给出了结构界面胶(剂)见证抽样复检的指标和要求。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44页
出自《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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