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文化宣传业务服务代理。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月 协议。
年 月 日至 年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 方可续签
三、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 各类
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 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进行的文化宣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乙
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确定。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文化宣传业务
的正常进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接甲方文化宣传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经
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 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四、 收费条例
结算方式与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宣传费用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日内甲方将
五、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 以
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六、 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
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