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现将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中秋节: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周六)正常上课。
二、节日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确因工作关系需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考察的单位,须向学校办公室和武装保卫处登记、备案、审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
三、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回家、返校以及参与各类活动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宿舍财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各有关生产经营、后勤服务单位,要严查隐患,严堵漏洞,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做到预防在先,确保安全。
四、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国庆节不再另行发布放假通知。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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