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在租赁期间甲方租凭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80%赔偿。
2、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装载机、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平板振捣器、氧气乙炔焊、塔式起重机、移动式柴油空压机、砂浆搅拌机、交流电焊机、钢筋切割机等,具体数量详见租赁清单
3、租凭时间: XX年00月00日——XX年00月0日
4、施工地点:
5、财务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及单价: 见租凭设备表
(2)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6、有关约定:
(1) 乙 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凭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负责。
(3)设备租凭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 甲 方负责。
7、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复杂: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10、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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