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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的议案

2020-02-01 来源:华拓网

  关于 股权收购意向书

  与

  日期:二零 年 月 日

  关于

  股权收购意向书

  甲方(收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 )成立于 年

  月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 人民币(¥),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分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 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 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 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 年月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年月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 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 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 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 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价款处置、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的变更费用、税费等后续费用,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由甲方依法承担/由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担/由目标公司依法承担;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被收购的议案范文二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X公司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即日达成如下投资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与乙方已就乙方持有的X有限公司的股权转

  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1.1 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

  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本文来自: 千 叶帆文 摘: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

  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目标股权数量:X公司%股权。

  2.2 目标股权收购价格确定:以20xx 年月 日经具有审计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中,由甲方来承担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第三条 尽职调查

  3.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乙方公司的资产、负债、或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3.2 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

  面通知发出满十个工作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 工作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甲方已完成对乙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3)甲方公司内部股东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第五条 本协议终止

  5.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5.2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5.3 自动终止:本协议签署后,得依第3.2款之规定自动终止。

  第六条 批准、授权和生效

  6.1 本协议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6.2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第七条 保密

  7.1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惟如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

  7.2 本协议各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惟在该等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兹此为证,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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